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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是一枝花
禅是一枝花,馋亦是一枝花。
《馋是一枝花》共分五辑。
故乡吃不尽:起点。解读生命中最初的味蕾密码,一起潜入回不去的童年。
美味在路上:旅途。或孑孓独行,或呼朋唤友,看风景,饮美酒,但有青春作伴,快意与豪情不散。
101场饭局:盛宴。曲会终,人已散,那些有趣的朋友和温暖的情谊总会眼前浮现。
孤独美食家:品味。美食家都是孤独的,他们的舌头太敏感,他们的胃太超前。
吃货的哲学:思考。一食一餐皆有感悟,人生的所有道理都藏在饭里。
一个人的人生是从吃开始的。正常情况下,他也将在吃过最后一餐之后离世。不管对饮食趣味深浅,胃口大小,每个人都不能摆脱他是吃货的身份。对吃的追求不息,则生命不止。正如一位朋友所说:“人都会回到想吃的地方”。——愿每一个人都终能落脚于想吃的地方。愿这本书带给你会心的笑,和深深共鸣。
人生怕无味,无味则寡欢,如果穷其一生没有找到自己足以“任性”的东西,那就太悲哀了。 所以我说《馋是一枝花》,这书的标题大有禅意。“馋”就是冲动,就是饥渴,就是“我TM太想干这件事儿了,谁也不能阻止我”的任性。人生有了足够的“馋”劲儿,才可能活得够好,够妙,够“解馋”,才过瘾,才不枉此生。 吃贯穿我们人生的始终。纪伯伦曾借先知之口告诫世人:既然你们必须杀生为食,且从新生的动物口中,夺它的母乳来止渴,那就让这事成一种敬拜。 我们既从食物中获得温饱,又从食物里获得欢娱。食物安慰着我们的胃,也在安抚着我们的心。“疲惫不堪的人,失恋痛哭的人,意志消沉的人,满腹牢骚的人,欢欣雀跃的人”
序言一
一个吃货和他的人生旅程 朱映晓 我和菜馍君“认识”了很多年,却并不“熟悉”——我断断续续地读他的文字,感受着他越来越开阔的思想和越来越洒脱的笔调,却不很清楚现实的世界里,他具体是如何生活着。大概知道他辗转过数个城市,更换过不同的工作单位,当然也应该有过比较丰富曲折的感情经历,却没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在指着他的人生轨迹——在读到这本书稿之前。但现在我大概是看出点线索来了。那就是:吃。 吃,是出发。打开这部书稿,第一章(故乡吃不尽)——扑面而来的,便是菜馍君对鲁西南的童年与故乡的回忆。野天野地里的各种偷吃:偷西瓜,偷水果,偷地瓜,偷南瓜,偷花生,偷毛豆,偷玉米。熊孩子们还想打猎,专找野兔和黄鼠狼。猎物肥,胆儿更肥,“专在小伙伴眼皮底下乱晃悠,一副‘来啊,打我啊’的欠揍模样”,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在菜馍君写来,那举手可得的香椿、槐花、榆钱……这些现今人们都稀罕得不得了的“精品菜”固然是令人神往,然平常如豆腐、羊肉、茄子、萝卜、梨、杏、柿子、核桃、红枣……也是相当地有滋有味。更有那过年时蒸的“十几二十屉”的馒头,“四屉菜馍馍,三屉豆囤子,两屉花糕”——读来仿佛感觉到了那腾腾的蒸汽与麦香,那种丰足的喜悦(是的,童年时我们的精神是很容易知足的,许是因为那时代物质相对匮乏)。故乡的吃食是一个人一生都不会忘记的。更何况它们在迅速经历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变迁之后,正渐远去甚至消失? 吃,是旅途。这部书稿的第二章(美味在路上)和第三章(101场饭局)所展现的,有作者游走各处,尽尝美味的经历,更有呼朋唤友,推杯换盏,青春做伴的快意与豪情。