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收入《蟋蟀》的聂鑫森的5部精品中篇小说,发表后或被译成外文,或被选刊所转载,系作者苦心孤诣打造的作品。小说凸现的是久远岁月或当下真实而传奇的故事,氲氤出浓郁的文化氛围。
聂鑫森,中国当代作家。湖南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被誉为中国当代短篇小说圣手。主要从事小说、随笔、诗词、美术创作。作品有长篇小说《夫人党》、《霜天梅影》、《诗鬼画魂》,中篇小说《蟋蟀》、《天福堂》、《地福堂》,短篇小说《贤人图》、《雨谷》、《天街》,文化随笔《红楼梦性爱解码》、《老字号》(五卷),诗集《地面和地底的开拓》等。出版有中文版小说集《生死一局》,英文版小说集《镖头杨三》等。
蟋蟀
青铜岁月
天福堂
为尊者讳
紫与黄
聂鑫森主要著作目录
《蟋蟀》:
脸非常白皙的女主人坐在雨的边沿上,手腕上套着玉镯子,玉镯子闪出明丽的绿光,她的手指很修长纤细。衣服呢,她喜欢穿红色的,浅红、深红、淡红,连内衣也多是红的。小保姆揉洗这些衣服的时候,会想起乡间暮春的落花,女主人毕竟不再年轻了。不明白的是女主人为什么这样喜欢雨。小保姆却最厌下雨,总让她想起乡下的泥泞路,想起土砖屋子里飘袅的霉气,想起赤着脚丫子脸朝泥水背朝天插着秧,雨水和汗水粘腻腻地贴着肉往下流。
四十年前的黄梅雨季,雨梅还记得很清楚。是午后,她滑出一个暗暗的圆巢,剥离开母亲的身体,迎面感觉到一阵惬意的清凉,分明听到雨点打在青灰瓦脊上的声音,很亮,很圆硕。接着听见厅堂里纷乱而兴奋的脚步声,听见父亲笑呵呵地喊,就叫她雨梅!等到她长成一个大姑娘的时候,她当然早已不在这座院子里了。
父母亲在她七岁时相继亡故,她被送到外县的姨妈家去。那个县城很小,很呆滞,于是她常常想起一座古城,一座古城中的深巷,一座古城深巷中的院子,想起那一阵雨声。只有在黄梅雨季她才高兴,那种湿润的气息使她的肺腑通明透亮,使她感受到一种遥远的儿时的温馨。她喜欢站在雨中的月季花前,嗅那湿湿的凉凉的香气,以致衣服湿透而不自知。姨妈骂她是个小精怪。她说,我好想那座院子。
在县城读完师范学校,到乡下的一所小学教书。
她数着一个个黄梅雨季,却无意于许多钦羡的目光。
乡下人说她老了,一把年纪了还嫁不出去。但她觉得自己没老,她像儿时一样生活在一座记忆中的院子里,洁净的花径,萋萎的青草,桂花树和枫树装点秋天的风韵;厅堂里古色古香的明式家具,壁上挂着纸色微黄的字画……她愿意潜在很久很久以前那种古老的氛围中,去做一个名门闺秀。她的曾祖父是有过四品顶戴的,祖父是著名的律师,父亲是中学校长。现实中的一切她都格格不入,她在唐诗宋词元曲里寻找她的世界。
雨梅忽然抬起头,把视线抛过高高的围墙去。墙那边也有一个院子,住着一个叫戈长生的八十岁的老人,和一个耳朵聋得很厉害的老侄子。她至今还没见过他们,是听她的先生季城说的。一个老老废物和一个老废物,亏得他祖上做过两省总督! 她的视线之所以抛过高高的围墙,是因为又听见了那苍老的唱腔声,自疏疏密密的雨线间蜿蜒而来,是《四郎探母》中的“西皮慢板”:“杨延辉坐宫院白思自叹,想起了当年事好不惨然!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浅水龙被困在沙滩……”她不相信这样美的声音,出自一个八十岁老人的喉管,而这样美的声音分明表述的是一种对人生的困惑、无奈和怨艾,文字已成为多余,音调竟成为了实质。那么拉京胡的定是他的那个聋侄子了,分明京胡声与唱腔声相贴相粘,水乳交融,这聋子琴师简直与贝多芬有异曲同工之妙。戈长生出生在这样的名宦世家,居然没有去弄仕途经济,却在梨园中打发了一生,退休后仍爱着皮黄,可见他不是一个俗人。季城对他的鄙夷,无非出于自己有一份可观的产业。她的视线抛过了高高的围墙,轻轻地落在花木繁茂的院中(这样的人家不可能不种花草),再飘进阔大的厅堂,抚触着老人口中吞吐的气流和那大开大合的弓子。
她认定这是一个很古典的黄梅雨季,以致身在秋天,还没有回过神来。
小保姆走过来。先生刚才来电话,说他玩蟋蟀去了,吃饭不要等他。
她仿佛没有听见。
过了好一阵,她记起“电话”这个字眼,觉得很奇怪,她家有这东西吗?转过脸,望着古香古色的厅堂,紫檀木的太师椅,雕花的小茶几,庄重的八仙桌,摆在四角的树桩盆景,墙上挂着的郑板桥的竹子、吴昌硕的紫藤、康有为的隶书。那个时代没有电话。
再一想,有,在楼上西边的一间小厅里,那里有一部电话,还有一台电视机。她很少看电视也很少打电话,她希望存在于一个古典的季节里。常在那里的是季城和小保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