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总报告主要度量了2016年天津金融发展状况和景气程度;指数篇对2016年天津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人才、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改革创新等指数进行了深入分析;分析与展望篇对天津金融发展状况、金融发展环境进行了整体分析,并对天津金融发展提出对策建议;专题篇研究了天津自贸区服务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情况、雄安新区建立后天津的定位发展思路,以及金融双向开放背景下滨海新区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情况。
前言 高标准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以更高视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王爱俭
王爱俭,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天津市政府参事,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汇率定价。
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是天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实现中央对天津一基地三区城市定位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力推动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与发展,对推动天津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及金融业务的持续创新,促进各类金融要素在天津集聚运营,进一步提升天津金融业的规模和水平、增强金融服务辐射功能,从而形成对实体经济的强大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天津金融业发展具备的优势
近年来,天津在加快推进金融先行先试、提升金融创新和运营服务功能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制度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服务区域金融协同发展、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创新型金融业务发展迅速
一是融资租赁机构数量与业务总量继续领先全国。截至2016年7月,总部在天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达650家,注册资本达2580亿元,租赁资产总额超过655亿元,合同余额超过13000亿元,约占全国的33%;服务对象拓宽至中小企业,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开始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设备的租赁服务,使一些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流动性周转,极大地改善了其生存环境;品牌辐射效应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租赁联盟成立的基础上,设立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旨在实现行业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为完善天津金融租赁产业链、提升金融租赁集聚效应奠定了基础。二是私募股权基金高速发展。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船舶产业投资基金为代表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等私募基金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私募基金产业链,使天津成为国内基金业最密集的城市之一;基金运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在国家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归属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股权投资基金备案管理,并探索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从政策层面最大限度地抑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三是金融混业服务进一步升级。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态开始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不仅加强了传统金融与新金融业态之间的结合,也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服务模式。四是外汇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显现。随着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不断深化,截至2015年末,意愿结汇企业已超过177家,总意愿结汇金额达15.73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迅速,2015年办理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总额达3111.04亿元,同比增长30.75%,占同期银行代客跨境收支结算量的25.73%,人民币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跨境收付货币。
2.资本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保险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2015年保险保费收入398.34亿元,同比增长25.36%,保险金额120354.86亿元,同比增长50.40%。市场份额逐步提升,交易模式不断改进,企业融资效率不断提高。以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为例,作为国内首家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公司制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构,通过吸纳国内外资金和政府基金对科技型企业进行支持,促进知识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目前已形成超过2500个项目资源库,且外省项目占比超过35%,对区域企业融资的辐射效应初显。
3.金融创新制度设计日趋完善
金融管理体制完善方面,各金融机构已经建立起稳定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在防止和协同解决金融监管盲点、防范和化解交叉性金融业务风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建立了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和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查处金融违规行为,确保金融稳定;银行机构内控管理和业务流程改革不断深化,促进风险、资本、收益的相互匹配和动态平衡;多项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出台,2006~2015年先后出台了涉及银行、保险、外汇以及多种新金融业态的政策支持文件76份,其中大部分都已经落实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2015年底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涉及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投融资便利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跨境使用改革试点等多项国家战略目标,为天津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该意见已推动70%的核心政策落地实施,其中23项措施成效显著,为天津金融体系迅速扩张与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 天津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1.金融行业集聚度相对不足
全国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仅有1家总部在天津,而北京和上海分别是4家和2家;在天津的外资法人银行有2家,而北京和上海分别有6家和17家;证券、期货、基金等公司总部位于天津的数量仅是北京的1/6、上海的1/9;总部设在天津的保险公司数量仅是北京的1/3、上海的1/9。
2.金融开放度有待提升
一方面,天津外资金融机构较少。截至2015年末,天津有外资银行(包括分支机构)25家,外资保险公司(包括分支机构)13家,外资消费金融公司1家,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与北京、上海等金融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虽然2016年天津银行机构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金额达2379亿元,同比增长率达87.03%,但这一规模仅为同期北京的21%和上海的14%,充分反映出天津在外汇管理改革、金融对外开放方面存在的不足。
3.金融人才资源相对匮乏
从金融人才的整体素质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数量占比不高,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注册金融策划师(CFP)等高端金融人才较少。特别是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能够了解金融运作并掌握互联网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储备不足,限制了天津在科技金融、物流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领域等方面的创新发展。