作者与我们分享美食:西安、重庆、贵阳、成都、济南、厦门、广州、南京……的美食,尤其对现正混迹的帝都的美食(无论是烤鸭、豆汁、卤煮火烧、爆肚等传统名吃,还是各国料理、小资小清新食饮),都有极为细致生动的描述;也分享着他的人生:正是从这些文字中我知道了他上大学的城市,他的涉世初练之地,知道他“换过的工作单位,有八九十来个”,知道他既曾“心血来潮,一个人跑到大西南,四处游荡”,亦曾组织过多达十几人的“饭友团”,行乐尽欢。是的,从中我看到了一段缤纷多彩、五味杂陈的青春人生——生命旅途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吃,是品味。这部书稿的第四章(孤独美食家)和第五章(吃货的哲学),是“吃”之文化谈,也是“吃”的思想录。各种关于吃的人物、八卦(好听的说法是“掌故”),作者信手拈来,如数家珍,如鲁迅大先生和苏东坡的八卦,颇见“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之境——显然这二位是作者偏爱的人物,“因为爱,所以八卦”,对此我是不能认同更多。 我喜欢这部书。而我最喜欢的部分,当然是第一章,童年与故乡的部分。我喜欢这样充满文学意境的描写——北方的河与少年,“小英雄雨来”似的,虽然我是个南方长大的人可还是觉得无比亲切: ……河水涨起来,河面异常开阔,那时候水清,清得几乎可以看到河底,水草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碧绿清透,随着河水轻轻摇摆。 两岸的芦苇荡,绿油油往上冒,直到没了人头,风一吹,簌簌声没完没了,里面不时传来尖厉或悠长的鸟鸣。 光屁股的小孩子,排着队挨个儿站在桥上往水里跳,一个个猛子扎下去,‘扑通扑通’,跟下饺子似的,溅起一簇簇大水花,人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几分钟后,才见从远处露出头,大口喘着粗气,有人手里还举着一条鱼。 一个人的人生是从吃开始的。正常情况下,他也将在吃过最后一餐之后离世。不管对饮食趣味深或浅、胃口大或小,每个人都不能摆脱他是吃货的身份。对吃的追求不息,则生命不止。正如一位朋友所说,“人都会回到想吃的地方”。愿每一个人都终能落脚于想吃的地方。愿这本书带给你会心的笑,和深深共鸣。 序言二 任性的“馋”意 流马 我和菜馍兄都来自广义的鲁西南地区,提起家乡美食,会有许多共同记忆,比如那些野菜,那些瓜果,但也会稍有区别。毕竟“十里不同乡,百里不同俗”,就算是一样食物,吃法和感受也会不同,更别说他所谈及的食物和做法,在我的故乡有的根本就没有。 就说这羊汤,鲁西南盛产小尾寒羊,肉质鲜美,是非常好的美食,但在我的家乡,只见人们放羊养羊,却并没有见人吃羊。在我们当地,羊只是一种经济性养殖,主要用来卖钱的,似乎并没有吃羊肉的传统,就算县城里的穆斯林同胞,亦不以羊汤为美,羊肉在他们手里,自有更好的做法。我是后来到了省城读书,才有机会一尝羊汤的鲜好。 但这种回忆上的分歧并不能伤害彼此的记忆,反而更加激活沉睡在舌尖上的味蕾,想起更多我们以为已经忘记的关于故乡的种种细节。 味觉的记忆最持久,也最入心。菜馍兄把对美食的领受,当成人生的成长和修行,从故乡到异乡,从乡村到城市,从年少到年壮,寓感物于人生,别有一番新意,也别有一番滋味。我同意食物是乡愁的载体,也同意美食是旅行的重要目的之一。去一个地方,而不吃当地食物,就不会与那个地方产生真正的连接,这不仅仅是味觉的连接,更是情感上的沟通。如果你对一个地方的美食赞不绝口,就会对那个地方倍加钟爱,如果你吃不惯一个地方的食物,那自然也就不会喜欢那里。旅行最最不幸是没有找到对胃口的食物,而反过来则是最最大的幸运,即便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哪怕中途休憩的无名驿站,一碗阳春面或许都会在你的舌尖留下无法泯灭的记忆。 