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首部以周璇、白光等老上海七大歌后为原型的小说,也是一幅全景展现老上海娱乐业鼎盛时期的风俗画卷。小说的人物原型和故事灵感来源于历史上一段真实故事:1934年的老上海,由新华电台和《大晚报》共同发起了“三大播音歌星竞选”,在为期十八天的赛程里,由电台听众投票选举出喜爱的歌星。参赛者无不是上海滩脍炙人口的明星,最终白虹夺冠,周璇获得亚军。这是中国流行乐坛上的一次歌星竞选。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它就是一次众目睽睽之下的“美女互撕”。
故事通过三位歌后——黄莺、齐姐儿和妙妙既各自分离又相互交织的命运展开。第一卷聚焦于上海滩沦陷前夜的“歌后大赛”,三位出身、性格各不相同的美貌女子彼此亦敌亦友、争夺歌后的故事;第二卷讲述孤岛时期的三位歌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从而迎向不同命运的故事。
故事中有战争,有阴谋,有爱情,有阶级,有音乐,有华服,但其实本书的主题是“选择”。三位女主角妙妙、黄莺和齐姐儿,分别代表了女性的真、善、美,她们的命运由她们的选择产生,她们的选择又取决于她们的来路。
它写乱世,其实写的是宿命;
它写宿命,其实写的是因果;
它写因果,其实写的是选择。
除此之外,本书还以典雅的文笔立体展现了老上海各个阶层的生活,并对中国古典诗词、传统戏曲和老上海流行音乐均有展现。读这本书,你仿佛乘坐时光机回到了老上海,绅士淑女,灯红酒绿,《夜上海》的歌声响起,脍炙人口的品牌妆点着精致生活……你也能看到,当战争硝烟笼罩这座城市时,那些华丽的灯火熄灭,那些动人的音乐停歇,人们如何不惜一腔热血祭热土,以生命守护这挚爱的家园。
◆《我们的少年时代》小说作者Clara写意全新力作,题材完全不同,风格绝对两样,堪称2017年度惊艳之作。
◆以周璇、白光等老上海七大歌后为原型,一幅全景展现老上海娱乐业鼎盛时期的风俗画卷。
◆沪上闺秀、将门虎女、梨园名旦,十里洋场,三个歌后,一段往事。写乱世,其实写的是宿命,写宿命,其实写的是选择。
◆永远不要认为我们可以逃避,我们的每一步都决定着最后的结局,我们的脚正在走向自己选择的终点。
◆本书语言典雅,生动再现1930年代昆曲、京剧和流行音乐在老上海街头一起唱响,《牡丹亭》《贵妃醉酒》《夜上海》等多种类型成千上万乐曲在老上海并存的盛况,再现80年前老上海从歌舞升平变成孤岛的历史,从女性视角看战争对女性的伤害和对文明的毁灭性打击。
◆为还原当年情境,今上海长乐路、延安西路等都沿用当年蒲石路、大西路等旧称。
◆全书40多处注解有助于读者更好地阅读本书。
◆封面采用烫银工艺,装帧精美。附赠玫瑰书签。
后记
2014年9月,我刚刚结束哺乳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终于结束了与女儿的“连体”生活。
养育过孩子的人知道,那是一个痛并快乐着的过程。我的精神,既满足又空虚,满足是因为前所未有的深爱,而空虚是因为:即使母爱占据了我此时此刻一大半的人生,我却无法仅凭此而活。
我还需要文学。
