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能源金融的教材,《能源经济学教科书系列:能源金融(第2版)》全面地介绍了全球能源金融领域发展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的前景,并系统地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试图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能源金融理论体系框架,为国内今后相关科研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能源经济学教科书系列:能源金融(第2版)》涉及内容广泛,资料翔实,不仅涵盖了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等传统领域,还涉及碳交易市场与碳金融、能源税与碳税、能源效率市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投融资等国际能源领域最新的发展动向。
《能源经济学教科书系列:能源金融(第2版)》的章节结构设计遵循循序渐进、深入浅出的原则,在对国际能源市场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全面介绍的基础上,重点对能源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深入阐述,并以此为切入点,系统地介绍了各类能源及其相关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演化、市场结构、产品设计及在能源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此外,针对目前中国能源及其相关市场的发展现状,本书系统性、前瞻性地提出未来中国能源价格体系的演变和改革方向,以及能源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本书可作为国内高校硕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课程教材,也可作为国内能源界、金融界专业人士的参考资料。
再 版 序 言
2012年在中国天津举办的夏季达沃斯论坛的“战略转变:未来能源”互动式会议上,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和跨国企业高管围绕美国页岩气革命为代表的非常规能源开发对全球能源格局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国际能源署(IEA)在内的国际权威机构的大量研究认为,作为当前世界最重要的能源,石油的“产量峰值”已经到来,常规油气资源供应20年后可能会出现枯竭,而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则有可能成为最好的替代能源。未来10年,伴随全球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在能源价格高企以及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等大背景下,非常规油气资源、先进核电技术以及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为国际能源产业发展的趋势。
近年来,中国能源金融市场在传统能源金融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2011年4月,中国大连商品交易所(DCE)推出了焦炭期货,2013年3月又推出了焦煤期货合约。这两种合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同类期货品种,合约规则也极具中国特色。焦炭和焦煤期货的推出有助于中国完善煤焦钢体系,建立煤炭定价中心,争夺国际定价权。2012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就表示在原油期货产品设计的技术和风险控制层面的工作已基本完成,未来有可能开展模拟交易。在创新能源金融领域,2011年年底,我国政府确定将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湖北、深圳和重庆7个省市作为碳交易的试点,计划在2013年正式实施试点工作。目前北京已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批,上海和广东的方案也已浮出水面,上海甚至已将第一批碳配额分配完毕,目前正在企业间做调查,湖北省的碳交易管理办法目前已修订至第五稿,其中对管理机构、配额分配与管理原则、价格以及监督等做了相关规定。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划,最终的目的是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并形成一个与全球接轨的碳市场。此外,在可再生能源配额机制、节能量交易等方面,国内也在开展试点或机制设计工作。
鉴于此,我们在第1版《能源金融》的基础上,新增了“先进核电技术经济性分析”一章,并对第三章“天然气市场和天然气金融”、第十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增加了“页岩气革命及其影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路径”等方面的内容,以期更好地跟踪国际能源产业发展的趋势,为广大读者提供更为前沿的技术、市场和机制创新方面的信息。
本书受到新华都商学院的资助。此外,新华都能源经济与低碳发展研究院在数据采集、分析处理、模型建立等方面提供了大力的支持。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大力帮助,在此深表感谢。总体而言,本书继承了第1版的基本框架结构,希望能够更好地为今后能源金融领域的相关研究提供更好的参考。
林伯强黄光晓 2013年6月30日于厦门
序言
也许你对“能源金融”这个词还很陌生,但是相信石油美元、原油期货这些词汇你早已耳熟能详;也许你觉得“能源金融”离你很遥远,但是相信油价飙升、电价上涨、天然气涨价等无一不牵动着你的神经。
能源金融并非一个新鲜事物。早在1886年,世界上最早的煤炭交易所就开始运用远期合约等金融工具对煤炭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和市场运作。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的爆发,又直接导致了石油期货的产生,并在随后的二十多年中发展成为全球交易量和交易额最大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当然,能源金融也不仅仅局限于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领域,随着与能源领域相关的诸如全球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旨在应对各种环境风险的能源金融衍生品也应运而生,能源金融的范围拓展至了碳金融、能效市场、新能源投融资等新领域。
能源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形态,是国际能源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不断相互渗透与融合的产物,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能源战略体系不断演变发展的产物。能源金融不仅仅被视为国际能源市场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和工具,也被欧美发达国家作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能源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涵盖了整个能源产业的各个环节,也涉及国际金融体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利用金融市场来完善能源市场价格信号的形成与传递,管理和规避能源市场风险,解决能源开发利用的融资问题,优化能源产业的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等。
