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团体辅导操作实务》作为笔者邵晓顺等第二本运用团体辅导技术矫治监狱服刑人员的著作,也再次表明这一技术手段对服刑人员心理问题所产生的积极效应。
《服刑人员团体辅导操作实务》展示了三个团体的咨询过程。第1部分是对监狱老病残罪犯的非结构式(亚隆)团体辅导,第二部分是对限制减刑罪犯的非结构式(亚隆)团体辅导,第三部分是对早年失亲未成年犯的结构式与非结构式相结合的团体辅导。
团体辅导作为心理咨询的主要形式之一,是缓解或消解个体心理问题的主要途径。团体辅导技术应用于我国监狱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其成效亦得到了诸多实证研究的证实。《服刑人员团体辅导操作实务》作为笔者第二本运用团体辅导技术矫治监狱服刑人员的著作,也再次表明这一技术手段对服刑人员心理问题所产生的积极效应。
本书展示了三个团体的咨询过程。第一部分是对监狱老病残罪犯的非结构式(亚隆)团体辅导,第二部分是对限制减刑罪犯的非结构式(亚隆)团体辅导,第三部分是对早年失亲未成年犯的结构式与非结构式相结合的团体辅导。与笔者第一本团体辅导著作《亚隆团体咨询技术矫治顽危服刑人员实务》(邵晓顺、蒋小霞著,群众出版社2016年版)一样,我们仍然坚持客观真实地记录团体辅导过程,在展示我们成功运用团体辅导手段矫治服刑人员的同时,也不掩饰其中的不足,并记录下我们的困惑与感受。因此,在有的团体辅导活动记录稿后,我们记录下了对该次团体活动的感受与反思,特别是对早年失亲未成年犯的团体辅导,几乎每次团体活动记录后都写了我们的感受。这些感受与反思,有的是提出问题,有的是总结经验,有的是作者带领团体时或者回顾团体活动时的困惑。这些对读者也许是更有价值的,同时对促进我国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也将是有更大帮助的。
本书增加的团体辅导感受与反思部分,是在结构上与第一本著作的最大差异之处。而两本著作在内容上的最大差别,是团体辅导对象不同所带来的团体活动内容与过程的差异。前一本书的团体辅导对象是未成年与刚成年的顽危罪犯,而本书中的团体辅导对象共有三类,即老病残罪犯与限制减刑罪犯以及早年失亲未成年罪犯。另外,前一本著作只运用了非结构式(亚隆)团体辅导技术,而本书中则是结构式与非结构式团体辅导技术都有应用。
对成年罪犯的团体辅导,都采用了非结构式团体辅导技术;而对未成年犯的团体辅导,则是结构式与非结构式团体辅导技术的融合。在对未成年犯的团体辅导中,每次团体活动前常常会确定一个主题,并为这个主题设计若干个问题。这些主题的确定主要是基于对组员入组访谈后所作的犯因性分析。即为了矫正罪犯的犯因性问题来设计针对性的团体辅导主题。然而。这些主题并不容易确定,因为不管是团体辅导之前还是团体辅导过程中,带领者(邵晓顺)都意识到,一方面,可资参考的文献很少,“个体犯因性问题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针对性矫正内容(方案)”国内几乎没有可资借鉴的资料;另一方面,对这样一类团体究竟应当如何来开展咨询活动,我们的思考也还是不够深入的,因此,团体辅导主题的设置,其针对性就可能不那么强。然而,尽管如此,我们在犯因性问题分析与针对性矫治上还是迈出了有益的一步。
在选择早年失亲未成年犯时,我们的定义是,在他们人生的早年(14岁或16岁前)整个成长过程中或者成长过程中的某个阶段,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因各种原因(离婚、外出打工、因病或意外事故死亡、坐牢、离家出走、分居等)未能与他们共同生活,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并最终促发他们犯罪的那样一些未成年犯。早年失亲未成年犯家庭缺失现象的存在,使家庭功能受到影响,特别是对家庭的教育功能影响严重。父母双方或者其中的一方缺失于家庭,加上有的家庭养育方式不良(虐待、粗暴、溺爱、放任不管等),对儿童的心理和思想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促发儿童产生犯罪性,最终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从我们对失亲未成年犯的团体辅导情况来看,确实表明了这样一种极为负面的影响作用。
《服刑人员团体辅导操作实务》:
