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湖北荆门七位村干部的生命史及家庭史为线索,用最自然的方式讲述了生命历程中各种最真实的家庭故事(包括分家、建房、迁移、生死)和最深刻的个体记忆(包括读书、结婚、职务或职业变化、人生辉煌、人生挫折、子女教育),反映了上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下至二十一世纪初期,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各个重大转折时期土地制度、乡村治理结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婚育观念等的变化。通过七位口述者的真实经历和切身感受反映了中国乡村近一个世纪以来的沧桑巨变。
《楚乡巨变:七位村干部的口述历史》:
日军入侵后,到处找花姑娘,年轻的女人便在日军下乡时,用锅底灰抹脸、脖子、手,有的甚至女扮男妆。但即使这样,没有出嫁的少女也很难逃脱日军的魔爪。年龄超过十三、四岁的女孩为了保住清白,已经订亲的,就提前出嫁;未订亲的就赶紧找婆家。
与我订亲的何秀英与我同龄,已过了十四岁,她家里也很着急,我父母也担心未过门媳妇的安全,双方便决定让我们提前结婚。时间定在1941年的重阳节。
我未满周岁,就与何订了亲。在我满月之前,父母也为我订过一门亲事,与我订亲的女孩在订亲后六个月夭折了。那时我们这儿有订孩儿亲的习俗,有房子、有土地和名声较好的家庭,男孩一出生就有媒人上门提亲,女孩一般比男孩大,媒人一般是双方的亲朋。订亲主要看双方父母是否合意,男孩和女孩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订亲的时候,男方要送女方和媒人各一盒饼和一包面。订亲之后,女方的生辰八字放在男方家,逢年过节双方父母一般要走动,但订亲的男孩与女孩不得见面。
何秀英的家在我家东北4里处的马新张家经堂附近,我们的媒人是王传俊和何新铺。王传俊是我的族叔,家住王家新场,何新铺是何秀英的本房爹爹,我的本房姑爹,家住张家经堂。
何秀英与我订亲时,她家里有20多亩田和一幢大八间带围屋的青砖瓦房,家里比较富裕,秀英没有兄弟,只有一个姐姐。后来,民国政府号召成立乡团镇压土匪,她父亲何爱亭被任命为乡团队长,杀了些土匪,得罪了他的连襟王士成。王士成曾在老山洼的土匪头子杨老九、李凤山手下干过,后来自立为王,拥有四五十人的武装。1930年,王士成派人杀害了何爱亭,并反诬何是土匪,强行霸占了何家的土地和房屋,将何的妻子杨氏和长女何巧珍、幼女何秀英卖到了长湖。母女三人在长湖做了三年的家奴,直到1933年王士成被镇压才回家。但何家的田地和房屋早已被王士成卖给了别人。杨氏为了讨回自己的房产,便带着两个女儿到荆门一边打官司,一边帮人洗衣、带小孩。打官司两年半,田地和房屋才被收回,母女三人才重新回家。1937年,杨氏给大女儿何巧珍招了个女婿。
1938年,姐姐何巧珍生小孩。当时正值农忙,大人们抽不出时间,爸爸便让我去送祝米。我去时,岳母、姐姐、姐夫正在田里,何秀英独自在家照看小孩,她没有预料到我会去,来不及躲避,我第一次见了她,她长得较周正,没有残缺。我对她的印象较好。因为订孩儿亲后,男女双方只能祷求对方不残缺。
商定结婚日期后,我家按习俗在婚礼举行的前3天,即九月初六给何家送了聘礼,有半头猪、半百斤酒、双百个饼子、7包雪枣、7个吊子肉(每个吊子肉约2斤猪肉)、4套新娘在不同季节穿的盖面衣布料。其中猪肉、酒、饼子是给女方出嫁时招待来宾的,雪枣和吊子肉是送给女方的亲戚的,布料中最值钱的是阴兰士林。为招待前来参加婚礼的客人,我家杀了头猪(送了半头猪给女方)、捞了40多条鱼。按当时习俗招待客人吃中饭和晚餐,8人一桌,每桌10碗菜,共坐了20桌。
聘礼是在媒人的引导下由我家请人抬去的。聘礼送给女方后,女方要款待媒人和抬礼物的人。有的还给抬礼物的人红包,请他们将大件嫁妆带回。从何家带回的大件嫁妆是一套包含有踏板、鞋柜的三道挂檐的雕画梁式床。
因为日本人在鲍河桥设有岗哨,送聘礼和接亲都必须从马新绕道至全河渡河,本来只有4里的路程,要多走10多里。
当时,接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打轿娶亲,即新郎不到女方家接亲;另一种是登轿娶亲,即新郎坐轿子吹着唢呐到女方家接亲。我家怕惊动日军,选择的是前一种,只派了一辆轿子、两个轿夫、两个媒人、两个伴娘、一个知禀先生、一个放鞭和放铳的青年去接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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