别了,十七岁
是的,我们傻过。很可能我们的爱戴中包含着痴呆,我们的忠诚里还有盲目,我们的信任过于天真,我们的追求不切实际,我们的热情里带有虚妄,我们的崇敬里埋下过被愚弄的种子,我们的事业比我们曾经知道的还艰难、麻烦得多。然而,毕竟我们还有爱戴、有忠诚、有信任、有追求、有热情、有崇敬,也有事业。
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心灵曾经是明亮的,而且,今后会更加光明!生活将永远拥抱热爱生活的人。我们将永远不再感到孤单。
——题记
一
好大的一场雪啊!
这是西部边城初春三月的一个大雪凄清的夜晚。风儿掠过街道两旁瑟瑟发抖的白杨树,那光秃秃的树干被大颗大颗的雪粒扑打着,发出沉闷而忧郁的沙沙声。这条被雪粒掩埋浸湿了半个身子的公路,无声无息地伸向远方那冥冥不可知处……漫天飞雪一层层地覆盖着这座包容着120万人的城市,仿佛是在不甘心地掩埋着一个人间的奇迹。这大雪啊!它仿佛要向人们证明,这个喧闹的世界依然是它的天下,它依然可以以主人般的姿态,继续用一片冰冷的虚无般的雪霜来掩埋人们美丽的梦境。所有的高高低低的楼厦,此时再也没有了阳光下耀武扬威的雄姿,宛如一只只巨大的甲壳虫,无声地在鹅毛大雪中谦卑地沉默着。只有一些亮着畏畏缩缩的灯光的小窗,仿佛才显出了一点生命的迹象。纵横如棋盘交错的街道上,稀疏的车辆如爬虫一样,逃命似的恐惧地瞪大“眼睛”,匆匆地奔向各自温暖的栖息地。在这偌大空旷的城市里,在高楼大厦之间所形成的“峡谷”里,放荡不羁的风横冲直撞。而那些“全副武装”的人在黑沉沉、冷凄凄的街巷中快速行走着,好似大雷雨之前的蚂蚁,只一刻便不见了踪迹。
街灯昏暗,在雪块的扑打声中闪着昏黄无力的光,分明是在呻吟,在向风和雪讨饶。整个漠漠的市区内除了这一排忠于职守的、哨兵一样屹立着的街灯以外,全都是幽暗的一片,没有星星闪烁。乌云已经长时间地用它那双肮脏的大手,武断地抹去了月亮及星星们苍白的光亮。整个夜的空间到处充斥着阴冷潮湿、似乎不怀好意的空气。
但是,任何一个无论是多么寒冷的季节,终究要让位给绿葱葱的季节的,没有谁能阻挡住这种演变。这是一个永恒的规律。就在这样的垂死挣扎般的今年最后一场冬雪的扑打声中,任何一个向往未来、渴望新生的人,都会听到那苞芽勇敢地挤破严寒、崭露生机的欢快的声响;都会看到红山山顶宝塔上那两盏刺破黑暗的灯。
他就这样走着,步态沉重,以一种冷漠的目光直盯着前方,机械而又费力地在厚厚的积雪中挪着脚步。
从哪一天起他就开始用这样的目光来看这个世界了呢?没有谁包括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是在他第一次明白了社会是那么严峻,从来不会让人来要求它怎么样,而是它来强迫人应该怎么样的时候,他就开始用这种目光看人、看世界了。
他走了一段,回头看了看自己踏过的清凉的雪地上那一串深深的脚印,似乎联想到了什么。这个中学时期的最后一次寒假又白费了,他想,怎么自己订的学习计划一点也没有实施?真是混蛋!
小时候他受过好几次大病的折磨,每次都几乎归西,但终于还是活了下来,这真是他的造化。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从懂事起,他就默默地对自己说:郑克啊郑克,你小子将来一定要有出息,一定要赛过千千万万个同代人,一定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也许是目光和思想的局限吧,他一直以为,人的尊严、男子汉的威严是靠拳头打出来的。这种观念与生活在大西北这块土地上的人的原始的谋生本能,有着不谋而合之处。然而,他却忘记了时代的脚步并没有停留在五千年以前的时代。当他用拳头为自己“挣”了一小块天地、一小点殊荣的时候,他付出了极大代价,包括背部挨的三刀和头上多处的伤疤。但是,他是那么固执地以为,只有这样做才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的确,从别人的眼里,他看到了别人对他的敬畏。然而,除了这当面的敬畏,背后还有些什么呢?有没有诅咒和蔑视呢?
但是直到他上了高中,直到他即将永远地告别他所依恋的中学时代的高三上半学期,他才明白过来,他往日追求的不过是一些浮影,是那么的脆弱和不真实,以至于轻轻吹一口气,它就会像美丽的雪花受热一样,瞬间便消失殆尽。这真是一个巨大的悲哀!如果一个人,当他明白了他长期以来一直追求的东西,其实只是虚幻,而他又为此献出了他最宝贵的年华,那么,他还会感到心安理得吗?他还会为自己得到的东西而骄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