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组织编辑的专业性学术集刊。集刊内容涵盖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等法律史学科的各个分支,间或旁及法理学、部门法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法律史学得以滋养的学科领域。《法史学刊》虽然几易其名,但始终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宗旨,以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增进学术交流、追求学术创新为原则,力争办成海内外法史学人沟通讯息、抒发心得、切磋学问、阐扬良知的学术园地。本书是《法史学刊》的总第15卷,设置法史前沿、法律文化、评论译介、资料整理、法史学人和特别纪念6个栏目,刊载12篇文章,旨在反映法史学科的新探索,展现法律文化研究的多彩景观,评析学术作品,介绍法史学界前辈学人,以激励后学,传承学术。
编者寄语
《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组织编辑的专业性学术集刊。集刊内容涵盖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等法律史学科的各个分支,间或旁及法理学、部门法学、哲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法律史学得以滋养的学科领域。
《法史学刊》原名《法律史论集》,已出版6卷。推始其前身,则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出版过的《法律史论丛》第1~3辑。故《法史学刊》第一卷、第二卷作为学会会刊,应为“总第10卷”、“总第11卷”。2016~2017年中国法律史学会又相继编辑出版了《中国法律史研究》两卷为学会会刊。《法史学刊》2019年卷承继学脉、接续传统,则应为“总第14卷”。
《法史学刊》虽然几易其名,但始终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宗旨,以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增进学术交流、追求学术创新为原则,力争办成海内外法史学人沟通信息、抒发心得、切磋学问、阐扬良知的学术园地。
《法史学刊》拟分设固定栏目和互动栏目。固定栏目初设“法史前沿”、“法律文化”、“评论译介”和“史料文献”四门,旨在反映法史学科的最新探索,展现法律文化研究的多彩景观,评析学术作品,介绍新见史料,解读文献,传扬知识。
互动栏目则视稿源状况并依同仁提议设立,我们鼓励读者、作者、编者间的交流互动。学界同仁可以围绕某一专题展开深入的研讨,也可着重展示某一特定地域的制度和文化,还可以追忆难忘旧案,推介优秀学人,畅谈学术思想、治学方法,抑或聊聊自己读书、游学的心得偶见,趣闻逸事等。
《法史学刊》固然离不开编辑人员辛勤的双手,但更主要的还是要倚重学界同仁的热心、慷慨与宽容。我们坚信,没有读者、作者、编者的心灵沟通、勠力同心,这个尚显稚嫩的学术园地便不可能枝繁叶茂,绿树成荫,四季常青。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
主编张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制史研究室主任。曾在《法学研究》、《法学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五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兼任中国法律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马克思主义建设与研究“中国法律史”学科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中国公安大学客座教授等。执行主编王帅一,男,辽宁大连人,历史学学士、法学博士。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其间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法制处挂职锻炼,2014年1月至今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明清法律史,曾于《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发表相关论文,曾获第五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十佳教师。
法史前沿
从 “疯病者”到“理性人”
——中国帝制晚期精神疾病法律的“差序格局” 张春海
乾隆四十一年《钦定户部则例》的编纂 栗铭徽
分居还是共居?——顾炎武对传统家庭居住制度的反思 张群
法律文化
从新民学会旧址到岳麓书院教学斋
——近代湖南省宪自治运动寻踪 夏新华 丁广宇
《晋书》“手杀人”小考 刘月静
论自然法作为高级法背景的历史变迁
——以《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为基础 葛照鑫
评论译介
小威廉·杜兰特和公会议至上理论 康斯坦汀·法索尔特 著 赵伟 译
对法律史学方法论的一点思考
——读杜维运《史学方法论》 张一民
资料整理
曶鼎铭文集释 黄海
法史学人
跟祝总斌先生学习做“研究” 苏亦工
特别纪念
无法忘却的情谊
——兼记韩延龙先生对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贡献 刘海年
怀念高恒先生 张群
注释体例
约稿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