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阵痛》(作者:张翎)简介
《阵痛》,是电影《唐山大地震》原作小说《余震》的作者——旅居加拿大的温州女作家张翎的最新长篇力作。
《阵痛》描写了从1942年到2008年,三代身份、际遇迥异的母亲,经历了同一种形如铁律的宿命,由此折射并概括了历史的风云变幻,人世的风波险恶,生命的无常无奈,和足以洞穿一切苦难困窘的母性的坚忍不拔。
从上官吟春到孙小桃、从宋武生到杜路得,这个家族的女人,血脉里似乎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浙南藻溪乡的年轻女子上官吟春,被日本鬼子凌辱后怀孕,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十冬腊月,孩子临盆,在山洞里,上官吟春用石头砍断了胎儿的脐带,生下了小桃。却意外发现,小桃竟然是大先生的亲骨肉。小桃长大成人,读了大学。大学里,小桃爱上了越南留学生黄文灿。正值越南战争,黄文灿提前回国。小桃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时局动荡飘摇,险象环生。小桃和母亲躲避在家,腹中的胎儿却不合时宜要来到这个世界。母亲请人找来靠边站的“右派”谷医生,只来得及准备一盆开水、一把剪刀。死去活来的痛苦中,小桃产下私生子武生。长大后的宋武生到美国留学,为了生存,嫁给了她并不相爱的杜克。武生独自到巴黎度假。本来不想要孩子的武生,发现意外怀孕,唤醒了她的母性。武生忽然接到杜克打来的电话,巨大怪异的噪音里,只听到杜克断断续续的声音:“我这一辈子,都爱你…… 只爱过你一……”晚上的电视新闻一直重复播放着:两架飞机一头扎进了纽约的世贸大楼,烈火和浓烟遮暗了曼哈顿的天空。武生一下子觉得天旋地转,挣扎着叫了一辆出租车,裹着斑斑血迹的床单,痛苦中将这个没有了父亲的孩子,生在了路上,取名杜路得……
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牵引着她们,不约而同走上同样的一条路。
三代母亲不同寻常的情感和孕育经历,三次传奇般的徘徊在生死边缘的痛苦生产磨难,串起70年人间的悲欢离合。生育的阵痛是暂时的,而苦难的时代带给生命的磨难,又让人看到生命的艰辛和柔韧,让人看到女性的隐忍以及隐忍之下的力量。“只要活着,总见得着天日。”
三代女人,三次阵痛;女人的痛,也是家国之痛。天塌地陷中,男人无处可寻,却是柔弱的小女子,跪着躺着撑起了一天一地的支离破碎。
三代女人,生在三个乱世,又在三个乱世里生下她们的女儿。
男人是她们的痛,世道也是她们的痛,可是她们一生所有的疼痛叠加起来,也抵不过在天塌地陷的灾祸中孤独临产的疼痛。男人想管,却管不了;世道想管,也管不了。不是男人和世道无情,只是他们都有各自的痛。
女人的反抗只有一种姿势,那就是隐忍。女人从昨日逃到今天,从故土逃到他乡,可是她们却始终无法逃脱宿命套在她们身上的镣铐,她们注定了要世世代代在孤独中经历生产的阵痛。
然而,上帝是公平的,给所有历经苦难而屹立不倒之人以生的希望,无论她经历了怎样的苦楚。
小说语言温婉细腻,故事曲折动人,极富感染力。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精彩之作。
长篇小说《阵痛》故事梗概
1942年,浙南藻溪乡。年轻女子上官吟春回娘家探亲,途中意外遭到了日本军官的凌辱。由于她长得像日本军官的妻子,她幸运地逃过了一命,不久却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多年无子嗣的大先生,闻讯毫无惊喜之意,原来,医生已经诊断他没有生育能力。得知真相后的大先生,在国恨家仇和对妻子的眷恋之间苦苦撕扯纠结,将吟春置于暗无天日的痛苦之中。吟春多次寻死不成,临盆之际,只得离家在山洞里独自生下了女儿。正当她想结束这条充满了耻辱的小生命时,她突然发觉,这孩子竟然是大先生的亲骨肉!她带着死而复苏的狂喜赶回家,大先生却已经在悔恨和焦急中离开了人世。沉浸在无限哀伤中的她,给襁褓里的孩子取了个名字叫小逃——孩子逃过了生死的劫难。
