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行政法(1901-1949)/中国法律史学文丛
定 价:52 元
丛书名:中国法律史学文丛
- 作者:程维荣 著
- 出版时间:2018/1/1
- ISBN:9787100156738
- 出 版 社:商务印务馆
- 中图法分类:D922.1
- 页码:390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32开
中国近代行政法,始于清末新政,经民国,时间跨度达半个世纪。行政法部门涉猎国家行政管理门类诸多、专门而具体,本书对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分章铺陈,资料详实,层次分明。全书共八章,从中国近代行政法综述、行政立法制度、政府人事法、部门经济行政法、教育文化文生行政法、社会管理法,以及行政监督与司法等,体系性地介绍了中国近代行政法制的客观情况,弥补了学术留白,增添了法史理论的新内容。本书与《中国近代法制史》(1901-1949)一样,都归属中国法史的断代著作。
本书立足客观主义的历史态度,尽力还原中国近代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为读者提供一个学习行政法的新视角。
适读人群 :法律学人,政府管理者 中国近代行政法史,指清末至1949年的半个多世纪中国行政法的发生、内容及其演变的历史。 中国近代,社会剧烈动荡,是各种新与旧、先进与落后的社会形态之间、法律制度之间、法律思想学术之间剧烈碰撞的转型时期。中国近代行政法承上启下,其诞生于清末立宪与法律改革运动,初步成型于北洋政府时期,基本成熟于南京政府时期,是中国近代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国“六法”之一,具有与其他各类行政法完全不同的性质与形态。
民国时期出版了不少介绍与研究中国法律包括行政法的著作。最近二三十年来,又出版了为数众多的行政法与法制史著作,其中有少量属于行政法史领域,如王士伟《中国行政法制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关保英《行政法制史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06年版)、《行政法史论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宋智敏《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等,各有其成就。但是这些著述有的局限于古代,有的中西兼论,有的专述行政法史某一专门领域。迄今为止,尚未见到一部正面论述中国近代行政法史的专著,以至中国行政法史学科的研究存在一段很大的空缺。本书就是试图在这一领域有所建树。
本书的特点:(1)以历史方法论为指导,以法学理论框架为脉络,充分占有和利用清末至民国的相关资料,运用近代行政法研究的成果与当代科学方法;(2)比较全面深入地探讨中国近代行政法的概貌,其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及演变的内在动因与规律,揭示中国近代行政法与中国传统行政法、西方近代行政法,以及中国现代行政法之间的关系;(3)梳理研究中国近代行政法各领域的主要法律规定与制度的变化;(4)注意学术性与可读性。
中国近代行政法,是中国近代社会发展与变革的产物。
历史上,中国是一个统一集权、实行君主专制的国家。清代中期以后,整个社会日益呈现腐朽僵化、死水一潭的局面,偶尔才漾起一阵涟漪。到19世纪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开始进入多事之秋。尤其到20世纪上半期,天灾人祸频繁,社会剧烈动荡,同时受到外来的显著影响,各种经济因素、政治力量和文化潮流汹涌澎湃,是一个守旧与创造、强权与民主、古老传统与新生形态错综交织、碰撞融合,启蒙与愚昧、革命与守旧、进步与徘徊交织交替,爆发出巨大能量的时期。
回溯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有一个逐步发展、艰难转型的进程。中国20世纪上半期的行政法,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受西方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影响,依托立宪运动,以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起的清末新政揭开帷幕,历经南京临时政府、北京政府、国民政府等几个接连不断的阶段。到30年代初期,以各主要领域行政法律法规已经颁布、行政法律制度初步建立为标志,而基本实现近代化的。作为接受西方模式改革传统专制集权性质的行政法的结果,中国近代行政法以追求所谓三权分立下的近代行政法治为目标,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转型、变化。推动与支持行政法变革的力量,主要是受西方行政法思想与制度影响的由部分政治人物、各级执法与司法官员,以及法学教授与学者等构成的行政法领域的主流改革派。到30年代,中国已经成为当时亚洲拥有先进行政法体系的国家之一。
近代行政法,是中国近代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整个中国法律制度史特别是行政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研究中国近代行政法,对当代行政法治建设有重要意义。第一,中国近代行政法第一次将中国的行政法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独立的法律部门,赋予其特定的本质特征与内涵,并作为部门法改革与蜕变的一种模式,与其他部门法区分开来,为今天的行政法开辟了联系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代、从近代化转向现代化的视野与路径。第二,中国近代行政法的理论,为今天的行政法学提供了理论的滋养,使今天的人们能够从历史的角度认识到行政法的目的、特征、原则、内部与外在关系;认识到行政法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政府的组织法问题、机构职责问题,以及相应的行政程序问题;认识到行政法对于建设法治国家的不可或缺。