虽然能源金融早已经是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能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仍处在起步阶段。在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帮助下,我们推出本书,希望其作为国内该领域教科书的开篇之作,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本书内容不仅涵盖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等传统能源金融领域,同时也涉足碳交易市场与碳金融、能源税与碳税、能源效率市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投融资等国际能源领域最新发展动向。书中各章节采用逐步推进、逐层深入的方法,在对能源及其相关市场的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全面介绍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能源及其相关价格的形成机制、相关金融市场的发展演化、衍生金融产品的结构设计及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并由此对未来我国能源金融的发展提出构想。
虽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能源金融的边界与内涵也在不断扩展,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能源金融的核心仍是能源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其焦点则是世界各主要国家围绕能源商品尤其是石油的定价权的争夺。本书对国际石油定价体系的演变过程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演变过程中金融市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进行了深入剖析,特别突出了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通过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优势地位,加上其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渐形成以石油商品期货市场为主导的石油金融市场,强化其对国际石油市场控制的手段与途径,相信会对广大读者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中国作为目前世界上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半数以上的石油依靠进口,但是遗憾的是,在国际石油市场上,只有“中国需求”却没有“中国价格”。中国不但要承受能源安全的巨大压力,而且在国际石油市场上处于严重的、被动的价格接受者的地位。由于能源市场化改革严重滞后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进程,能源金融体系迟迟未能建立,加上亚太地区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原油期货市场,缺乏一个权威的竞价基准,导致中东国家可以对销往亚太和欧美地区的原油采取不同的计价公式,即所谓的“亚洲溢价”。中国进口原油的成本要比欧美国家高出1~3美元/桶,按目前日均400多万桶的进口量来算,每年要多付出30亿~40亿美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上海燃料油期货市场的成功运行逐渐形成了国际燃料油市场的“中国价格”,因此在燃料油方面,中国目前已经初步掌握了话语权。这无疑对未来中国能源市场化改革和能源金融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和参照。
此外,由于能源的开发利用是温室气体产生的重要来源,而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能源金融创新也就成为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的重要手段。《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催生了国际碳交易市场,而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的扩大,碳排放额度的“金融属性”也日益凸显,逐步演化成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资产,即“碳信用”(carbon credit)。围绕碳排放权交易,形成了碳期货期权等一系列金融工具支撑的碳金融体系,其核心就是对碳排放额度定价权的争夺。本书对京都机制下两个不同但又相关的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介绍,试图为广大读者描绘一个完整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框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国际气候谈判中相关争端的焦点。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但是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中国处于价值链的底端,只能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为欧美国家提供廉价的碳排放额度。由于对碳排放交易认识的不足和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限制,虽然中国是目前全球CDM最大的碳排放额度提供者,但是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却毫无话语权。国内金融机构对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开发不足,相关的服务产业发展缓慢,整个碳减排行业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程度相当低。未来中国碳金融的发展方向主要为发展自己的碳交易市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推出包括各类碳排放额度的碳金融衍生产品,并通过这些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来影响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价格形成,掌握国际碳交易市场定价的主动权,引导全球碳减排活动向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清华大学出版社的大力帮助,在此深表感谢。此外,在初稿完成后,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的李雪慧、王婷、张立和吴亚等四位博士进行了细致的校对,在此也表示感谢。
总体而言,本书为开辟中国能源金融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切入点,并试图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体系,为今后相关研究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借鉴。因此,本书不仅适合作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课程的教材,而且值得国内能源界、金融界的相关研究人员作为研究参考资料。
林伯强黄光晓 2010年12月31日于厦门
《能源金融》一书的涉及内容广泛,资料翔实,不仅涵盖了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等传统领域,还涉及到碳交易市场与碳金融、能源税与碳税、能源效率市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投融资等国际能源领域最新发展动向。
《能源金融》一书的章节结构设计遵循循序渐进、深入浅出的原则,在对国际能源市场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全面介绍的基础上,重点对能源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深入阐述,并以此为切入点,系统地介绍了各类能源及其相关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演化、市场结构、产品设计及在能源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此外,针对目前中国能源及其相关市场的发展现状,《能源金融》一书还系统性、前瞻性地提出未来中国能源价格体系的演变和改革方向,以及能源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能源金融》一书不仅适合作为国内高校硕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课程教材,而且也值得国内能源界、金融界专业人士作为相关研究的参考资料。
第二版《能源金融》继承了第一版书的基本框架结构,希望能够更好地为今后能源金融领域的相关研究提供更好的参考。