一个人与文学的渊源,我相信,一定是从孩提时埋下伏笔的。我的孩提时代,很幸运的,是一个纯文学享有崇高地位的时代。多少个放学后的傍晚和周末,多少个放寒暑假的日子里,我的心灵被那些或清新如山溪或质朴如黄土的文字滋养着。在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文学将成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但我要耗费接下来的近三十年,走了很多弯路才能意识到:文学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2014年的这个秋天,我,初为人母,走过而立,略懂人生,我的胸口积攒了强烈的表达欲,如岩浆一般,急切地想要以文字的方式喷薄而出。在女儿小憩的间隙里,我用疲惫的眼睛搜寻着这个世界,像雷达展开信号,等待着属于我的文字。因为我始终相信一件事情:写作,绝不是作者去找文字的过程,而是文字来找作者的过程。
它终于来了。以一篇新闻报道的方式。那是刊登在《新民晚报》上的一篇文章,题目叫作:时间的玫瑰。作者甘鹏在香港拜会了九十二岁高龄的姚莉女士,他们相约在茶楼里吃南翔小笼包,空气里流动着那曲《玫瑰玫瑰我爱你》。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位斯文秀丽的老太太,正是这首歌的原唱者。
老上海七大歌后,七朵玫瑰,她是最后仅存于世的一朵。
一些字眼、一些记忆、一些朦朦胧胧的影子,就这样伴着这条报道,唰地一下,将我心底深处的一个世界点亮了。我毫不犹豫地一头栽下去,越往下,越是目眩神迷。我终于了解了那句话:生活远比小说更加精彩。
你简直无法相信那就是他们曾经的生活,因为太过戏剧化。在一个大时代的背景下,爱和恨都被无尽地放大,又被无尽地缩小。当我沿着史料的阶梯走进他们的故事里,我为他们的才华和浪漫心折,又不禁恻隐:那些在战火中的流离失所、生离死别,是我们看的故事,却是他们活过的一生。我们流下的眼泪,在他们的经历面前,未免太过轻薄。
其实每个人不都是这样吗?我们活在自己的人生里,也活在他人的故事中。
为了创作方便,我最终选择将故事架空化处理。作为我的第一部长篇,拙劣、稚嫩在所难免,但我确实用了心。整整两年的时间,我一砖一瓦地构建起了这个想象中的世界。为了这部书稿,我反复查阅资料,第一稿在2016年底完稿以后,我又请师长、朋友们指正,经历过多次的修改校正、增删情节,最终在2017年4月完成了这部19万字的书稿,而此时我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稿了。
在此我要感谢每一位对这部书稿给予过帮助的朋友,是你们让这本书能够出现在读者面前;感谢作家出版社各位老师给予的支持和帮助;感谢特约编辑谭飞同学,感谢你的欣赏和细节控;也感谢家人的鼓励、支持和包容;但最重要的是,感谢每一个用心去读这部用心之作的朋友。
最后,若要用一句话来概括我写这部小说的初衷,最好的总结,也许是书里第三十三章中无名老者的那段话:
“这世间原是无味的,有了这‘真善美’三个字,才有了那对应的‘假恶丑’,又幻化出喜怒怨、爱憎痴,无穷滋味。世人忘了本,将那次一等的味,便当作人生大事,百般地咀嚼起来,却不知要想知人生真味,还得回到这‘真善美’三个字里寻找。”
你应该已经看出来了,这部小说是写给《红楼梦》的一封情书。除此之外,它还是对少女时代读《飘》的回响,对流行英剧的趣味模仿,以及向茅盾先生《子夜》的致敬……
但愿它能打动你。哪怕一瞬间。
Clara写意
2017年6月于上海
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系,心理学硕士,百强外企管理人员。已出版畅销书《我们的少年时代》《你有权以自己的方式长大》。
第一卷
歌后
第一章�6�9似这般姹紫嫣红开遍 003
第二章�6�9齐姐儿难敌中山狼 010
