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由全程参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及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的陈卫东教授领衔解读,既回应学术研究、法学教学、司法实务中的相关疑问,也为准确适用该法律提供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指南。
本书从条文释义、历史沿革与比较法、实务疑难问题和相关法律条文四个方面出发,全面阐述了2018年刑事诉讼法条文修改的来龙去脉,为读者了解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提供了全景式解读。此外,本书重点剖析了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两大亮点:一是与监察法衔接的相关修改内容,二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读者深入了解本次刑事诉讼法修订的精髓。
全面阐释修改条文涵义
系统梳理条文来龙去脉
深刻剖析实务疑难问题
详细附录相关法律条文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变动解读(代序)
陈卫东
长期以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整个法治建设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从2016年到2018年所进行的司法改革中三分之二的部分涉及刑事司法内容,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深化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措施,在十八大改革内容基础上进一步对配套保障措施的完善进行了规划。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制定至今,先后经历了两次较大修改,分别是1996年和2012年修改,两次修改将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从164条增加到290条,而这一次的修改不是大改,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用了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增加18个条款,使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数量达到308条。这次刑事诉讼法以修正案的形式进行修改也是为了适应我国正在进行的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与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的修改涉及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范围的调整,以及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能转隶以后,监察委员会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程序上的衔接,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反腐斗争,特别是为了依法惩治潜逃境外的腐败犯罪分子,在刑事诉讼法中第一次规定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联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将认罪认罚从宽作为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作出了规定,二是增加了通过前期试点改革所确立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紧密相关的具体规定,包括增设速裁程序专章规定。
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虽然增添修改的条文不是很多,但修改的内容非常丰富,其中涉及的很多问题也非常复杂,针对修改所做的讨论中也有很多不同的观点。从2018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通常称“一读”),到随后全国人大在大规模范围进行意见征求,再到8月本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在一审稿基础上又提出了新的方案,又经过后期的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审议,最终确定了修正案的正式内容。
在本次修改的意见征集和讨论中,许多单位提出:为什么不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内容引进立法之中?关于这个问题,立法机关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法律制度改革以及司法体制改革涉及的诸多内容是非常庞大复杂的,需要时间进一步探索和积累经验,对刑事诉讼法进行大规模修改的时机尚未成熟。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完成之后,相关部门已将下一步的全面修改工作纳入日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不断地完善,修法的步伐一刻也没有停止,未来仍要做好准备以迎接更大范围、更大程度的修改。
陈卫东,男, 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2年度CCTV中国“法治人物”评选获奖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同时还担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等。
其学术成果颇丰,已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 表论文近500篇,独著或主编《中国刑事诉讼权能的变革与发展》、《转型与变革:中国 检察的理论与实践》、《反思与建构:刑事证据的中国问题研究》、《程序正义之路》(一、 二卷)、《建设公正高效专业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4卷本,荣获第四届中国出版 政府奖图书奖提名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荣获2014年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 一等奖)、《刑事诉讼法学》等著作、教材近50部。
【修正案第一条】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一、条文释义
二、历史沿革与比较法
三、实务疑难问题
四、相关法律条文
【修正案第二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
一、条文释义
二、历史沿革与比较法
三、实务疑难问题
四、相关法律条文
【修正案第三条】不得担任辩护人的限制性规定
一、条文释义
二、历史沿革与比较法
三、实务疑难问题
四、相关法律条文
【修正案第四条】值班律师
一、条文释义
二、历史沿革与比较法
三、实务疑难问题
四、相关法律条文
【修正案第五条】侦查期间律师会见需经许可的规定
一、条文释义
二、实务疑难问题
三、相关法律条文
【修正案第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案件范围
一、条文释义
二、历史沿革与比较法
三、实务疑难问题
四、相关法律条文
【修正案第七条】批准或决定逮捕时评估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一、条文释义
二、历史沿革与比较法
三、实务疑难问题
四、相关法律条文
【修正案第八条】“侦查”的含义
一、条文释义
二、历史沿革与比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