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后半期,美国的工业经济狂飙突进,一个未来的工业霸主已呼之欲出。但在此之前,美国还需要解决贫富分化加剧、人口结构改变及由此带来的民粹主义问题。
本书讲述了约从1890年到1939年之间美国的三次改革浪潮。第一次是民粹主义运动,衰落的乡村对于城市化、工业化发起抗争。第二次是以中产阶级为主的进步主义运动,以反垄断、反政治腐败为核心。第三次则是罗斯福新政,在大萧条的背景下,强化了中央政府权力,调和各阶层、各种族之间的利益。
这一波接一波的改革浪潮,一定程度上回应了利益受损集团的诉求,凝聚了新的社会共识,让更多人分享发展的成果,也为二战后美国登顶世界霸主奠定了国内基础。
而今,面临新时代的民粹主义与阶级固化,美国能通过改革,“让美国再次伟大”吗?
1《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作者经典之作,获得1956年普利策奖
2.美国如何在改革中走向世界头号强国?早期民粹运动与反移民思潮,又如何塑造了美国的政治基调?
3. 19世纪末到20世纪前期,美国人通过从底层到顶层的三次改革,“让美国伟大”。而今天,特朗普想要“让美国再次伟大”,能否成功?
4. 《世界是平的》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说:“到 2030 年,中国将占全球制造业的 45%。单一国家在制造业达到如此程度的主导地位,在世界历史上仅出现过两次——工业革命开始时的英国,以及二战刚结束后的美国。”中国今天在世界的工业优势,一如近百年前的美国。美国的内部改革,将给中国提供何种借鉴与启示?
理查德?霍夫施塔特(Richard Hofstadter,1916—1970)
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教授。著有《社会达尔文主义》《美国政治传统及其缔造者》《改革时代》《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等。其中《改革时代》和《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分别获1956和1964年普利策奖。
他是一位极具原创性和洞察力的学者,反智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都是因他的作品而广泛“破圈”,成为世人皆知的名词。
引言
一 从民粹主义、进步主义到新政
二 差异与相似性
第一章 农耕神话与商业现实
第一节 自耕农与神话
第二节 农民与现实
第三节 边疆还是市场
第二章 民粹主义的民俗学
第一节 两个国家
第二节 历史即阴谋
第三节 尚武精神
第三章 从悲情到平等
第一节 从失败到成功
第二节 黄金时代及之后
第三节 消失的乡巴佬
第四章 地位革命与进步党领袖
第一节 财阀与中立派
第二节 专业人员的异化
第三节 从中立派到进步党
第五章 进步主义的冲动
第一节 城市景象
第二节 扒粪:新闻界的革命
第三节 现实与责任
第六章 与组织的斗争
第一节 组织与个人
第二节 国家与垄断
第三节 公民与政治机器
第七章 从进步主义到罗斯福新政
第一节 进步主义与战争
第二节 幕间休整
第三节 新的启程
第四节 新机会主义
注释
致谢
第一节 自耕农与神话
美国起源于农村,并已转向城市。自一开始,它的政治观念和思想意识便深受乡村文化的塑造。早期的美国政治家和乡村编辑,如果想要与公众对话,就必须选用能触动农民心弦的语言。即便是城镇居民的代言人,也深知他的很大一部分听众是在农场长大。然而,那些滔滔不绝谈论农民及农业议题的人——牧师、诗人、哲学家、作家及政治家——所赞美的美国农业,并不完全符合典型农民的喜好。因为这些能言善辩之人往往被美国农耕生活中那些无关商业、金钱,自给自足的方面所吸引,把它视为一种理想。像托马斯·杰斐逊和赫克托·圣·让·德·克里夫库尔(Hector St. Jean de Crèvecoeur)这样的人士,欣赏的是农民的诚实、勤劳、独立自主、质朴的平等精神,以及生产和享受简朴富足生活的能力,而非他们利用机会和赚钱的能力。但实际上,大多数农民的初衷就是赚钱,他们之所以自给自足,通常是由于交通不便、市场缺乏或为了扩大经营而积累资金。尽管早期美国是一个农业社会,但它迅速变得商业化,其在农村的扩散速度与在其他地区相仿。然而,社会的商业化程度越高,人们就越有理由坚守想象中的非商业化的农业价值观。农耕作为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逐渐被取代,但人们却越来越从中挖掘出原本的价值。农民的后代迅速地涌向城镇,而整个文化对于昔日乡村生活的怀念日益增强。美国精神建立在对乡村生活的情感依恋,以及关于农民和乡村生活的一系列观念上,我将之称作“农耕神话”,这一神话代表了美国人对他们想象中的美国纯真起源的敬仰。
正如任何思想体系一样,难以用一句话来完整概括“农耕神话”,但其组成部分构成了一个清晰的模式。它的主角是自耕农,他不仅被视作理想之人,更被奉为理想的公民。在对农民固有的美德和农耕生活的独特价值大加赞颂的同时,人们还认为,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力和对社会具备独特意义的群体,理应获得特定的权利,得到政府的特别关照与保护。一个与其家人共同耕作的小农场主,代表了简朴、诚实、独立、健康与幸福的个体典范,其生活深植于与大自然亲密无间的和谐之中,展现了一种堕落都市所无法企及的健全生活方式。这种幸福感不仅体现在身体上,也深植于道德层面;它不仅属于个体,更是公民美德的核心;它超越了世俗,达到了一种宗教性的虔诚,因为是上帝创造了大地,并召唤人们去耕耘。自耕农因其快乐、诚实的本性以及拥有自己的土地而长期被视为社会中最可靠的公民。杰斐逊曾大声疾呼:“小土地所有者是我们国家最宝贵的资产。”
农耕神话最初并非一个大众观念,而是一个文学理念,是上层阶级的精神追求,流行于那些接受过古典教育、热衷于田园诗、尝试畜牧实验、拥有种植园或乡村庄园的社会精英。到了18 世纪后半期,这一神话在美国得到了明确阐释,并逐渐被广泛接受。由于它是在欧洲和美洲形成,其传播者大量借鉴了古典作家的修辞和权威——赫西奥德(Hesiod)、色诺芬(Xenophon)、卡托(Cato)、西塞罗、维吉尔、贺拉斯等,这些人的作品构成上层古典教育的基础。那些有学识的乡绅,面对与工业界的冲突,高度赞赏古典文学中对农业的讴歌所带来的道德力量。在法国,重农主义者宣扬农业是唯一真正的财富源泉。在英国,对育种和农业革新深感兴趣的乡村企业家在对耕作的赞美中找到了共鸣。他们阅读詹姆斯·汤姆森(James Thomson)的《四季》(Seasons),或是德莱顿(Dryden)翻译的贺拉斯的作品,在其中寻找志趣相投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