第三章�6�9陌上少年足风流 017
第四章�6�9叹阿四谁舍谁收 024
第五章�6�9齐姐儿定居大上海 034
第六章�6�9淑华忍痛抛骨肉 043
第七章�6�9新妇辣手治黄家 052
第八章�6�9齐姐儿机关算尽 061
第九章�6�9不系明珠系宝刀 071
第十章�6�9黄莺偏遇尴尬事 079
第十一章�6�9齐姐儿玉照夺标王 087
第十二章�6�9妙妙初会山本男 094
第十三章�6�9黄莺欲静风不止 100
第十四章�6�9齐姐儿乐极生悲 107
第十五章�6�9妙妙误食漱玉碎 112
第十六章�6�9黄莺姆娘重聚首 117
第十七章�6�9齐姐儿委身争名利 122
第十八章�6�9假作真时真亦假 129
第十九章�6�9大上海失守悲沦陷 134
第二卷
孤岛
第二十章�6�9齐姐儿不知亡国恨 139
第二十一章�6�9妙妙龙泉夜夜鸣 144
第二十二章�6�9黄莺偏又遇着他 149
第二十三章�6�9纵然是齐眉举案 156
第二十四章�6�9妙妙智破仁丹案 162
第二十五章�6�9黄莺意外遇歌迷 169
第二十六章�6�9齐姐儿筹款补仓 174
第二十七章�6�9妙妙订婚山本亨 180
第二十八章�6�9黄莺初涉革命路 188
第二十九章�6�9齐姐儿夏虫语冰 195
第三十章�6�9妙妙污沼陷渠沟 201
第三十一章�6�9黄莺流水拒落花 207
第三十二章�6�9齐姐儿众叛亲离 215
第三十三章�6�9妙妙被刺失右眼 220
第三十四章�6�9黄莺心事终虚化 227
第三十五章�6�9齐姐儿诸葛复合 233
第三十六章�6�9妙妙刺杀山本男 240
第三十七章�6�9黄莺凄然别姆娘 247
第三十八章�6�9齐姐儿花落人亡 257
第三十九章�6�9美人如玉剑如虹 266
第四十章�6�9黄莺奔赴解放区 276
第四十一章�6�9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283
尾声 293
后记 296
第一章
似这般姹紫嫣红开遍
上海。
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可名叫阿四的女孩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个夜晚。
阿爸和姆妈在二楼商量着赴何家晚宴的事,姆妈好听的女中音和阿爸温柔的劝慰声,像这个早春的风一样絮絮从楼道里拂过。
姆妈说:“何家也是,怎么会想到在百乐门摆订婚宴?那种地方,你知道我是不喜欢的。”
阿爸说:“新风尚嘛,宴会厅里面吃吃自助餐,吃好了在旁边弹簧地板上跳跳舞,不是蛮好?”
姆妈不以为然:“什么新风尚?何家那么大的宅子,草坪也大,多少宾客装不下?自己家里,多少适意,何必到那种买张票子就能进的公共场所?”
阿爸安慰道:“这个你放心,今天百乐门由何家包了场子,门口有侍应生,一律凭邀请函报了名头才能进的。”
姆妈叹了口气:“唉,这又何必?”
过了半晌,阿爸的脚步声嗒嗒地响起,是他的意大利皮鞋踩着木楼梯的声音,随之是姆娘的绣花布鞋几不可闻的上楼声,阿四知道,她是上楼帮姆妈梳妆打扮的。
絮絮的风变成姆妈和姆娘之间的。
姆娘问:“小姐,今朝要穿旗袍吧?”
姆娘是跟着姆妈一起从苏州嫁过来的,所以她从来都管姆妈叫“小姐”,管自己叫“小小姐”,而不像家里其他的用人一样,管姆妈和自己分别叫“太太”“小姐”。
停了一歇,姆妈答:“嗯。拿那件松香色的吧。”
“那配只银珠的手包,好衬上面的银花。外面穿风衣还是披肩?”
“夜里还是有点凉,拿件风衣吧,新做的那件天青色的熨过了没有?”
