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集中了作者长期参与命题、阅卷和进行考试辅导的经验,涵盖了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中所有的知识点和命题重点,串讲内容符合2010联考的命题标准。本书可以作为考生在复习前最后冲刺阶段的用书,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中的内容
第一讲刑法概述
这一讲的重点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以简答题的形式加以考查,例如,“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简述罪责刑相一致原则的立法体现”。刑法的效力范围主要是以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查,记住刑法典相关条文的内容即可以应付考试。
一、刑法学的体系
刑法学的体系虽然不是考试大纲所要求的内容,但是对于进行最后冲刺的考生,尤其是想获得高分的考生来说,非常重要。在最后的复习阶段,进行拉锯式的反复复习是低效率
的,会事倍功半。俗话说,“站得高才能看得远”,要获得高分就必须从更高的层次来
审视要考的内容。了解刑法学的体系可以帮助我们做到这一点。掌握刑法学的体系,可以培
养我们的大局观,做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
刑法学的体系虽然与下面要讲的刑法的体系有一定的联系,但是仍然有一定的区别
。刑
法学分为总论和各论。各论是按照刑法分则的分类来安排体系的,没有特别之处。刑法学
的总论分为刑法论、犯罪论、刑罚论三大块。
刑法论就是本讲所要讲的内容,主要包括刑法的概念与特征、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效力范围等有关刑法的基本范畴问题。
犯罪论主要讲三个问题: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成立条件,犯罪的形态。犯
罪的成立条件包括
犯罪成立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犯罪成立的积极条件是指成立犯罪所必需的条件即犯罪的构成
。而犯罪成立的消极条件是指在何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在考试大纲的范围里就是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在犯罪的成立条件解决了是否成立犯罪的问题之后,再应当
考察犯罪的形态。犯罪的形态包括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三个方面
。
刑罚论中根据刑罚的运行过程分为四个问题,即刑罚的概念、目的、体系,刑罚的裁量制度
,刑罚的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制度。
在头脑中先形成刑法学的体系,然后再分别添加相关的知识点,不但可以将有关的知识记忆
得更加牢靠,而且可以做到触类旁通,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刑法学体系具体见图1—1—1。
刑法学体系总论
刑法论
刑法的概念、特征、任务
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刑法的解释与体系
刑法的效力范围(重点)
犯罪论犯罪的成立条件犯罪构成(积极条件)犯罪概念(但书)(消极条
件)
正当化事由(消极条件)
犯罪的形态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
刑罚论
刑罚的概念与目的
刑罚的体系(静)
刑罚的裁量(动)
刑罚的执行(动)
刑罚的消灭(动)
分论
图1—1—1
二、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有实质定义和形式定义两种。实质定义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以阶级分析为着眼
点而得出的结论:即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利益,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
么行为是犯罪并应科以什么样的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而形式定义是从法学规范的角
度给刑法下的定义,即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1多选题:下列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A犯罪的形式概念
B犯罪的实质概念
C犯罪的本质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犯罪的形式特征即刑事违法性
答案:AD
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为狭义刑法
,即中国的刑法典。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刑法典
,同时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
另外,需要说明的有:第一,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内容的修改,刑法修正案生效之后,自
然替代了刑法典中相关条款,因此刑法修正案就内化为刑法典的内容,所以刑法修正案是属
于狭义刑法。第二,刑法的立法解释(这里的立法解释是狭义的立法解释,即立法机关在刑
法典之外专门作出的解释,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93条所作出的立法解释)是对刑法
规范的内容的阐释和说明,本身没有创设新的内容,是被解释条文的组成部分,所以立法解
释属于狭义刑法还是广义刑法的关键在于被解释的对象属于狭义刑法还是非狭义刑法。但是
就目前情况而言,所有的立法解释都属于狭义刑法。
例2单选题:《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刑法典
答案:B
例3多选题:下列属于狭义刑法的有
A《刑法》
B《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C《刑法修正案(二)》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答案:ACD
(二)刑法的属性与特征
这一部分的内容只要掌握以下两个题目即可。
例4单选题:刑法的本质属性是
A社会性B惩罚性C阶级性D严厉性
答案:C
提示:从前述刑法的实质定义已反映出刑法的本质属性只能是刑法的阶级性
。
例5多选题:刑法的特征有
A刑法在保护的利益与调整的对象上其范围比其他法律部门广泛
B刑法是唯一可以剥夺公民自由的法律
C刑法是唯一可以剥夺公民财产的法律
D刑法的强制力程度较其他法律的强制力程度严厉得多
答案:AD
提示:部分行政法律也可以剥夺公民的自由(例如行政拘留)和财产(例如
罚款)。
三、刑法的目的和任务
我国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这两点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考查我国刑法的目的的形式只能是单项选择题。
考查刑法的任务的可能性较小,考查的形式只能是多项选择题。
例6多选题: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B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C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答案:ABCD
提示:只要记住《刑法》第2条的规定即可。
四、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体系就是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我国的刑法体系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组成。其结构体系为编、章、节、条、款、项。
(二)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解释是对刑法含义加以阐述说明。
依解释的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见图1—1—2)。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刑法
条文及其含义所作的解释,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所作
出的解释,在我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释;学理解释是指未经授权的
个人、组织和机构等所作出的解释。其中立法解释又包括在刑法条文中的解释、起草说明或
修订说明以及刑法颁布生效以后发生歧义时所作出的解释。
效力不同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学理解释个人
图1—1—2
依解释的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义解释、论理解释(见图1—1—3)。前者指对条文的文字字义的解释,既不扩大范围也不缩小范围;后者是着眼于立法的宗旨、原意所作的解释,包括扩张解释和限制
解释。
扩张解释指超过字面含义的本来范围所作的解释;限制解释指限于字面意思所作的解释。
解释方法不同文义解释
论理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
图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