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西大学法学院组织编写了《民法》教材(主编汪渊智),作为《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2008年又进行了修订,一直作为山西大学法学本科生以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材沿用至今。民法典颁布后,为了适应民法学教学需要,提升山西大学法学院的民法学教学质量,山西大学法学院决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重新编写《民法》系列教材,在内容上立足于我国现行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借鉴和吸收国外较为成熟的学说、判例与立法,并注重运用简洁的语言由浅入深地阐明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之符合民法教学的要求。
本书为山西大学《民法》系列教材中的一本,由毋国平、游文亭编著,全书分婚姻家庭与继承两编,分别对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法理与现行法律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阐释。
毋国平,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人,汉族,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婚姻法。
游文亭,山西太原人,汉族,中共党员,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CSSCI期刊论文测评”项目评审专家,山西省法治专家青年人才库智库成员。
上编婚姻家庭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
一、亲属
二、近亲属
三、家庭成员
四、亲系、辈份和亲等
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一、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二、婚姻家庭法的特性
三、民法体系中的婚姻家庭法
四、婚姻家庭法的应用法源
第三节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一、婚姻自由原则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
三、男女平等原则
四、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权益原则
五、优良家风原则
六、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
第二章婚姻关系的成立
第一节概述
一、立法结构
二、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第二节结婚的实质要件
一、结婚合意
二、法定婚龄
三、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四、禁止重婚
第三节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后果
一、立法结构和无效事由的封闭性
二、“相对无效婚姻”的补正
三、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
四、撤销权行使规则
五、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结婚的形式要件
一、婚姻登记
二、未进行登记的法律后果
三、与结婚登记有关的诉讼
第三章夫妻身份关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扶养义务、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
一、扶养义务
二、同居义务
三、忠实义务
第三节日常家事代理权
一、界定
二、内部关系
三、外部关系
第四节夫妻一方的人格权保护
一、《民法典》中的保护
二、《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保护
三、生育权
第四章夫妻财产关系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与种类
二、《民法典》中的规定
第二节归属规则
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所得
第三节婚后所得共同制的消灭
一、基于非常财产制的消灭
二、基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消灭
第四节夫妻财产约定
一、法律界定
二、概念区分
三、法律效力
第五节夫妻共同债务
一、概述
二、认定标准
三、举证责任
四、婚前所负债务的认定及举证责任
五、清偿规则
第五章婚姻关系的终止
第一节基于死亡的婚姻终止
一、死亡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二、拟制死亡的亲属法后果
三、拟制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的财产法后果
第二节登记离婚
一、登记离婚的一般要件
二、离婚冷静期制度
三、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义务及行政责任
第三节离婚协议及其效力
一、离婚协议的分类
二、离婚协议的效力
第四节诉讼离婚
一、提请离婚中的法律保护
二、 裁判离婚的标准
第五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概述
二、分割原则
三、特殊财产的分割规则
四、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的法律调整
第六节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请求权规范
二、请求权规范的竞合
第七节其他请求权
一、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
二、离婚经济帮助请求权
第六章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概述
一、基本分类
二、从“父权”到子女权益之保护
第二节自然血亲中母亲身份的确认规则
一、“自然孕育”中的确认规则
二、“人工辅助生育”中的确认规则
第三节自然血亲中父亲身份的确认规则
一、“自然孕育”中的确认规则
二、“人工辅助生育”中的确认规则
三、父母身份的确认之诉和否认之诉
第四节拟制性亲子关系的成立与消灭
一、养父母子女关系
二、继父母子女关系
第五节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
一、姓名决定权及其限制
二、父母照顾责任
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
四、离婚后父母一方的直接抚养权与另一方的探望权
五、未直接抚养一方的监护责任
六、第三人侵害亲权
第六节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
一、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二、父母对特定成年子女的照顾
第七章监护
一、监护人的范围和确定
二、监护职责
三、法律责任
四、监护关系的终止
下编继 承 法
第一章继承与继承法概述
第一节继承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
二、继承的本质
三、继承的种类
第二节继承法概述
一、继承法的概念
二、继承法的性质
三、继承法的特点
四、继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五、继承法的沿革
第三节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三、养老育幼、扶弱济穷原则
四、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五、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第二章继承法律关系
第一节继承法律关系概述
一、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继承法律关系的特点
三、继承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二节继承人
一、继承人的概念和特点
二、继承能力
三、继承人的范围
四、继承人的分类
五、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节继承权
一、继承权概述
二、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三、继承权的行使与放弃
四、继承回复请求权
第四节遗产
一、遗产的概念与特点
二、遗产的范围
三、数字遗产
第五节继承的开始
一、继承开始的意义
二、继承开始的时间
三、继承开始的地点
四、继承开始的通知
第三章法定继承
第一节法定继承概述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
二、法定继承的特点
三、法定继承的适用
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依据
二、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三节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的概念
二、代位继承的性质
三、代位继承的条件
四、代位继承的应继份额
五、《民法典》增加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第四节转继承
一、转继承的概念和性质
二、转继承的条件
三、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第五节应继份与遗产酌给
一、应继份
二、遗产酌给
第四章遗嘱继承
第一节遗嘱继承概述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点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三、《民法典》遗嘱信托制度
第二节遗嘱与遗嘱能力
一、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嘱能力
第三节遗嘱的内容与形式
一、遗嘱的内容
二、遗嘱的形式
三、遗嘱见证人
四、共同遗嘱
第四节遗嘱的效力
一、有效遗嘱
二、无效遗嘱
三、遗嘱的不生效
四、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五、《民法典》确认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设立在后效力优先原则
第五节遗嘱执行
一、遗嘱的效力确认
二、遗嘱执行程序
三、遗产管理
四、遗嘱执行中的纠纷解决
第六节附条件、附期限、附义务遗嘱
一、附条件遗嘱
二、附期限遗嘱
三、附义务遗嘱
第五章遗赠
第一节遗赠概述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点
二、遗赠的分类
三、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
四、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五、遗赠的有效条件与执行
六、《民法典》明确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遗产部分依照法定继承处理
第二节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点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第六章遗产的处理
第一节遗产的法律地位
一、遗产的性质
二、遗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
第二节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一、接受和放弃遗产概述
二、接受和放弃遗产的方式
三、接受和放弃遗产的效力
第三节遗产管理
一、遗产的保管
二、遗产的使用收益
三、遗产的处分
第四节遗产债务清偿
一、遗产债务的概念和特点
二、遗产债务的范围
三、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
四、遗产债务的清偿时间
五、遗产债务的清偿方式
六、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七、共同继承人对遗产债务的连带责任
八、附条件与附期限的遗产债务的清偿
第五节遗产分割
一、遗产的确定
二、遗产分割的原则
三、遗产分割的方式
四、遗产分割的效力
第六节无人承受的遗产
一、无人承受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二、无人承受遗产的确认
三、无人承受遗产的归属
第七章涉外继承
第一节涉外继承的概念与特点
一、财产继承关系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涉外
二、处理涉外继承法律关系需要适用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
三、处理涉外继承法律关系需要确定具体的准据法
四、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第二节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
二、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