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流域是全球自然灾害频繁、损失严重的地区之一。知名智库“德国监测”发表的《2014全球气候风险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受气候影响的10个国家中,有3个国家处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即缅甸、越南和泰国。2015-2016年,越南和柬埔寨经历了历史强厄尔尼诺事件,遭遇百年大旱,湄公河的水位落到1926年以来的低水平。2015年7月,进入雨季的东南亚又大量降雨,在缅甸、越南等国引发了洪灾。缅甸和越南等国相对脆弱的基础设施和减灾体系建设,也客观上进一步加大了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为了应对自然灾害的影响,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中国、越南、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均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灾害管理机制、提升灾害管理能力,具体包括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和规划进行顶层设计,同时积极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政府机构的减灾、备灾、应灾能力,加强各组织部门以及国际机构的协调沟通,积极提升基层社区的灾害应对意识和能力,组织相关教育和培训提升民众和组织的备灾、应灾意识和能力,建立灾害预警体系等。
湄公河流域是全球自然灾害最频繁、损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知名智库“德国监测”发表的《2014全球气候风险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最受气候影响的10个国家中,有3个国家处在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即缅甸、越南和泰国。2015-2016年,越南和柬埔寨经历了历史最强厄尔尼诺事件,遭遇百年大旱,湄公河的水位落到1926年以来的最低水平。2015年7月,进入雨季的东南亚又大量降雨,在缅甸、越南等国引发了洪灾。缅甸和越南等国相对脆弱的基础设施和减灾体系建设,也客观上进一步加大了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为了应对自然灾害的影响,澜沧江一湄公河流域的中国、越南、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国均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灾害管理机制、提升灾害管理能力,具体包括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和规划进行顶层设计,同时积极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政府机构的减灾、备灾、应灾能力,加强各组织部门以及国际机构的协调沟通,积极提升基层社区的灾害应对意识和能力,组织相关教育和培训提升民众和组织的备灾、应灾意识和能力,建立灾害预警体系等。
2005年1月,联合国在世界减灾大会通过的《2005-2015年兵库行动纲领:加强国家和社区的抗灾能力》(简称《兵库行动纲领》)中确立了协调人道主义救灾援助、交流研究结果与经验教训、转让减灾知识与技术、促进减灾框架与气候框架挂钩等重点领域,为2005-2015年全球减灾工作确立了战略目标和5个行动重点。这些重点分别是:①确保减灾成为各国政府和地方政府部门工作重心之一;②识别、评估和监测灾害风险,增强早期预警能力;③利用知识、创新和教育在各级机构中培养安全和抗灾意识,在各个层面上营造注重安全和抗灾的文化;④减少潜在的灾害危险因素;⑤增强准备能力,确保对灾害做出有效反应。《兵库宣言》和《兵库行动框架》强调必须在一切层面,包括从个人到国际一级,培养防灾抗灾的氛围,并推动制定与之相关的、属于必要投资性质的灾前战略,通过降低社会的脆弱度缓解各种危害带来的苦难。必须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社区的抗灾能力,建立以人为本的预警系统,开展风险评估、教育和采取其他主动积极的、综合全面的、顾及多种危害和吸收多部门参与的活动,减少未来的风险和降低脆弱度。近十年来湄公河流域国家的灾害管理体系建设基本都是建立在《兵库行动纲领》的基础上的,因此流域各国的灾害管理体制和措施都有着较为类似的内容和方向,也基本和《兵库行动纲领》的主要内容和方向一致。
由于湄公河流域的多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在提升灾害管理能力方面面临着资源的严重紧缺和不足,因此流域相关各国也都积极进行区域和国际合作,联合国、世界银行、美国、日本、中国等诸多国家和组织也都积极参与了流域各国的减灾合作。合作项目既包括协助推动基层社区灾害管理能力提升、预警体系的合作支持、灾害管理相关教育和培训等非工程方面的内容,也包括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方面的内容。
尽管流域相关国家在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和能力准备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但防灾减灾能力严重不足仍然是该地区非传统安全领域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因此,我国在湄公河流域的减灾合作方面还有很大的空间。在合作方式上,要加强社会多方面的合作,既包括政府层面的合作,也包括民间层面的合作;在合作内容上,除了传统上的工程项目,也积极加大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基层社区管理等非工程项目上的;在融资合作上,积极开拓新的融资途径,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如争取其他国家的援助,利用众筹、众包分担资金压力,与有实力、具发展眼光的企业合作等。
前言
1 区域概况
1.1 受灾概况
1.2 区域合作情况
2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六国灾害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2.1 中 国
2.2 越南
2.3 泰国
2.4 老挝
2.5 缅甸
2.6 柬埔寨
2.7 六国防灾减灾机制对比分析
3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防灾减灾国际合作现状研究
3.1 世界银行
3.2 联合国
3.3 亚洲开发银行
3.4 东盟
3.5 美国
3.6 日本
3.7 印度
3.8 韩国
3.9 荷兰
3.10 湄公河委员会
3.11 其他微观层面的资助计划
4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开展防灾减灾合作问题的评述与建议
4.1 当前湄公河流域防灾减灾合作的特征
4.2 加强中国在湄公河流域防灾减灾合作的必要性
4.3 关于中国开展澜沧江-湄公河流域防灾减灾
合作的建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