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尝试性地提出适用于中国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财务信息公开中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衡量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并探寻可能的影响因素。扩展了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完善了任命制体制下官员动机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同时,识别了任命制政体下政府“三公”经费信息披露具备的“监督”效应。此外,本书还兼顾讨论了官员其他动机,包括官员任期内的经济业绩、造假动机、晋升动机和融资动机在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策略中的影响。最后,本书首次检验了一个基础且有意义的问题,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到底有没有用处。借鉴会计信息在资本市场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供更多前瞻性信息的研究理论,我们通过微观企业的投资行为验证了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具有正向效果。
政府财务信息公开是构建透明政府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必要前提。近10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预决算公开,努力打造透明政府与阳光财政。2007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将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纳入应重点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2008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中央部委和省级政府公开预决算报告,并就公开的内容与方式作了初步的指导性规定。自此,中国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正式拉开序幕。2010年1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专门从完整、真实、细化三个方面对各级政府的预决算公开提出总体要求。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概念初现雏形。2013年8月和2014年3月财政部连续出台《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预决算公开的范围、程度、时间、形式、内容等作了具体规定。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2016年10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从操作层面对地方政府财务信息公开流程作了详细要求。财政部的上述意见、通知和规程不仅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政府财务信息公开行为,更为各利益主体科学评价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供了制度依据。然而,在推动预算公开改革的进程中,不同地方政府财务信息在披露时间、披露程度等方面均存在着地区间与年度间的较大差异。例如,有的地方政府仅笼统地披露政府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数据,并不对收支的具体构成进行说明,有的地方政府在披露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数据的基础上,还会对收支经费的具体组成部分予以详细说明;有的地方政府仅提供收支经费的变动信息,未对增减变动情况进行说明,有的地方政府在提供收支经费变动信息的基础上,还会对经费变动的原因进行详细解释。不同政府间信息披露存在的较大差异逐步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为此,我们撰写了本书,试图探究在中央统一规定的要求下,不同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同时回答政府会计研究中一个最本源的问题,政府财务信息是否具备决策有用性。西方已有关于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基于政治竞争、官员选举和成熟的市政债券市场为场景,聚焦于官员的选举动机、融资动机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以及信息披露对选举行为、债务融资成本和债券评级的影响。中国制度背景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一方面,中国是任命制政治体制。地方官员主要对上级政府和中央政府负责,公众缺乏动机获取、了解和分析政府财务信息对官员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中国尚未形成一个成熟的市政债券市场。只有省级政府和极少数经过批准的计划单列市可以自行发行政府债,其余地级市仍禁止自行发行政府债券进行融资。因而在中国现有的制度背景下,我们无法直接套用西方现有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理论对中国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进行研究。那么,中国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到底受到哪些因素影响?在政治市场和政府债券市场以外,政府财务信息还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想要回答上述问题,需要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和政府特点进行分析。本书以中央政府2008年推进的预算公开改革为研究场景,将地方政府(省级政府和地级市政府)的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制定指标体系评价我国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并以此为基础探究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可能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首先,我们以地方政府的预决算报告和表格为观测对象,采用二分法(0和1)从披露内容和质量特征两个维度构建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指标体系。同时区分强制披露内容和自愿披露内容,构建强制披露指标和自愿披露指标。其次,我们考察官员晋升动机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实证检验省级领导人晋升动机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发现受官员晋升动机周期性调整的影响,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随着官员任职年限变化呈现出先降后升的现象。再次,我们考察官员问责动机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发现市长面临问责动机显著降低地方政府“三公”经费信息披露质量,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监督。最后,我们将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测量方法和研究思路,创新性地运用到对当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研究中,结果发现地方政府财务信息公开能够促进当地企业创业行为。本书尝试性地提出适用于中国制度背景下,地方政府财务信息公开中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衡量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并探寻可能的影响因素。扩展了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完善了任命制体制下官员动机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同时,识别了任命制政体下政府“三公”经费信息披露具备的“监督”效应。此
郑瑶,女,1990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香港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信息披露、政府行为对企业的影响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创新项目,参与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多项省部级课题。在《经济研究》《会计研究》《审计研究》、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Studies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第2章 理论与制度背景
2.1 公共受托责任
2.2 官员决策动机与披露逻辑
2.3 中国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现状
第3章 地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度量
3.1 已有文献对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度量
3.2 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衡量方法
第4章 晋升动机与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4.1 问题引入
4.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4.3 研究设计
4.4 实证结果
4.5 进一步分析
4.6 本章小结
第5章 问责动机与政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5.1 问题引入
5.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5.3 研究设计
5.4 实证结果
5.5 进一步分析
5.6 本章小结
第6章 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6.1 问题引入
6.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6.3 研究设计
6.4 实证结果
6.5 进一步检验
6.6 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论、启示与贡献
7.1 主要结论
7.2 政策启示
7.3 研究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