“从裁缝铺拿来就熨过了,等一下梳好头,我让阿细拿到门厅里候着。”
姆妈和姆娘一定是在梳头,用那只玳瑁梳子。姆妈最近将爱司头[①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上流社会女性流行的发型,将头发盘成如字母S的发髻。
]①剪了,烫了短发,在耳后一左一右向中间拢起,用发卡别住。平常不赴宴的日子里,姆妈穿裤装,绸衬衫束在窄窄的腰身里,骑着英国Humber[② 英国自行车品牌,译作汉堡牌]②牌自行车去学校上课。那样的姆妈,是与“百乐门”或是“松香色旗袍”这样的字眼格格不入的,也是阿四和阿爸都深爱并为之自豪的。
但是在譬如这样的夜晚,阿四知道,姆妈会换上旗袍和高跟鞋,搽上百雀羚的香脂和谢馥春的鸭蛋粉,娇柔地挽着阿爸的手臂,将“黄太太”这个角色做到一百分。阿四很高兴她这样做。她喜欢这样的姆妈,一如喜欢骑自行车的姆妈。她喜欢两者同时存在,一如她喜欢这个城市的白天和黑夜。光影的转换,像化装舞会一样新鲜刺激,混乱中的规则,可做不可说,可戏谑不可打破,这正是这一切的迷人之处。
阿四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是姆妈在问:“阿四头呢?怎么好久没看见她了?”
姆娘悠悠然回答:“小小姐在家的,刚才还看见她在厨房间里寻冰淇淋吃。”
阿四无声地笑,躲在主卧室隔壁的书房里。冰淇淋此刻就在她手里,从冰桶里拿出来的时间久了,表面开始融化,但她还舍不得几口把它吃光。她轻手轻脚地关上书房门,扭开落地收音机,摸索着找到那个电台——啊,正是时候!
爵士乐如水一样,轻快地流淌在空气里,一把甜蜜的女声这样唱:
郎是春日风,侬是桃花瓣。但等郎吹来,侬心才灿烂。
唱到第二遍的时候,阿四已经可以跟着哼唱。她将双手背在身后,就着音乐和窗棂透进来的月光滑动舞步,校服的百褶裙摆像只灰蝴蝶。
书房门突然被推开了,姆娘狐疑的眼珠子在门口直打转,正欲开口,被阿四急得乱挥的手拦住了。她不高兴地撇了撇嘴,关门离开了。
阿四继续享受自己的快乐时光。下一首是《五月的风》,那歌声暖洋洋、细密密的: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五月的风,吐露芬芳。假如啊,花儿是有知,懂得人海的沧桑,它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书房门再次被推开了,这一次是姆妈,后面跟着板着脸的姆娘,阿四知道,一定是她告了自己的状。
姆妈奇怪地四处打量了一下:“阿四,你一个人墨墨黑待在这里做什么?收音机是你打开的?”
阿四知道阿爸不喜欢自己听收音机,但这会儿阿爸不在,于是她兴高采烈地冲姆妈说:“姆妈,你快来听,这个叫周璇的,唱歌老嗲哦!”
姆妈还没来得及回答,阿爸出现在书房门口。阿四趁着阿爸不注意,赶紧把收音机关掉了。
好在阿爸的注意力不在她身上。他喜滋滋地看着梳妆打扮好了的姆妈,嘴角咧着。
姆妈被他看得脸红起来,作势生气地说:“看啥看,十三点!”
阿爸的回答是:“哎哟!”