菜馍同学比我来早来帝都多年,还在博客时代,就经常看他写帝都各种吃食,心想等我到帝都,一定要让他带我挨个儿吃个遍才够朋友。然事实并非如此,单就他屡屡向我提及的地道单县羊汤,一次都没有成行过,到写这篇文章为止,那仍旧只是一个传说。 不过这也不能全怪菜馍。相比起他对美食的狂热追求,为一碗地道羊汤不惜穿越一座城市,为一桌好菜可以订上飞机票说走就走,我可能对吃就太没有执念了,否则就算菜馍不带我去,我自己也一定可以按图索骥摸得到门面。 古人说食色性也,爱好美食和爱好美色一样是人类的天性,实际上人和人又有万般不同,这里面不仅有“爱”的对象的不同,“爱”的程度的深浅,甚至有“有感”与“无感”的区分。撇开“食色”二字不谈,不论什么爱好,什么兴趣,最怕“任性”二字,而我是独缺的,这也是我羡慕甚至嫉妒菜馍同学的地方。 人生最怕无味,无味则寡欢,如果穷其一生没有找到自己足以“任性”的东西,那就太悲哀了。 所以我说《馋是一枝花》,这书的标题大有禅意。“馋”就是冲动,就是饥渴,就是“我TM太想干这件事儿了,谁也不能阻止我”的任性。人生有了足够的“馋”劲儿,才可能活得够好,够妙,够“解馋”,才过瘾,才不枉此生。 后记 馋人的心是相通的 菜馍双全 在遥远的纸媒时代,做过两年美食编辑。我算彻头彻尾的吃货,但并不喜欢这职业,虽省了不少饭钱,也落下后遗症:体重剧增,血压陡升,舌头变得麻木迟钝,对一切食物都提不起兴趣,典型工伤是也。 那两年,我得出的最沉痛的人生经验是,下馆子务必自费——不用考虑怎么写,不用等摄影师拍照,不用带着完成任务的心情去吃。所以坚决地离开了这一行。 ——作为一名虔诚的吃货,绝不能让职业毁掉爱好。 吃贯穿我们人生的始终。纪伯伦曾借先知之口告诫世人:既然你们必须杀生为食,且从新生的动物口中,夺它的母乳来止渴,那就让这事成一种敬拜。 ——这本书便是我对食物的敬拜,对食物的感恩。 我们既从食物中获得温饱,又从食物里获得欢娱。食物安慰着我们的胃,也在安抚着我们的心。“疲惫不堪的人,失恋痛哭的人,意志消沉的人,满腹牢骚的人,欢欣雀跃的人”(《深夜食堂》语),都可以从食物中得到温暖和治愈。 ——没有什么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 我怀恋一切美好的食物,一切美好的饭局,一切美好的人和事。这本书不只是食物的体验笔记,它还讲人与食物的关系。 人与人的关系不断变化,人与食物的关系亦如此。我们曾经热爱的,如今可能鄙夷;我们曾经讨厌的,如今满心欢喜。比如,参加工作前,我基本回避一切苦味的食材;工作后却对苦情有独钟,喝苦茶,吃苦瓜,直至发自内心爱上它——苦是五味之一,是人生必备要素,又怎能回避过去。比如,先前嗜辣,无辣不欢;现在却喜欢清淡。又比如,三十岁前喜欢下馆子,呼朋唤友,啸聚派对;三十岁以后,喜欢逛菜市场,钻研菜谱,在家做饭。 唯一没变的,仍然是个很馋的人——看见一切美味,仍然会口水欲滴。 鲁迅先生曾对曹聚仁说:“我们都是马二先生,吴敬梓写马二先生那么馋,吴敬梓自己一定很馋的。”鲁迅眼尖,一眼看出吴敬梓是个吃货——他自己亦有过之而无不及。 ——馋人的心是相通的。 在某种程度上言,“馋”是世界进步的动力,是文明助推器,老子从食物中得到启示,得出“味无味,为无为”的哲语;苏东坡每每聚会吃酒,总有灵感喷涌,写下众多千古名篇;爱食日料的乔布斯从日本文化中获得灵感,将禅的理念引入到产品当中,使简约极致成为苹果的设计语言……这般例子不胜枚举。 ——禅是一枝花,馋亦是一枝花。 最后,要感恩父母和家人,和他们吃过的每一顿饭,丰盛的,平淡的,都好。 感谢曾经一起吃饭的朋友,感谢那个曾经异常迷人的组织“饭友团”。 感谢向平为这本书付出的所有努力,提了许多宝贵意见。 感谢我最爱的作家之一朱映晓,于养娃的百忙中为本书做序,喜欢她那句“人都会回到想吃的地方”。 感谢杜丽,她让我重新认识云南菜,认识我自己。
菜馍双全