4.与北京和河北等区域金融合作紧密度有待提高
行政区划壁垒的存在使得天津与北京、河北等地展开金融协调合作的频率不高,金融资源共享程度不足。天津在拥有相应政策与创新型金融资源集聚等优势的情况下,与其他地区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大于合作,导致资金流动效率低、成本高,最终使区域性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门槛与隔阂日益显著。
三 天津建设与发展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具体思路
支持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形成金融资源的聚集效应,不仅可以提升金融机构的运营与创新效率,而且可以通过不同城市和区域间的协同作用,形成金融资源在大区间内灵活运转,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带动其他区域的金融与经济发展,发挥天津在区域经济金融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1.明确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提升示范区品牌效应
为更好更快地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在提升金融资源集聚度的基础上扩大天津整体金融规模、优化金融机构,应当突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重点思路、明确建设目标。具体建议为:以金融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构建与国际金融投资和业务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以扩大开放为途径,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以集聚资源为手段,大力发展金融总部和新型金融业态;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促进跨区域金融功能集成,探索构建京津冀金融合作新机制。力争在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金融投资服务便利、金融规模较大、金融机构优化、货币兑换自由、金融监管高效、金融合作领先、金融科技融合、金融法制规范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2.推动创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提升天津金融集聚与辐射效应
推动创新型金融业态发展,吸引全国范围内更多优质金融资源聚集,是解决天津金融资源聚集不足和金融开放度不高的关键所在。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巩固融资租赁全国领先优势,尽快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完善租赁资产登记公示等制度,提升租赁资源的运转效率,在此基础上准予租赁公司开设跨境双向账户归集海内外资金,统筹使用海内外资金,开展双向人民币业务,建设融资租赁中心。二是培育和引进互联网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和引进设立互联网保险公司、支付平台,加强银行与电子商务平台在互联网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集信息、物流、资金流为一体的B2B电子商务平台,并研究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积极推动保理业务发展,开展保理财税管理试点,同时通过应收账款池、票据池、发债基金等形式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天津保理公司经营能力。四是加快资金结算中心建设,充分依托天津口岸优势和口岸贸易量大的特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和物流业集中集聚,加快推动天津商贸物流资金结算中心建设。五是推动离岸金融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的优势,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建立境内外金融机构落户的投资发展平台,吸引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发展。
3.加强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保障机制建设,优化天津金融运行环境
一是要培养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整合全国范围内有条件、有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资源,加快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创新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制定实施国际人才战略规划,推动建立区域联动的金融人才支持体系,加大金融行业人才安居支持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创新意识的高端金融人才。二是加快设立区域性金融信息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在天津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三农金融服务、商业物流金融服务等业务专营中心、后援服务中心、数据中心、备份中心以及服务中心,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租赁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尽快将天津建设成金融服务外包中心和创新运营服务中心。三是要统一金融体系运营标准和管理规则,探索和建立京津冀统一的市场化金融机构准入制度,联合北京与河北的关键企业,形成上、中、下游完整的产业链,在推动开发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贸易融资、订单质押等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统一、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要健全金融监管创新协同机制,加强同国家各有关部委以及各地政府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健全沟通联络协调机制,特别是在建立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投资公司、交易场所、融资平台、金融中介机构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努力构建和完善金融安全区。
王爱俭,女,1954年11月生,汉族,山东烟台人,博士。现任天津市政府参事,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天津财经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民建中央委员、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天津市委副主委,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金融学研究生教材专家委员会委员,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天津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主要从事汇率体制改革、开放经济货币政策调控与国际金融创新研究。林文浩(1983~),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讲师,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后。主要从事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协调以及区域金融发展量化评价研究。近年来在《金融评论》《现代财经》《中国农村金融》等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3项,部分参与的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党中央、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批示。
刘玚(1988~),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讲师,中国滨海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北京特华财经研究所博士后。主要从事货币金融理论、金融中心发展建设等方向的研究。近年来在《经济学动态》《金融经济学研究》《新金融》等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2项,部分参与的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天津市政府的重视与批示。
Ⅰ 总报告
1 2016年天津金融发展指数报告/001
一 编制天津金融发展指数的目的及意义/002
二 天津金融发展指数核心观点和整体分析/004
三 天津金融发展指数分项分析/015
Ⅱ 指数篇
2 2016年天津金融机构发展报告/051
3 2016年天津金融市场发展报告/071
4 2016年天津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报告/096
5 2016年天津金融人才发展报告/109
6 2016年天津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报告/120
7 2016年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报告/134
Ⅲ 分析与展望篇
8 2016年天津金融发展状况分析/160
9 2016年天津金融发展环境分析/180
10 2017年天津金融发展对策分析/195
Ⅳ 专题篇
11 天津自贸区建设服务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研究/211
12 天津一基地三区定位的思路调整及发展对策分析
基于雄安新区设立背景/243
13 金融双向开放背景下滨海新区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270
14 后记/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