几年以后,为了逃避土改,吟春改名勤奋嫂,带着更名为小桃的女儿来到温州,在谢池巷口开了一爿开水灶维生。日子虽然艰辛,以艺术天分考上了大学的小桃,却给了母亲极大的慰藉。小桃的青春开放在“文革”的澎湃风云中,她还没来得及品尝世界的纷繁多彩,就已经头重脚轻地爱上了一位越南留学生黄文灿。时局动荡不安,黄文灿被迫中止学业返回越南。乱世的暂别竟成了永别——他们从此天各一方。小桃意外发现自己怀了身孕,只好回到母亲身边待产。武斗的枪林弹雨之间,小桃阵痛发作,腹中的胎儿不合时宜地要来到这个世界。母亲请人找来靠边站的“右派”谷医生,只来得及准备一盆开水、一把剪刀……死去活来的痛苦中,小桃九死一生产下了女儿武生。而这个叫武生的女孩儿,还未来到这个世界就已经欠下了一笔血债:为了找人接生,一直默默爱着勤奋嫂的供销员仇阿宝,被流弹射死在街头。
武生长大之后,到京城工作,身体里的基因记忆使她十分惧怕贫穷,她决定舍弃爱情和家园,远赴美国留学。母亲为她的留学之路做了许多铺垫,抵达美国时她得到了导师布夏教授的热情接待。当然,还要过一阵子她才会知道:这个已经被理想和爱情焚烧成灰烬的男人,原来就是她的生身父亲黄文灿。武生的学业由于布夏教授突发急病而中断,为了生存,她嫁给了一个名叫杜克的台湾男人。武生不爱杜克,但这不妨碍她把他当成坚强的倚靠。这样的婚姻终究不能持久,为了逃离命运的追踪,武生来到巴黎,却意外发现自己怀了杜克的孩子,沉睡多年的母性猝然苏醒。有一天她突然接到杜克的电话,巨大怪异的噪音里,只听到杜克断断续续的声音:“我这一辈子,都爱你…… 只爱过你一……”晚上,电视新闻一直重复播放着:两架飞机一头扎进了纽约的世贸大楼,烈火和浓烟遮暗了曼哈顿的天空。武生一下子觉得天旋地转,裹着斑斑血迹的床单,挣扎着叫了一辆出租车,痛苦中将这个没有了父亲的孩子,生在了路上,取名杜路得……
路得出生后被送到上海外婆处抚养。七岁的路得已经懂得了许多人一辈子也许都无法领悟的道理:女人生孩子不需要男人,她们注定了要世世代代在孤独中经历生产的阵痛。"
三代女人惊世传奇的生命孕育 七十年间天塌地陷的风雨沧桑
张翎,浙江温州人。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外文系,后就职于煤炭部规划设计总院任英文翻译。1986年赴加拿大留学,分别在加拿大的卡尔加利大学及美国的辛辛那提大学获得英国文学硕士和听力康复学硕士学位。现定居于多伦多市,曾为注册听力康复师。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海外写作,代表作有《余震》《雁过藻溪》《金山》等。小说曾多次获得两岸三地重大文学奖项,入选各式转载本和年度精选本,并六次进入中国小说学会年度排行榜。其小说《生命中最黑暗的夜晚》被中国小说学会评为2011年度中篇小说排行榜首。根据其小说《余震》改编的灾难巨片《唐山大地震》(冯小刚执导),获得了包括亚太电影节最佳影片和中国电影百花奖最佳影片在内的多个奖项。根据其小说《空巢》改编的电影《一个温州的女人》,获得了金鸡百花电影节新片表彰奖、英国万像国际电影节最佳中小成本影片奖等奖项。其作品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国际上出版发行。
逃产篇:上官吟春(1942—1943)
危产篇:孙小桃(1951—1967)
路产篇:宋武生 (1991—2001)
论产篇:杜路得(2008)
(耶和华)又对女人说:
“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
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
旧约《创世记》
逃产篇:上官吟春(1942—1943)
上官吟春挎着沉甸甸的洗衣篮走到河边时,不禁吃了一惊。昨天的雨虽然下了大半宿,却是窸窸窣窣的那种细雨,听不出有多少劲道。早晨出门,院门外那棵桑树上的叶子虽然肥大了许多,却找不见几滴水迹,街边的积水也刚够浅浅地舔湿她的鞋底。没想到那雨轻言细语的竟把一条小河给灌得如此饱胀,三级下水的石阶,现在只隐隐约约地剩了半级。连那半级,也还得看风的脸色。若风是从西南来的,又略带几分气力,那石阶就完完全全淹在水里了。
命该今日,命该如此啊。她喃喃地自语道。