七零后,山东鄄城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 好走路,好骑行,好咖啡与茶 好读史,好美食,好八卦 好扯淡,好闲聊,好鲜衣怒马 曾任《FUN!》杂志总编辑,中国网文化中国主编,蜜悦运营总监等。 著有《先秦猛人录》《闲说王府旧风流》《东坡传》(待出版)等。
目 录
序言一 一个吃货和他的人生旅程 001 序言二 任性的“馋意” 004 辑一 故乡吃不尽 偷吃 001 吃你豆腐 005 树上有菜 008 谁的童年不“有机”? 011 喝了这碗羊汤,世界与我又何干 014 有鱼万事足 017 西瓜做的酱 020 每逢春节胖十斤 022 荆芥荆芥 025 红萝卜 & 白萝卜 028 男不吃韭,女不吃藕 032 美味莫过茄子 035 将全世界都凉拌 038 天凉好个秋 041 大饼子星人 044 爱喝酒的山东人 047 辑二 美味在路上 胡辣一碗汤 049 人生好寂寞,幸亏有大排档 053 此时不撸待何时 057 爽爽贵阳吃爽爽 060 火火火火锅 064 边吃边走 067 超级炒鸡 070 面霸 072 到起士林,陪袁世凯喝红菜汤 076 酸菜猪肉炖粉条 078 川菜不辣 080 一个包子做了百年,味道还是这么鲜 083 冰冰凉,冰冰爽 085 吃了这碗黑山羊米线,冬天再也不冷了 088 去双流,啃兔头 091 日料吃的是个“鲜”字 094 辑三 101场饭局 下半夜,哪里食 097 有味儿 101 怎么就那么辣 104 有家餐厅特别黑 108 食蟹记 111 无泡馍,不人生 115 热干面的干 118 雕刻了那么多时光 121 漫咖啡的漫、慢、曼 124 大大大大比萨 127 吃烤鸭,又香甜,又残忍 129 且泡一壶茶 132 亲情牌 135 愿上帝保佑爱吃卤煮的男人 138 没一起吃过饭,友谊如何经得起考验 141 辑四 孤独美食家 千利休:唯有以美而生之人,能以美而死 145 他大概是这世界上最会做菜的男人了 152 难以下咽的糖炒栗子 155 东坡不肉 159 不俗又不瘦,天天笋烧肉 163 一手香烟,一手甜点 165 走,跟大先生喝场民国下午茶 171 不来点小酒怎么行 174 谁和鲁迅一起晚餐? 179 新光阔小姐被甜品和谣言毁掉的人生 183 馥芮白再文艺,不过是一杯咖啡 186 我的心是泛着沫的啤酒 189 辑五 吃货的哲学 再没有比下午茶更重要的事情了 193 如何把爆肚冯吃出老北京的悠闲劲儿 198 吃货圣经 200 傻瓜,让我们一起吃苦瓜 202 将人生全参透,再来喝这杯鸡尾酒 205 食神是如何炼成的 207 英雄,让我们一起啃个馒头,谈谈人生 213 这世界上的许多真理,都掌握吃货手里 216 最佳伴侣,原来是你 220 哎哟哎哟,要不要在一起 223 菜市场里有无限人生 226 铁棍儿姑娘 今晚让我们聊聊山药 228 有一种流行病,叫米其林三星餐厅 231 “不涮肉的人是可耻的” 234 后记 馋人的心是相通的 241
偷 吃
农村娃儿幸福多,偷吃即是其中之一。 偷什么?有什么偷什么。 偷吃分季节,春天冬天最无趣,地里没瓜,树上没果,一帮小伙伴儿只好牵几条狗,拿几杆“猎枪”,四处寻找野兔和黄鼠狼。鲁西南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人口稠密,猎物稀少,唯野兔和黄鼠狼凭借强大的生育力而绵绵不绝。 打猎最好玩的,不在于打到什么猎物,而是和它们斗智斗勇的过程。 想想颇有点不可思议,那时候猎物胆儿真是肥,专在小伙伴眼皮底下乱晃悠,一副“来啊,打我啊”的欠揍模样。 莫非欺负兄弟年纪小? 夏天来了,绝对欢乐季。村西有河,有芦苇荡,可以去游泳抓鱼捉迷藏,不喜欢下水的,就跑到树林里撒欢儿。最惬意的,莫过于偷吃到许多东西。 在学校,老师教育我们,向雷锋叔叔学习,偷东西是坏人。