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案例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内案例,对国内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突出的22家文化文物单位,分为基本情况、代表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经验做法予以具体介绍。第二部分是国外案例,选取国外4家不同主题和特色的代表性文化文物机构,介绍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思路、做法和代表性产品,作为他山之石为国内同行提供借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让传统文化资源活在当下、传承发展,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目前,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掌握了大量各种形式文化资源,鼓励和推动文化文物单位系统梳理馆藏文化资源,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文化资源“活起来”的重要途径,也有利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推陈出新、以文化人,更好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为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文物局4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文化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目标,即力争到2020年,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意见》明确了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并提出要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试点,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意见》的出台对推动我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国家系列政策的支持下,各级各类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探索,已涌现出了许多成功案例。为了帮助全国文化文物单位及时了解、把握国内外相关单位机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现状,推广经验、促进发展,我们编辑了本书。
全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内案例,对国内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业绩突出的22家文化文物单位,分为基本情况、代表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经验做法予以具体介绍。第二部分是国外案例,选取国外4家不同主题和特色的代表性文化文物机构,介绍其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思路、做法和代表性产品,作为他山之石为国内同行提供借鉴。
前言
国内案例
故宫博物院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国国家图书馆(国家典籍博物馆)
中国美术馆
文化部恭王府博物馆
中国国家京剧院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首都博物馆
上海博物馆
四川博物院
浙江省博物馆
山西博物院
湖北省博物馆
内蒙古博物院
南京博物院
苏州博物馆
敦煌研究院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上海自然博物馆(上海科技馆分馆)
磁州窑博物馆
观复博物馆
国外案例
史密森博物院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大英博物馆
维多利亚与艾尔伯特博物馆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