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民族和每一种文化都会有自己的哲学思想,而作为成熟的理论形态的哲学在世界的几大文明中都同样散发着智慧的光辉。哲学并非像黑格尔和德里达所言只是西方人的专利,只是起源于古代希腊,并用希腊文、拉丁文和德文等西方语言表达出来的一种独特的概念思维,哲学的形态、风格和语言表达都应该是多元的。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人从西方引进“哲学”一词和西方哲学时,只是把它作为与中国传统哲学不同的另一种新奇的哲学,而从未把它看做是世界上唯一的哲学。一百多年来,中国人在不断地引进、移植和改造着西方哲学并将其本土化,在对西方哲学的理解中渗透了中国文化的独特视角,从中国社会的现实和独特发展中对于西方哲学产生了独特的理解和感悟。应该说,中国人在引进和研究西方哲学的过程中对于西方哲学也是有理论贡献的。
然而,在我们引进和研究西方哲学的过程中更多地是注意哲学的内容和学理,而很少去注意西方人是怎样学习和教授哲学的,实际上,哲学研究的方法和哲学教学的方法是两种不同的但是相辅相成的方法,学习哲学和教授哲学的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哲学的精神实质和学理路径。早在17世纪,笛卡儿就注意到,研究者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与他把这些发现表述出来告诉别人的方法是不同的,而霍布斯还专门研究了发现的方法和教导的方法之间的区别,这表明他们在研究哲学的同时还是十分注重哲学的教学方法,把自己的哲学表述清楚、传扬出去、教授给别人也是哲学家研究哲学的重要目的。因此,对于西方哲学的教学方法的研究应该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作者简介
休·拉福莱特(Hugh LaFollette)是东田纳西州立大学教授。主要著作有《个人关系:爱、同一性和道德》(PerSonal Relationships Love,identity,and Morality,Blackwell,1996),与N.肖克斯合著《残忍的科学:动物试验的困境》(Brute Science Dilemmas of Animal Exirnentation,Routledge,1997),编有《实践伦理学文集》(Ethicsin Practice An Anthology,Bkkwell,1997)等。
西蒙·布莱克本(SimonBlackburn)是北卡罗来纳大学E.J.库利讲席教授。他是《推理与论断》(1973)、《词的展开》(1986)、《论准实在论》(1993)和《规范激情》(1998)的作者。布莱克本对于心灵哲学、科学哲学、形而上学和元伦理学都有着广泛的论述,现正在与凯斯·西蒙斯合作,为“牛津哲学导读”系列编辑“论真理”的论文集。
约翰·D·卡普托(JohnD.Caputo)是维里诺瓦大学大卫·R·库克讲席哲学教授。他最近的出版物是:《J.德里达的祷告和眼泪:没有宗教的宗教》(印第安纳,1997)、《在坚果壳里的解构:与德里达的对话》(福德汉,1997)。在他的较早出版物中有:《反伦理学》(印第安纳,1993)、《去神秘性的海德格尔》(印第安纳,1993)、《激进的诠释学》(印第安纳,1987)。他是福德汉大学出版社“大陆哲学视野”系列的编辑,他也是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哲学学会的副会长。
R.G.弗雷(R.G.Frey)是布林格利州立大学的哲学教授,也是那里的社会哲学和政策中心的高级研究员。他是在弗吉尼亚大学和牛津大学接受的研究生教育。他最近的著作是《安乐死和医生协助自杀》(剑桥大学出版社),此书参与的作者还有G.德沃金和S.布克。正在写作的著作论及功利主义和巴特勒、莎夫茨伯利、休谟的道德哲学。
托马斯·E·希尔(ThomasE.Hill)是北卡罗来纳大学哲学凯南讲席教授。他的著作包括《自主与自尊》(剑桥大学出版社,1991)和《康德道德哲学中的尊严与实践推理》(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92)。