美味当前,这教训常失效。一群懵懂的小孩,道德感还没那么强烈。 偷瓜最多,西瓜第一。 80年代,鲁西南农村的地里,种了许多瓜,品种多到数不清,许多都叫不出名字,但每种都会做尝试,不吃个遍决不罢休。尚记得最爱的是一种叫“九道银”的甜瓜,瓜身上有九条白道,从蒂到根,把瓜分成均匀的九部分。 那时的西瓜也真是好。全都自然熟,有一种笨西瓜,生长周期高达四十余天,最小都要长到十几斤,小孩子抱不动,便放在地上滚,滚至安全处,几个人合抱着,找个小树林分而食之。熟透的西瓜,拿巴掌用力一拍,“啪”一下就裂开了,流出鲜红的汁水,捧起来就吃,太甜,甜到嘴巴和手都发黏。 想吃冰镇西瓜,就要费点功夫。邓云乡先生在《云乡话食》里说,旧时北京用辘轳现绞冰凉的井水浸瓜吃,“吃起来真是嚼冰咀雪,满口既凉又甜。”家乡虽无辘轳,但亦能体会到老先生所讲的那种惬意。村里有水井,偷了瓜,汲一桶井水,把瓜放桶里,等凉透了与小伙伴们分食,清清爽爽冰冰凉凉那叫一个棒!后来,水井废弃,开始使用人力压水井,那水也凉,依旧可以冰西瓜。现在都是自来水,水温不够低,冰不出那个好吃的程度。 井水是最好的天然冰箱。 每每回忆童年,我都觉得又甜又沙,大概是西瓜偷多了吧。 一般的小块瓜地,都是农民自种自吃,那种一大片一大片漫无边际的,则属于种瓜的专业户。在地头上,主人盖个瓜棚,快成熟时全天守望,就是为防偷。 小伙伴淘气,偏想要偷这种瓜地,有人看护才够刺激。想想看,在看瓜人严密的看护下,我等还可以成功偷出,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这更有成就感? 偷西瓜是技术活,更是体力活,后来想,哪里是偷瓜,纯粹是找刺激。 三四个孩子,选一个月黑风高夜,弓着腰,佝着背,慢步轻挪,蹑手蹑脚,生怕有个风吹草动,惊动瓜田主人。摸到个大的,就轻轻敲一下,声音是“砰砰”的,熟了;“当当”的,还生。挑到熟的,直接摘下,小心翼翼地推着瓜滚动前行,滚到地边的沟里,出了主人视线,偷瓜行动便大功告成。 早在偷瓜之前,小伙伴们已有周密筹划,并达成一致意见:如被瓜主发现,撒丫子狂奔是最佳选择,且几人绝不能往同一个方向跑,如此这般最多只能抓到一个。同时,又另设一道江湖规矩:被抓后,无论如何决不能供出同伙,谁供出别人谁就是叛徒,以后大家都不跟他玩儿。 以淘气包们的机警和灵敏,并没那么容易被抓,由此便常生自虐心:“怎么就抓不住我呢?抓住我到底会怎样呢?” 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 不多久,就有个小伙伴被抓,这兄弟宁死不屈,摆出一副“打死我也不说”的革命战士架势,像英勇的刘胡兰一般守住了秘密,任凭瓜主威逼利诱。人家告到学校,校长重新提审,哪想小伙伴坚决不当叛徒,找来家长竟也无济于事。 事后,我们齐声夸他:“你娃儿就是刘胡兰,她死时十五岁了都,你现在只有十岁嘛!” 偷瓜只是“偷吃”中的一项,偷果子也让人兴奋。村里的果树,都在各家的园子里,供自个儿吃,或是送邻里亲朋,不卖。其实是没人买:家家都有果树,卖给谁? 偷的果子,或梨,或杏,或桃,或李,成熟季总是漫长,小伙伴可没有耐心等待,果子还未变色,味道还未变甜,就开始偷,不偷就觉得手欠。 偷果子比偷瓜容易,大多数人没把果子当好东西,并不看管,趁着没人,可以随时下手。 还是晚上最好,小朋友们谋划停当,便背个小书包,溜到果树下面,像猴子一般迅疾地爬上去,左右开弓,一通乱摘,等小书包鼓胀起来,赶紧兴奋地逃走。 村里的杏树最多,我们的目标也以杏为主,熟透的杏儿吃起来香甜醇美,不熟的则满口生酸。把熟透的吃光,不熟的青杏也不丢,而是找个角落存放起来,过上三五天自行变色,成熟,只是味道和刚摘下来的熟杏相去甚远。更小的青杏丢进咸菜缸里,不长时间,就成了酸脆可口的腌菜。 