阿爸、姆妈和姆娘热热闹闹地下了楼,阿四欢欢喜喜地跟在后头。门厅里也很热闹,阿细拿着姆妈的天青色风衣,另一个女佣阿枝拿着阿爸的司的克[① 英语stick的音译,手杖的意思。上世纪三十年代,十里洋场的上海流入英语、法语、日语等多国语言,一些中上层家庭日常对话中时常中英文夹杂。
]①和烟斗。她俩刚才分明正和司机打情骂俏,这会儿都一齐鸦雀无声。
阿细将风衣递给姆娘,姆娘替姆妈细心穿上。阿爸接过阿枝手里的司的克,轻挥两下,一旁的司机连忙帮着点燃烟斗。
要出门了,阿爸突然回过头对姆娘说:“你带两个人,把我书房里头的收音机抬到阁楼里锁起来。”
姆娘的目光从阿四沮丧的脸上滑过,回答道:“知道了,老爷。不过——人是归伊管的呀。”
阿爸戴上礼帽,一边挥动司的克大步流星地离开,一边丢下这样一句话:“但是,楼上是归侬管的呀。”
阿爸的回答换来姆娘的噘嘴和姆妈的轻笑。阿爸和姆妈上了汽车,车子绝尘而去。
对于阿爸的精明,阿四既气愤又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姆娘领着伙计直奔书房而去。她顿了顿脚,决定去厨房间找贞娘。
贞娘就是姆娘嘴里的那个“伊”。她是前年才进家门的,之前一直在英国使馆里做娘姨[① 女用人。
]①,后来大使回国了,新大使从京城带了全副的家眷用人来,她才又开始找新东家,经由一个世交介绍,到他们家来做内务管家,统领着一个厨子、两个女佣和一个打杂的伙计,可以说除了姆娘,全部的用人都在她的管辖之下。然而姆娘是太太屋里的梳头娘姨,又是跟着太太从娘家来的,在这个家的历史最久,所以地位也不在贞娘之下。
贞娘和姆娘形成了微妙的对抗格局。她俩一个统管着楼下,一个统管着楼上的天地。阿爸有时候和姆妈开玩笑,说就连他俩也要听从贞娘和姆娘的调令。这话虽说是玩笑,却也有几分真。
贞娘和姆娘这两大将军,风格全然迥异,简直可以说背道而驰。
姆娘是典型的苏州女人,说话软糯,身材瘦小,一双小脚。贞娘是外地娘姨,也有外地娘姨惯有的大码子,粗糙面孔,细看嘴角上还有一点儿髭须。
对贞娘,姆娘开始是很鄙视的。尽管对方是男主人特意请来的管家,但姆娘单凭这两点就可以鄙视她:一是对方是外地人,二是对方居然是合同制的,而不是家仆,这在姆娘看来,简直和路边的走做[② 用工的一种方式,早去晚归,或干完事即离开,不在东家住宿。
]②没有两样。
后来的一些事情,却让姆娘对贞娘不得不服。有一次,阿爸设宴招待新搬来的邻居庄叔叔一家。庄叔叔是阿爸在德国慕尼黑大学的校友,事先说了携庄太太一起来,结果庄太太一亮相,竟然是张洋面孔!
大家一时间措手不及。阿爸和姆妈的洋文没问题,然而服侍的人呢?正等着给庄太太宽外衣的姆娘一下子愣在当地。
说时迟,那时快,贞娘不声不响地从另一边走到庄太太身后,用标准的英语问:“太太,可以吗?”
结果,那一整晚庄夫人都由贞娘一手服侍,直至重新为对方穿上外衣。贞娘做得无可挑剔,阿爸和姆妈也觉得面上有光。临走的时候,庄夫人半开玩笑地对贞娘说:“如果哪一天他们不要你了,记住我家的大门永远对你敞开!”
客人公然挖主人的墙脚,姆妈没有见怪,姆娘却在背地里骂庄太太是“白俄瘪三”,不知道是出于为东家的义愤,还是对贞娘的嫉妒。
对贞娘,阿四一直有一种好奇。这个大脚娘姨,到底是什么来路?对自己在大使馆当差之前的人生,她总是讳莫如深。然而她的气派、举止,分明都不是来自普通家庭。她就像是一个谜,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暴露出来的部分反而让人更加迷惑,如洋葱一般,剥了一层,还有一层,越剥越多。
贞娘果然在厨房间,正在做夜宵点心,厨娘刘嫂在旁边打下手。这是贞娘来了以后带来的习惯,估计是使馆里的派头,无论主人吃还是不吃,晚归后的一份点心是少不了的。其实主人十有八九是不会动的,于是会由贞娘在临睡前将原封不动的夜宵拿给后门处候着的穷苦人。对于贞娘的这个习惯,阿爸起初略有些诧异,但很快也就默许了。在他能力许可的范围内,他是愿意跟使馆派头接轨的。
阿四觉得,这些夜宵点心根本就是贞娘为那些候着的人做的。阿爸和姆妈才不过是个名头而已。譬如门口那个脏兮兮的小姑娘中暑了,当天的夜宵里就会出现绿豆汤;而她的姆妈连声咳嗽,绿豆汤又会应时地变成冰糖雪梨羹……
贞娘今天的心情不错,一边搅蛋白派的奶油一边唱着歌。阿四听见她唱的是一首从来没听过的歌,旋律很美,歌词却离奇得很:
那一心求名的,偏叫世人把她忘记;一心求爱的,沦入孤惨惨地狱;如兰似香的,被千古编着骂名;想做孟姜的,叫她终老在烟花巷里……
阿四不知不觉地走前几步,问道:“贞娘,这是什么歌?”