布拉德·胡克(BradHooker)现在雷丁大学哲学系。他先前在弗吉尼亚联邦大学教书。他正要出版的《理想的规则、现实的世界》探讨了规则后果主义。他正在为布莱克韦尔出版者写一部20世纪的道德哲学史。A.M.贾格尔(A.M.Jaggar)是科罗拉多大学的哲学和妇女研究所教学、科学哲学、伦理学形而上学和历史哲学论文的作者。他从1990年到1995年是《信仰和哲学》的编辑,他也是《布莱克韦尔宗教哲学指南》的合作编辑。詹姆斯·雷切尔(JamesRachels)是亚拉巴马大学的哲学教授。他的著作包括《伦理学能够提供回答吗?》和《动物的创造:达尔文的道德含义》。杰弗里·塞尔一麦科德((3eoffreySayre-McCord)是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波曼和戈登·格里讲席哲学教授,工作领域为道德理论、元伦理学、认识论和现代哲学史。他是《道德实在论论文集》的合作编辑(康奈尔大学出版社)。他现在正在写作有关道德实在论、休谟的道德哲学和当代契约主义。
威廉斯·R·施罗德(WilliamR.Schroeder’)在伊利诺伊大学任教。他是《萨特和他的前辈们:自我和他者》的作者,他正在完成《大陆哲学:基本观点》。他也是《布莱克韦尔大陆哲学指南》的合作编者。
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Slote)是马里兰大学的哲学系主任和哲学教授。他是几本著作和许多伦理学文章的作者,他最近完成了一本著作(《动机伦理学》),发展了一种情感形式的德性伦理学,并且为之辩护。
艾利奥特·索伯(ElliottSober)是维斯柯斯一马德森大学的汉斯·里查宾讲席哲学教授。他是《选择的性质、重构过去、生物哲学》的作者,最近,他与D.S.威尔森合著了《趋向他者——进化与不自私行为的心理学》。
迈克尔·史密斯(MichaelSmith)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的哲学教授。他是《道德问题》的作者和《元伦理学》的编者。
詹姆斯·P·斯特巴(JamesP.Ster_ba)是鹿特丹大学哲学教授。他写了超过150篇论文和18部著作,最近出版了《此时此地的正义》(剑桥大学出版社)。他在美国、欧洲和远东地区作过很多演讲。
L.w.萨姆纳(Lw.Sumner)是多伦多大学哲学系教授和法律系的成员。他是《堕胎与道德理论》(1981)、《权利的道德基础》(1987)和《福利、幸福和伦理学》的作者;他也是无数的伦理学和政治哲学论文的作者。他正在写一本关于表达自由的著作。
劳伦斯·托马斯(LaurenceThomas)是悉那古斯大学公民与公共事务马克斯威尔学院的教授。他是《生活道德:道德性格的心理学》(天普大学出版社,1990)和《恶的容器:美国奴隶制和大屠杀》(天普大学出版社,1993)的作者。
为了做到这一点,让我们集中注意一个特别的例子。
六、自然主义的道德实在论
正如我一开始就已说过的,我是相当确信打孩子是错误的,并且我相当愿意用“打孩子是错误的”这一英语句子来这样说。但如果我对这个语句的使用表达了我关于打孩子的某些信念,那么,要问这个信念的内容是什么才是合理的。这个世界的什么特性使得说“打孩子是错误的”这句话是正确的?也许认为,我们能够给出一个油腔滑调的回答:打孩子不得不有错的特性。但结果是我不得不说比这更多的东西。
如果打孩子有某些特性使得“打孩子是错误的”这句话为真,那么,要给这个特性一个说明,我们则受到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的观念的限制。这意味着我们受到自然主义真理的限制,受到这个世界可以通过经验科学来研究的观点的限制。这是因为,假定经验科学在对这个世界的不同方面提供解释是成功的,那么,就极有可能认为,这个世界整个地可以通过经验科学来研究。因此,自然主义承认的是,我们有任何理由相信客体所有的唯一的特征是那些自然主义的特征,这些特征本身是经验科学的假定(posit),是假定的组成成分。结果是如果任何形式的道德实在论是正确的,那么,必须是某种自然主义的道德实在论(Railton1993a,1993b)。
自然主义的道德实在论认为,不仅我们用来作出道德主张的某些句子能够真和假,并且某些句子所说确实是真的,而且,那些使得真语句为真的特征是关于这个世界的自然主义特征,这些特征可以以科学术语来理解。如果道德特征必定存在,假定有自然主义真理,那就意味着,它们必定是或者能够通过直接观察来发现,或者是可以从观察到的信息借推理来发现。因此,道德信念必定有自然主义的内容,因为唯有如此,它们才能够是从自然主义的关于这个世界的特征上看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