村里的许多果树都有数十年的岁数,枝繁叶茂,有些树枝长得特别,绞在一起,生生搭出一片平地儿来,我们躺在那片平地儿上,边耍,边吃,边聊,偶尔还睡个午觉,清风透过树枝吹进来,甚是舒适,端的夏日清凉好去处。 到秋天,庄稼开始成熟,又可以偷地瓜,偷南瓜,偷花生,偷毛豆,偷玉米。 寻个偏僻的地儿,找几块砖头,搭个简陋灶台,支一口黑铁锅,添上水,将偷来的食物一股脑儿全放进锅里,捡些干树枝煮将起来。小伙伴们一边看着熊熊火焰燃烧,一边闻着食物的香气流着口水,煮好,有人急不可待地将手伸进锅里去拿,太热,被烫得吱吱哇哇乱叫。 小伙伴们淘归淘、偷归偷,却也讲原则,不会专偷某家,这儿弄点,那儿弄点,没人看出来自家丢了东西。另外,那时民风比现在淳朴太多,丢点东西也没有人太在意。 现今的村子里,果树已全被砍掉,野兔和黄鼠狼也不见影踪,甚至村西的河里,再也没有清澈的河水、光着屁股的孩子和成群结队的鱼了。 小时候,一直期盼着快快长大;长大了,却总是偷偷地怀念过往。 小时候,物质那么贫乏,但吃过的每一种东西都鲜美可口记忆犹新;长大了,吃遍天南海北万千美食,却总是记不起它们的模样,它们的滋味。 ——那些偷吃的时光,那般“又甜又沙”的童年,我确信,再也找不回来了。 谁和鲁迅一起晚餐? 随便翻翻鲁迅的日记就知道,会友是鲁迅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益友如良茶,绝不可缺,与君一席谈,胜读几本书。 既是会友,聊到高兴,又哪能不吃饭呢?吃饭的中间喝点小酒,酒上了头,话也稠密,心情非常放松,气氛特别热闹,闲聊或者深谈,也才格外生动有趣,常常妙语连珠。 与鲁迅一起晚餐,听他畅谈古今中外,点评时局或者人物,讲个笑话或者故事,闻者皆以为大有收获。 与鲁迅吃晚饭,其实那根本不是吃饭——那系心灵的桑拿浴,思想的按摩器。 想和鲁迅一起晚餐的人,真的是很不少。 但鲁迅想要一起晚餐的人,怕是不很多,一则他对吃向来随意,少搞正式的饭局;二则他向来珍惜时间,不大肯浪费时间去吃很久的饭。 因此,细看看,去上海之前,吃吃喝喝的事虽也常有,但大都是一帮光棍或者准光棍们的闲聊聚会而已,鲁迅在北京组的最为正式的一个饭局,大约是全家搬进八道湾的第二年春天,特设家宴两桌,邀请一帮朋友来家里吃饭,参加者有十五人之多。 而后去了上海,身处险境当中,不但要躲避敌人的追踪,而且不能公开自己的住址。基本上,鲁迅在上海的生活,除了经常出入内山书店之外,大都是深居简出。相较于北京,鲁迅在上海的饭局倒是多了起来,饭局差不多是他最常采用的社交活动方式。 鲁迅和许广平刚一到上海,他的饭局便正式开始了。 这边厢刚刚放下行李,便由他过去的学生、当时在的北新书店老板李小峰做东,设了一局,邀请众多朋友来欢迎这位大文豪。这顿在全家福饭店的宴请,开启了鲁迅饭局的全新篇章。 在这次饭局上,年轻貌美的王映霞因为是首次与这位文化界的偶像级人物吃饭,兴奋不已,“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饭桌上的鲁迅,表现得十分绅士。如遇陌生人一起吃饭,总先为对方介绍身边的爱人,“这是密丝许。”这一举动令王映霞记忆深刻。鲁迅对王映霞这位大美人,称之为“密丝王”。 和鲁迅经常吃饭的人,或者是老友,或者是故交,像郁达夫、林语堂;或者是他的学生及青年朋友,像李小峰、孙伏园、许钦文、叶紫等。因为彼此熟悉,气氛总是融洽,也有在饭局上不欢而散的“例外”——比如和林语堂的决裂。 因为版税的纠葛,鲁迅和北新书局差点打上官司,由于郁达夫积极从中斡旋,才将此事化于无形,北新书局就此请客吃饭,亦有希望今后合作愉快的意思。席间,林语堂无意间提起张友松——正是此君的鼓励,使鲁迅决定和北新诉诸公堂。鲁迅听到了张友松的名字,以为林语堂是在责备自己,便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说:“我要声明,我要声明!”