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北京市妇联组织编写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家庭建设的培训教材。家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家庭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当代价值。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应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宗旨,以树立正确的家庭价值观、建立新型家庭秩序、强化家庭伦理道德、改善家庭教育环境为内涵。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应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营造和谐家庭、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把握家庭文化建设的大方向,增强家庭文化建设的目的性、自觉性。
第一章 绪论
一、新家庭文化的界说
1.说文解字看“家庭”
2.“文化”的字词解析
3.家庭文化定义的探讨
4.家庭文化的特点
5.新家庭文化分类
二、新家庭文化的主要来源
1.中国传统家庭文化中的优秀元素
2.西方进步家庭文化在中国的传播
3.马克思主义家庭理论的主要内容
4.近代以来中国家庭文化的创新与发展
三、家庭文化的历史建构与基本功能
1.人类早期的血缘群婚和对偶婚
2.文明时代以来的个体婚家庭
3.家庭文化的基本功能
四、新家庭文化的建构思路
1.新家庭文化建构的指导思想
2.新家庭文化建构的基本思路
3.新家庭文化建构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 中国家庭文化的起源与变迁
一、奴隶社会宗法制家庭文化的产生
1.奴隶制宗法家庭的建立
2.宗法制家庭文化的特征
3.宗法制婚姻和亲子文化
二、封建社会家庭文化的发展
1.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婚姻家庭文化
2.唐宋时期的家庭文化与妇女文化
3.元明与清代早中期的婚姻家庭文化
三、近代家庭文化的发展
1.清末民初婚姻家庭文化的变化
2.近代西方思想对中国家庭文化的影响
3.辛亥革命对家庭文化的影响
4.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家庭文化的重构
5.中国共产党对新家庭文化的践行
第三章 新中国婚姻家庭文化的创新与发展
一、新中国婚姻制度和新家庭文化的确立
1.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确立
2.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
3.新中国婚姻家庭文化的社会培育
二、改革开放与1980年婚姻法修改
1.改革开放与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
2.1980年婚姻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3.婚姻法修改对家庭文化发展的影响
三、法治体系建设与2001年婚姻法修改
1.法治体系建设与婚姻立法政策的完善
2.2001年婚姻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3.家庭文化发展的新走向
第四章 恋爱与婚姻
一、文明健康的恋爱观
1.恋爱与择偶的价值理念
2.择偶条件与方式
3.恋爱择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二、夫妻相处的艺术
1.平等与尊重
2.忠实与信任
3.沟通与理解
4.“性生活”与婚姻和谐
三、离婚与再婚的价值选择
1.离婚权的尊重
2.子女和财产关系的妥善处理
3.再婚文明的建构
第五章 优生优育与居家养老
一、计划生育与家庭传承
1.优生优育的理念
2.生育政策与围产期健康
3.生殖健康面临的时代挑战
二、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
1.儿童优先的家庭教育
2.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
3.家庭教育的主要方式
三、居家养老的新探索
1.养老文化的新特点
2.老有所为和自助养老
3.养老方式的多样化
第六章 积极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
一、家庭生产与经营
1.农村家庭的生产与经营
2.城镇家庭的生产与经营
3.家庭生产与经营的基本原则
二、家庭消费文化
1.家庭消费的分类
2.家庭消费的结构特征
3.合理消费观念的树立
4.家庭消费的基本原则
三、家庭生活方式与身心健康
1.身心健康的重要指标
2.生活方式与身心健康
3.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选择
第七章 亲属关系与家庭外部关系的构建
一、亲属与亲情文化的构建
1.血浓于水的亲子文化
2.婆媳与翁婿的相处艺术
3.兄弟姐妹的手足亲情
二、邻里关系的和睦互助
1.邻里关系的内涵
2.邻里文化的变迁
3.邻里相处的艺术
4.文明和谐社区的共建
三、家庭与事业的相互促进
1.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的扮演
2.家务劳动的分享和分担
3.家庭与事业的平衡方法
四、家庭外部支持系统的构建
1.家庭外部支持系统的含义
2.社会工作与社会支持系统建设
3.家庭公共服务事业的创新与发展
第八章 妇联组织与新家庭文化建设
一、妇联是新家庭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1.妇联组织的性质和任务
2.妇联组织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3.妇联组织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优势
二、妇联开展家庭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1.家庭文明建设常抓常新
2.社会发展进步元素融入家庭文化建设
3.构建家庭文化建设新机制
三、努力开创家庭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1.提高对新家庭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新家庭文化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3.新家庭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新家庭文化概论》:
中国共产党在党内践行新家庭文化和妇女解放思想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全国抗日统一战线,宣传抗日救国、匹夫匹妇同责的救国思想。早在淞沪会战时期,宋庆龄、何香凝等女界知名人士就曾多次奔赴前线,慰劳和勉励作战官兵,还发起募捐活动,为抗日将士募集物资。1937年,宋美龄召集成立了中国妇女慰劳自卫抗战将士总会,呼吁妇女“要尽量地贡献她的力量来救国”。1938年,在邓颖超等妇女领袖的倡导和推动下,各党派女界领袖齐聚庐山,出席了为期5天的妇女工作谈话会。这次会议制定了全国性的妇女工作纲领,成立了全国性的妇女抗日组织,将改组扩大后的“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确立为全国性妇女领导机构。在号召妇女界联合抗战的同时,“新生活运动”还积极改善劳动妇女生活状况,改革束缚妇女的旧风俗制度。“新生活运动”将“生活艺术化、生活生产化、生活军事化”作为行动指引,目的是改造全面生活。宋美龄曾提出,妇女是改造家庭生活的原动力,号召知识较高的妇女应当去指导邻居,如何管教儿女、如何处理家务,并教授周围的妇女读书识字。“新生活运动”虽然具有局限性,最终走向了失败,但其倡导的一些新理念对当时的家庭与社会生活都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
中国国民党关于男女平等的制度性探索,始自1930年(中华民国19年)。当时的中华民国民法规定“配偶,有相互继承遗产之权”,成为世界上较早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的国家。1946年(中华民国35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是求索的道路并不平坦,1940年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的关键时期,国民党浙江执行委员会就逆历史而动,制订了“非法妇运防止办法”,严密考查和防范所谓“某党非法妇运活动”。此办法推广到国统区各地,致使许多职业妇女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回到家庭,为日后“妇女回家论”的活跃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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