多名组员说到星期四团辅影响劳动,然后影响加分。特别是临近释放的,如徐某某、叶某某,并具体计算了影响分数,半天要少挣分0。1分。如团辅20次,将要少挣2分,就要多坐牢10天等。服刑人员都会在心中仔细计算自己分数与减刑的关系,以及在监狱的服刑时间。刘某持不同意见,他觉得参加团辅很好,没什么影响。对此,其他服刑人员提出两个不同意见。一是(周某某等人说)刘某刚来监狱,离刑满释放时间还长,等到剩余刑期5年左右才会关注。二是年轻(朱某某对刘某说),才20多岁(刘某回应说今年刚好30岁),出去也还年轻,所以体会不到。
组员对中间(上次与这次之间)停了两次有疑问。王某某说,柯某某都问他,是否团辅停止了,是否第二次团辅让带领者不高兴所以不来了。组员知道带领者出差要停一次。带领者随后对为什么之前停两次作了解释,因为九监区病人多,干警忙于送病人去医院,没警力了。多名组员说。九监区比较特殊。带领者对组员对团体关心表示了感谢。这是团体凝聚力的体现。对带领者的关心、关注也表示感谢。
方某某、叶某某在本次团辅中发言积极。
带领者说,团辅两次下来,有的组员似乎还没有发过言。大家关注到汪某某。汪某某说,他本身说话就不多。王某某说,汪某某外甥在二监刑满释放时,给他送了鞋子。汪某某对此作了比较多的发言。发言不连贯,说几句停一会儿,带领者有时想说话,但就在等的过程中汪某某又说话了,所以带领者再次体会到心理咨询中节制的重要性。
带领者对鲁某表示了歉意,因为昨晚值班,现在应当是休息时间,可能只睡了一会儿,所以参加团辅不容易。鲁某说,6点下班,才睡了3个小时。带领者跟鲁某说,也跟监区提出给他换个班,但监区回答说换班不容易。不过今后改到星期一下午,就会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对此,鲁某跟带领者对团体辅导时间作了确认后表示同意。其他多人也表示星期一下午时间更合适。
周某某问带领者,什么是心理咨询?因为他参加团辅后有服刑人员问他了,他不知如何回答。他还说,带领者是有名的教授,希望能够解答。带领者问组员怎么理解。方某某说,心理咨询要求去咨询的人要敞开说真心话,不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咨询老师,是没法咨询的。徐某某也说了他的理解。带领者对两位的发言作了充分肯定。然后具体阐明心理咨询的意义、原则,最后给出了心理咨询的明确定义。周某某及各组员认真听,周某某还反复记忆。
随后刘某问带领者,什么时候要去心理咨询。带领者肯定了他的问题并问他的理解。然后带领者详细讲解精神科角度通俗的诊断标准:是否经常感到痛苦、是否显著增加自己和他人的危险、社会功能是否严重受损。逐项讲解并与组员互动交流。刘某、周某某、徐某某等人互动交流多。周某某还反复记忆(一只手在另一只手掌中反复划并口中念念有词)。
本次团辅中,带领者叫周某某老周。
朱某某发言,说是忍不住要说。对带领者说的关于加分的汇报,不能得到肯定是没用的,带领者要做自己能做的事。带领者来团辅6个月,肯定有钱,l万、8千的拿,那可以拿出钱给大家买个面包吃吃。一个面包也就两块钱,12个人也就24块钱。给大家带点吃的,大家积极性就来了。听了朱某某的话,大家都笑了。
朱某某说,星期一检察院来人找他谈话,他三年分数原可减刑一年3个月,监狱公示减7个月,但检察院谈后他觉得也就减五六个月,自己还有14年刑期,这样下去能减多少?!他今年已经70岁,要80多岁才能出去,还出得去吗?阎王爷早已叫他去了。自己一身的病,熬不到那个时间,所以心态很不好。带领者给予了理解、共情、关切。并指出朱某某相对来说对减刑心情更迫切。有很迫切的现实要求,而且这个现状,表明死亡的主题。这是个较为难以面对的人生主题。带领者认识到,现在去深入讨论这个问题还未到时机,没有去展开。
朱某某还讲了关于蒋介石部队的一个故事,所以他会信基督教。故事中还牵涉到了宋美龄。讲了很多话,但讲话的主题是什么,不清楚。带领者也参与交流,似乎与团辅无关联了,但带领者回忆不起来,也没记下。
刘某主动问朱某某讲故事的意义,并表示大部分没听清、听懂,只听懂了一小部分。
带领者在朱某某整个发言中,认真倾听。在朱某某的发言中,多人讲话,似乎出现了小团体。中间有一会儿,朱某某与刘某交流,而周某某与带领者交流。带领者关注于与周某某的交流,朱某某与刘某交谈慢慢停止。
徐某某向带领者提出,自己在监狱已度过了14年,与外界隔离很久,很想了解外面发生的变化及现状,担心走出监狱能否适应环境,所以希望带领者可以讲讲外面的情况。叶某某也有同感。他们先谈了些外面的变化,如刚来监狱时,(监狱围墙外面)前面还是稻田,现在都是高楼。两位组员又具体计算了他们剩下的刑期情况,是团体中最早刑满释放的人。随后团体对如何更多更好地了解外面的世界作了一些讨论,如通过电视等途径。在这一块,本次团体活动未能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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