两人因此而起争辩,声调也升高不少,弄得面红耳赤,从此交恶。 一次小小的误解,断送掉两人的友情,实在令人懊恼。但,这不是令鲁迅唯一闹心的饭局。 另有一次饭局,是因《译文》杂志引起的。事情比较复杂,简短截说。 生活书店请茅盾、郑振铎和鲁迅三人吃饭,谈《译文》杂志的合作事宜,书店方面出席饭局的是邹韬奋、毕云程、胡愈之、傅东华四人。这顿饭算是个工作餐,纯粹为谈《译文》杂志的事,生活书店是该杂志的出版方,茅盾、郑振铎、鲁迅三人为合作方。 生活书店单方面提出,要撤换黄源的《译文》编辑职务。鲁迅仗义,决定为这个小青年打抱不平,饭也不吃,直接闪人,让书店方十分尴尬,也因此结下梁子。 鲁迅后来的饭局上,多了两个东北来的年轻人。 1934年12月17日,鲁迅特别写信给萧红萧军,邀请他们到梁园豫菜馆吃饭,时间是两天后的下午六时,怕他们记不住日子,又特意注明是星期三,并详细交代了菜馆的地址,广西路三三二号。 信中还说,“另外还有几个朋友,是可以随便谈天的”,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来,鲁迅打算把二萧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往俗里讲呗,是邀请二萧进入鲁迅的社交圈。 二萧接到邀约,心情自是激动,困顿于人生地疏的上海滩,无亲无友,大文豪这般客气邀请他们赴宴,当然有值得激动的理由。两人接到邀请信后,急忙找出一份上海地图,查找餐厅的位置;为显得正式,萧红又特意为萧军置办了一件像样的衣服。 此次晚餐,一共有九人在座,除鲁迅一家三口外,分别是茅盾、叶紫、聂绀弩和夫人周颖以及二萧,而受邀的胡风和梅志夫妻缺席。缺席的原因,可能是没有接到鲁迅的邀请信。 酒菜上来之后,许广平到门外转了一圈,看没有什么可疑的人,便回来向鲁迅耳语几句,然后鲁迅便以主人的身份介绍各位客人。讲到二萧时,鲁迅特地加上一句:“他们是新从东北来的。” 这次饭局上,鲁迅特别把叶紫介绍给二萧,萧军的个性易强横蛮干,只凭一股子热情做事,这是鲁迅所担心的,因此他找叶紫来关照二萧,就是想要寻个对萧军诱导和制约的人,后来,叶紫和萧军果然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顿饭吃得开心,谈话也进行得愉快。 归去的路上,二萧彼此挽着胳膊,趁着这酒劲儿,竟一路小跑起来。 此后,鲁迅与二萧走动繁频,吃饭的事自然也常有。及至更加熟悉之后,二萧成为周府的常客,留饭也是自然事。 和鲁迅吃顿饭尚不算太难,但要把鲁迅请到家里来吃饭,却是真正有难度的事了。 不过,鲁迅还是会去相熟的朋友家里走动,吃饭亦不过是一个幌子,聊天叙旧谈事情才是主旨,曹聚仁的夫人王春翠和胡风的夫人梅志都有关于请鲁迅吃饭的记忆。 她们眼里的鲁迅,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和蔼可亲,对菜品和酒水并不在意,更喜欢高声谈笑,享受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光。 鲁迅对于主人家里的女性,总表现出特别的尊重,或者夸她们的手艺,或者夸她们的个性。 鲁迅去胡风家做客的那次,是全家人一起去的,细心打扮过,鲁迅穿了深灰色的长衫,还戴了顶礼帽,许广平着了旗袍,海婴则穿了定做的童装。 不但如此,鲁迅还给主人家的孩子带了三件礼物,想得可谓周到。 鲁迅的个性,一般而言是内敛的,但在饭桌上,却偶有例外。 有那么一次,鲁迅和一群朋友吃晚饭,有几个人喝多了,鲁迅也不例外,他眼睁得很大,举着拳头喊:“还有谁要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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