河叫藻溪。乡跟了水的名字,也叫藻溪。藻溪的水不长,流不了多远就叫另外一条河给吞食了。藻溪的水也不宽,即便在最开阔之处,这岸的拢住嘴扯着嗓子吼一声,那岸的也就听见口信了。在最窄之处,这岸的把竹筐放到水面,拿扁担轻轻一送,那岸的再拿扁担轻轻一钩,便取到货了。轮到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河水清朗如明镜,水底鹅卵石上的青苔,游鱼身上的斑纹,都历历可数。可是一到下雨天,藻溪立时就像个悍妇,说翻脸就翻脸,翻成浑绿的一片,人就是把面孔贴到水面上,半天也找不见口鼻眉眼。别看这河不长也不宽,方圆几十里人的生计,却都拴在它身上。浇田喝水淘米洗菜洗衣涮马桶,用的都是这片水。从矾山挑明矾石进城的后生,免不得在水边洗洗脚,歇一阵荫凉。米贩布贩茶叶贩也都得借这一片水,把小舢板划到四里八乡的大埠头。
吟春挽起裤腿,脱下鞋袜,把袜子塞进鞋窝里,摆放到水边一棵槐树下。想了想,又拎起鞋子走了几步,放到了高处一块岩石上,方安了心–谁也说不准一会儿的风会朝哪边刮,她舍不得水把鞋子卷走。这双鞋子是旧年年底做的,才穿了几个月,鞋底鞋面都是上好的布料和手工。婆婆吕氏是天足,脚只比她略小一两分。只要在脚趾头前面塞一块布,这双鞋婆婆也能穿。虽说大先生是吃官饷的,陶家在藻溪乡里也有几亩田,雇人耕种着,家道算得上殷实,可是婆婆生性节俭,这样一双八成新的鞋子,落到婆婆脚上,还能穿上好几年。
吟春把篮子里的衣裳,一件一件地掏出来放到石阶上。衣裳都是大先生的。这个时节大先生本来早该在杭州城里了,却因为城里在闹日本人,大先生的学堂延误了开学的时间,大先生就在藻溪呆下来了。吟春拿起一件布衫,埋下脸去闻了闻,有淡淡的一丝油垢味,还有不那么淡的一丝烟草味–这就是大先生身上的味道。大先生的味道,和乡里那些种田杀猪的汉子,委实不太一样。她能在千个百个男人堆里,狗似的一下子把大先生闻出来。她把衣裳摊在石阶上,在袖口和领边处轻轻抹了一层洋皂。乡里人使的都是皂角,洋皂是大先生从省城捎回来的稀罕货。大先生是读书人,喜欢勤换衣裳。其实大先生换下来的衣裳,除了领边袖口有微微一丝汗垢,实在还干净得紧,她想省着点使洋皂。
一阵风吹过来,跟水打了个照面,水哆嗦了一下,漾出大大一圈的波纹。吟春只觉得天地翻了个个,早晨出门前喝的那半碗菜泡饭,毫无防备地涌了上来。她知道,此时她什么也不用做,只要听从了水的勾引,身子略微一斜,就可以一了百了地跟着水走了。
可是时辰未到啊,时辰未到,她还没有洗完大先生的衣裳。她就是走了,也得给大先生留几件干净衣裳。
大先生的名字叫陶之性,可是大先生的名字不过是一个摆设,只在跟她换龙凤帖的时候使过一回。整个藻溪乡里,无论男女老幼,一律叫他“大先生”,因为他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个大学生。大先生念过大学,又在大学堂里教书,还懂好几国的洋文。可是大先生就是把学问作到了天上去,他依旧还是一个小小的澡溪乡里的孝子。大先生的母亲吕氏,二十一岁就守了寡,硬是靠家里的几亩薄田,把膝下唯一的一个儿子拉扯长大。大先生在省城里谋了教职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寡母带到杭州去住,无奈吕氏死活不肯离开藻溪。大先生是吕氏手里的一只风筝,吕氏让他飞多远就是多远,一寸不多,一寸不少。吕氏的手有时候很松,所以大先生一路飞过上海,苏州,最远的还去过天津,最后停在了杭州城。可是吕氏的手该紧的时候也很紧,所以大先生再开化,也得回来娶一个家乡女子,把心实实地拴在藻溪。一年里无论是逢年过节,寒假暑假,大先生都会老老实实地赶回家来陪老母亲。
……
外头大约是正午了。只有正午的日头,才有这样的气力。
在两阵巨疼的间隙里,吟春迷迷糊糊地想。
她是根据落在她脚前的那一线雪白的光亮猜出时间的。
这世上任什么秘密也是有破绽的,把守不住的。她头顶上的那条石头缝比头发丝宽不了多少,却把天机泄漏给了她。她看不见天,却知道日头在,天也还在。
现在她已经完全适应了洞里的幽暗,她的眼睛在洞壁上走过,嶙峋的山岩渐渐有了轮廓和形状。她吃了一惊:从她躺着的地方到洞口,竟有这么长的路。早上爬进来的时候,她爬了很久。她以为只是自己没有力气,没想到洞果真有那么深。
洞不是她发现的,她只是听说了而已。早在她嫁入藻溪之前,这个洞就已经在乡人的舌头上活了千百年了。据说在万历皇帝年间,有一对苟合的男女被人抓住,男人给投了河,女人被关进了这个山洞,活活饿死。至今还有行夜路的人,看见那个女人披头散发地站在洞口乞食。乡人害怕,就都避开了这条路。