林伯强,著名能源经济学家。1990年6月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93年5月至2006年6月任亚洲开发银行(ADB)主任能源经济学家;2006年6月至今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
主要研究和教学方向为能源经济学,在国内外能源与经济学权威杂志如《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Energy Econonvcs等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著有《现代能源经济学》、《高级能源经济学》等教材及专著。
黄光晓,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博士,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现于厦门大学能源学院从事能源经济等相关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金融,已在《金融研究》等多个国内权威杂志发表学术论文,还参与了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主持的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以及林伯强教授与英国战略基金、美国能源基金等国外著名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
绪论
第一章 能源金融与能源战略
第一节 能源安全与能源战略
第二节 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国的能源战略
第三节 世界主要能源供应国的能源战略
第四节 能源金融
第五节 中国的能源战略与能源金融
参考文献
第二章 石油市场与石油金融
第一节 石油市场
第二节 石油价格
第三节 石油金融
第四节 中国石油市场与石油金融
参考文献
附录 绪论
第一章 能源金融与能源战略
第一节 能源安全与能源战略
第二节 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国的能源战略
第三节 世界主要能源供应国的能源战略
第四节 能源金融
第五节 中国的能源战略与能源金融
参考文献
第二章 石油市场与石油金融
第一节 石油市场
第二节 石油价格
第三节 石油金融
第四节 中国石油市场与石油金融
参考文献
附录
第三章 天然气市场与天然气金融
第一节 天然气市场
第二节 天然气价格
第三节 天然气金融
第四节 中国的天然气市场和天然气金融
参考文献
附录
第四章 煤炭市场与煤炭金融
第一节 煤炭市场
第二节 煤炭价格
第三节 煤炭金融
第四节 中国的煤炭市场和煤炭金融
参考文献
附录
第五章 电力市场与电力金融
第一节 电力市场
第二节 电力价格
第三节 电力金融
第四节 中国的电力市场和电力金融
参考文献
附录
第六章 环境金融与节能减排
第一节 环境金融
第二节 节能减排
第三节 中国的环境金融与节能减排
参考文献
第七章 碳交易市场与碳金融
第一节 温室气体减排的市场机制
第二节 基于配额的碳交易市场
第三节 基于项目的碳交易市场
第四节 碳金融体系
第五节 中国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的发展
参考文献
附录
第八章 能源税与碳税
第一节 环境税
第二节 能源税
第三节 碳税
第四节 中国的能源税/碳税
参考文献
第九章 能源效率市场
第一节 能效管理体系
第二节 需求侧管理
第三节 合同能源管理
第四节 白色证书交易
第五节 中国能源效率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十章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
第一节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状况
第二节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资与技术发展趋势
第三节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
第四节 可交易绿色证书机制
第五节 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参考文献
第十一章 核电市场及技术经济性分析
第一节 核电发展状况
第二节 核电技术经济性分析
第三节 中国核电市场及技术路径分析
参考文献
附录
(三)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谈判
《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一个突破,在国际事务中也是史无前例的。它代表着经济和环境政策全球化倾向的一个高峰,并界定了21世纪全球努力解决气候变化的基本结构要素。但是,《京都议定书》也是当时国际社会能达成的最好的折中办法,在温室气体减排的过程中起到实际的作用仍有待观察。另外,随着2012年的临近,国际社会不得不面对《京都议定书》之后如何构建新的温室气体减排国际制度的挑战。在各方分歧严重的严峻形势下,要打破谈判僵局,新一轮国际气候谈判的启动需要引入更多的制度创新。
2005年末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缔约方第六次会议(COP6),在各方艰苦努力下,最终取得了重要进展,签订了《马拉喀什协定》,以“双轨并行”的方式正式启动了后京都谈判。所谓“双轨并行”是指,在《京都议定书》下成立特设工作组(AWG),谈判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减排义务;同时,为了使美国、澳大利亚等非议定书缔约方能够参与谈判,决定在公约下就促进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合作行动启动为期两年的对话。这一模式既维护了议定书的完整性,又保证了公约下所有缔约方的广泛参与,还为“双轨”之间的互动留下空间。“双轨”制的确立,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国际气候谈判的重要成果和制度创新。到目前为止,特设工作组谈判和公约缔约方对话分别召开了4次会议,尽管谈判和对话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至今仍处于僵持状态,缺乏突破或实质性的进展。
2007年8月,在维也纳召开的特设工作组谈判第4次工作会议,仍未能就发达国家后续承诺期的减排义务的具体目标达成协议。特设工作组的倾向是支持IPCC排放情景提出的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450ppm二氧化碳当量,发达国家到2020年整体减排25%~40%。尽管这一指标没有约束力,但后续可能围绕该指标进行相关的国际谈判。对于后续承诺期的减排义务,2007年欧盟首脑会议达成了欧盟温室气体减排新目标,即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削减20%,如果其他主要排放大国也采取行动的话,这个目标可以达到30%。根据欧盟将全球升温控制在2℃内的长期目标,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50年时必须比1990年时的水平降低50%。目前,除欧盟明确承诺之外,多数发达国家态度保持谨慎和观望。同时,第4次公约下对话确定了四个主题:以可持续的方式推进发展目标,强调适应行动,最大限度地实现技术潜力,以及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场机会促进减排。对话的主要目的是讨论如何加强公约的执行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各方就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合作行动交流经验。
尽管各方在具体减排目标等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但对未来国际气候制度的基本要素几乎达成共识。未来国际气候协议将不是只有减排目标的单一的国际协议,最有可能的是一个包含减缓、适应、资金、技术、市场以及可持续发展政策等诸多要素、综合的一揽子协议。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在温室气体减排上做出表率,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以更可持续的方式推进发展的目标。国际气候制度需要从资金、技术转移、适应行动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行动提供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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