贞娘这才发现她,立刻闭上嘴,恢复了她惯常的空白表情,回答:“随便唱唱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小姐。”
阿四明知道她在敷衍自己,兀自在厨房里磨磨蹭蹭地拿了个蛋白派啃了两口,又用手指头沾一点奶油舔掉。
这时候,一个少年从后门进来,冲刘嫂说:“姆妈,我饿!”
阿四好奇地循声看。只见那少年约莫比她小一两岁,十三四岁模样,身形瘦小。面容倒是端正,头发浓密漆黑,两道浓眉尤其浓,神情看起来很憨厚。
刘嫂连忙从灶台后门拿出一个布袋递给少年,说:“喏,今朝的剩菜。”
少年却接得不情不愿,咕哝道:“为啥又是剩菜?这里这么多吃的,又不缺我的一口。”
刘嫂慌忙打少年让他住口,阿四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阿四方才站在冰柜旁边,少年没看见她,这会儿看见了,一张面孔腾地涨红。
阿四打开冰柜翻翻找找,从里面拿了七八个新鲜肉饼,用油纸包好了,走到少年身前,对他说:“给你!拿去热了吃!”
少年却不接,低下头,脸更红了。片刻,他鼓起勇气抬头看看阿四,又转头看看刘嫂和贞娘。
阿四的手坚持举在空中。
刘嫂说:“小姐,使不得!”
贞娘却拦住她:“我看倒也没什么,阿锋,小姐给你,你就拿了吧。”
阿锋这才犹犹豫豫地接过肉饼。刘嫂在旁边提醒:“谢谢小姐!”
阿锋小声说:“谢谢。”转头跑了出去。“小姐”两个字,却是被吞了。
阿四意犹未尽地看着他的背影,问刘嫂道:“刘嫂,这是你儿子呀?”
“对的呀,小姐,没见过啥世面,叫你见笑了。”
“他读书吗?我平常怎么没见过他?”
“读也是读的,同小姐不好比,他就在弄堂里开的学堂随便识几个字。不过我这儿子还算要学的,他啊,最喜欢看书,人家都说他字也写得好。”刘嫂的声音很自豪。
阿四还想问,被贞娘打断了。贞娘问刘嫂:“也不知道那边收音机收好了没有?你去把阿力叫回来扛一袋面粉。”
这就是贞娘的神奇之处,她仿佛不在现场,却对这个家每个角落发生的事都了如指掌。
阿四却被她的这句话扫了兴致,本就是为了躲这件事而来的,偏偏要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正欲转身离去,贞娘拦住她,擦干净手,递上一份报纸:“小姐,这是今天的晚报,老爷还没看过呢,你顺路帮我放在餐桌上,好吗?”
阿四接过报纸。她分明觉得贞娘将它交给自己的时候眼神奇异地闪烁了一下,在那双不大的三角眼里并不容易察觉,但阿四肯定自己错不了。
她轻轻翻动手里的《申江晚报》,果然,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则小小的启事:
招聘启事
兹有华新电台,诚向社会大众招聘晚间节目主唱,亟愿有热爱音乐之人士前来一展芳喉。既定招入三人,于月内择优录取,即日生效。
阿四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她知道,就在这一分,这一秒,她听到的是命运的召唤。命运想考验她是否足够勇敢,能够将那在魂里梦里都缠绕着她的音符唱出来给世人听;命运又担心她错过了暗号,因此为她派来了贞娘这个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