吟春也怕。只是吟春有比这更怕的事,吟春就顾不上这个怕了。
又来了,疼。
这辈子她也不是没捱过疼。七岁那年,她跟哥哥去砍柴,不小心一刀砍在了手背上,血流如注,至今手上还有一条蚯蚓似的伤疤。还有那回从破庙里跑出来,光着一只脚赶了一二十里的路,脚板上扎满了刺。刺扎进去的时候,她还不怎么觉得 - 她一心只想逃命。回到家,大先生给她拔刺的时候,她才觉出了疼。
可是,那些疼又怎么能和这个疼相比?那些疼是皮肉的疼,这个疼却是慢刀剜心的疼,这个疼让那些疼都变成了痒。这个疼把时间扯成一条没有头也没有尾的长绳,她才在这里呆了几个时辰,却觉得已经捱过了整整一生。这个疼让她过去十九年的日子,快得就像是一眨眼的工夫。
还好,洞里没有风。她没穿棉袄 - 棉袄脱下来铺在身下了,她却不觉得冷。疼把所有的感觉都拧了个麻花,她已经不识冷热了。她只知道身下是黏的,棉袄已经被血污湿透了。棉袄的袖子破了,挂出片片棉絮–那是被她的牙齿咬的。她实在忍不下疼的时候,就把衣袖塞进嘴里。她不能喊,怕招来人。
可惜啊,可惜了一件只穿过一季的棉袄 。
她忍不住想起了大先生 - 她就是穿着这件棉袄走进陶家的院门,成为大先生的女人的。大先生的目光在这件棉袄上贴下了多少个印记啊,温软的,眷恋的,带着微微一丝老人家的慈祥。这些目光,棉袄没忘,她也没忘,大先生却忘了。大先生昨天把她推倒在地上的时候,看她的是全然不同的目光,仿佛是在一碗年夜饭里猛然扒到了一只绿头苍蝇,又仿佛是穿了一双新鞋刚出门就一脚踩进了一堆狗屎。
她一下子泄了气。
记得从前阿妈跟她说过:女人生孩子就是过一趟鬼门关,和阎王爷的脸就隔着一层纱。她不知道鬼门是什么样子的,可是她不怕。她没有力气了,她不想去抗那个疼了。就让那个疼拽着她,一步一步的把她拖进鬼门去吧。鬼门再作孽,还能作孽得过她现在的日子吗?
还没容她把身子松懈下来,一阵温热突然从她腿间流了出来。这股温热很有劲道,像山洪携裹着石头般地扯着她的五脏六腑哗的一声冲出了她的身子。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她的身子空了 - 是没着没落的那种空。
她觉出了一样东西,正在她的两腿之间蠕动着。她欠起身,就看见了那团肉。那团肉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把她的肚子撑得像座小山,可是它出了她的肚子,却是这样的瘦小,小得就像是没来得及长好就僵在了枝蔓上的一个冬瓜。丑啊,它实在是丑,整个身子裹在一层叫人看了想呕的黄汤里,手掌脚掌脸上全是千层饼一样的皱褶。她只是没想到,这团才七个月大的肉竟长了一头的好发,粗粗硬硬的,密得像一树林子的松针。
它刚从她的身子里爬出来,它还爬不远,因为它和她中间,还连着一根青紫色的麻花绳 – 吟春猜想那就是脐带。早上出家门的时候,她怕被人发现,她走得很急,什么也没带。她身边没有剪子也没有刀。她四下看了看,发现脚下有一块石头。她拿脚去探,有些松动。勾过来,还真有个角。她吐了几口唾沫在那石头上,用棉袄的里子擦过了,便来砍脐带。石头太钝,脐带太软,砍了几下才砍出个烂牙似的缺口。吟春狠命地扯了几下,才总算扯断了。那块肉被翻了个身,嘴里发出了田鼠一样吱吱呜呜的微弱哭声。
千万,千万不能让人听见这声响啊。
吟春一下子慌了。
贼种,你是贼种。吟春喃喃地说。你本不该生到这个世上来,你没生的时候,就该死了,可是你一回一回的,总赖在我肚子里不肯死,你死活要熬到出了娘胎见天光的日子。可是没用啊,你就是见着了天光,你还得死,谁叫你是个贼种呢?人世里容不得你啊,你不如这一刻就死,省得过一辈子腻腻歪歪的糟心日子。
吟春狠了狠心,扯出身下垫的那件棉袄。就在她要把棉袄蒙上那张赤红色的长满了褶皱的脸时,她一下子怔住了 - 她看见了它的右耳廓里,长着一团细米粒大小的肉。她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便拿手去捻。真真切切的,她摸到了一块肉–一块和大先生耳朵里一模一样的肉。
皇天啊,皇天。吟春捂着心口瘫软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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