第三,中国近代行政法的构成,为今天的行政法体系建设提供了主要框架,就是从根本法出发,以组织法为主线,包括人事法,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部门管理法,行政监督与程序法,各部分之间互相协调的行政法体系。第四,中国近代行政法在其各个领域提供了一些具体的、可以为当代立法参照的条文范本,例如关于农业、森林与铁路经营,公务员考试、任用和奖惩,律师与监狱管理,知识产权制度及其实施,教育、图书馆、档案行政,医疗、检疫与社会救济,以及关于行政监督与行政诉讼的规定等。第五,中国近代行政法为今天的行政法建设提供了若干方面值得重视的经验教训,包括必须在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及时进行行政立法;必须讲究行政管理的规范与效率;必须处理好行政管理者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重视对政府机构的监督;必须在宪法的统领下,与刑事、民商、诉讼等领域的法律互相衔接配套,等等。
可见,研究中国近代行政法,对于认识中国近代特别是20世纪上半期的法律制度,掌握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特征与趋势,并且认识中国行政法的演变规律,建设当今的行政法律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
程维荣,上海市人,1957年生。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日本金泽大学、美国迪金森大学访问学者。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曾任本所宪法研究室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特约检察员、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
主要从事中国当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近代中日关系的研究。著有《中国审判制度史》《近代东北铁路附属地》,合著《古代远东法》,译著有《日本学者研究中国法制史成果选译(三国两晋隋唐卷)》等。
前言
第一章 中国近代行政法综述
第一节 中国近代行政法的立宪背景
一、晚清立宪运动
二、南京临时政府的约法
三、北京政府的立宪活动
四、国民政府的训政与宪政
第二节 中国近代行政法的理论依据
一、西方宪政思想
二、晚清法律改革思想
三、孙中山政治与法律理论
四、近代行政法思想
第三节 中国近代行政法的概念与发展
一、中国近代行政法的概念
二、中国近代行政法的发展
三、中国近代行政法的特征
第二章 近代行政立法制度
第一节 行政立法体制与法律渊源
一、清末民初行政立法变化
二、国民政府法制机关
三、国民政府行政法律渊源
第二节 国民政府行政立法程序
一、四步立法程序
二、行政立法的演变
第三节 国民政府行政立法技术
一、行政法的实质规定
二、行政法规定事项的方式
三、行政法律法规结构
第三章 近代行政机关法
第一节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法
一、晚清中央官制改革
二、民国前期中央行政机关
三、国民政府中央行政机关
第二节 地方行政机关组织法
一、晚清地方行政机关
二、民国前期地方行政机关
三、国民政府地方行政机关
第三节 警察行政法
一、晚清警察制度的建立
二、北京政府的警察行政
三、国民政府的警察行政
第四节 司法行政法
一、司法行政机关
二、律师管理制度
三、监狱管理制度
第四章 近代政府人事法
第一节 官等与考试制度
一、官等
二、考试法规
三、考试
第二节 铨叙、任用与职等
一、铨叙
二、任用
三、职等
四、待遇
第三节 考绩与奖惩
一、考绩
二、勋给与退职
第五章 近代部门经济行政法
第一节 土地与农林水利法
一、土地管理法
二、农林渔业管理法
三、水利管理法
第二节 工矿、公用事业与知识产权法
一、矿业法
二、工商与公用事业管理
三、知识产权管理
第三节 邮电交通行政法
一、邮政管理体制
二、电报电话管理
三、公路法
四、航运与航空法
五、铁路法
第四节 财政与金融法
一、统一财政体制
二、预算与会计制度
三、银行与货币管理
四、证券交易管理
第五节 海关行政法
一、外贸管理法
二、海关管理法
三、海关人事制度
第六节 战时经济统制
一、战时经济统制机构
二、战时经济统制法令
第六章 近代教育文化卫生行政法
第一节教育行政法
一、中央教育行政机构
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三、教育改革与管理
四、各级(类)学校教育管理
第二节 文化管理法
一、图书馆、博物馆管理
二、档案馆管理
三、礼制与文物管理
第三节 新闻、出版与广播法
一、报刊业管理
二、新闻出版检查
三、广播管理
第四节 卫生、检疫与体育法
一、医政体制
二、医疗管理
三、红十字会与港口检疫法
四、体育法
第七章 近代社会管理法
第一节 国籍、户籍与统计法
一、国籍制度
二、户籍与人口管理
三、保甲制度
四、统计制度
第二节 度量衡与气象法
一、度量衡管理
二、气象行政
第三节 社团与社会合作法
一、社团管理规章
二、各类社会团体管理
三、合作社法
第四节 社会生活管理法
一、禁毒制度
二、禁赌管理
三、公共秩序管理
第五节 民族与宗教行政法
一、民族事务管理
二、宗教事务管理
第六节 劳工与社会保障法
一、劳工法
二、社会保险制度
三、社会救济法
四、赈灾与难民管理
第八章 近代行政监督与行政司法
第一节 行政监督制度
一、行政监督
二、行政审计
三、公务员惩戒
第二节 行政法院制度
一、行政裁判院
二、平政院
三、行政法院
第三节 行政诉讼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
二、诉愿前置制度
三、行政执行
附录
一、中国近代主要行政立法表
二、本书所引法律法规资料主要出处
三、本书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