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主持人教程(第二版)/新编21世纪新闻传播学系列教材·广播电视系列;“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是作者在多年潜心研究与教学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著作。该书运用新闻学、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阐述了节目主持人学科领域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在叙述节目主持人的历史和分类的基础上,对主持人的文化底蕴、心理素质、审美修养、形象塑造和语言艺术进行了阐释,对主持人的业务素养如采访、写作、编辑、评论、策划等能力进行了分析,还对网络传播中的主持人作了介绍。
全书注重从主持人传播实际出发,以案例来对具体问题举证敷设,理论脉络清晰,实际案例丰富,集学术性、实用性与趣味性于一体,是一部论述节目主持人的全新力作。第二版对一些案例、提法作了调整。
廖声武,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闻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新闻传播教育学会理事,湖北省新闻传播教育学会副会长,湖北省记者协会理事,湖北省广播电视学会理事,武汉市广播电视学会常务理事;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中国传媒中心访问教授。主要从事新闻实务、新闻传播前沿方面的研究。
绪 论
第一节 节目主持人的概念与历史
节目主持人,简称主持人,已成为当代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样态。随着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节目主持人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有几万人的规模,成为广播电视行业不容忽视的一支有生力量,也成为新闻传播业中最有影响力的一个方面军。
节目主持人在中国已经走过30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一种行业,也是一门学科。作为一门学科,它需要从理论上进行系统的研究。本章将对节目主持人的概念、发展历程,以及节目主持人的特征与任务进行分析探讨。
一、节目主持人的概念
节目主持人一词最早出现在1952年,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60分钟》制片人唐?休伊特提出的,英文为anchor。anchor原意是接力赛跑中跑最后一棒的运动员,也就是跑得最快、最具冲刺力的人。这个词被唐?休伊特引用到电视新闻节目中后,其含义是最为优秀的、最有组织能力的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这个人应像anchor那样具有强有力的速度和冲刺力,能协调和衔接各个方面,把从各种渠道来的新闻稿件组织串联为一个有机整体,以获得最佳传播效果。
在美国,除了anchor之外,节目主持人还有host、moderator等称法。host本义为主人,多用来指综艺节目和明星访谈节目的主持人,而 moderator多用在游戏节目、竞赛节目、讨论节目和辩论节目中。在英国,节目主持人还叫presenter,意思是展示者;也叫compere,意思是电视节目的介绍者。
节目主持人现象在我国出现后,按中国人的习惯,人们试图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研究者不同,给出的定义也有差异,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定义。下面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概念:
“在广播或电视中,出场为听众或观众主持各种节目的人,叫节目主持人。”(手册编 辑部《新闻工作手册》)
“所谓节目主持人是指以‘我'的身份在广播电视中组织、驾驭、掌握节目进程,与受众平等交流的大众传播者。”(陆锡初《主持人节目学教程》)
“节目主持人,他们是广播电视节目在演播阶段的组织者、指挥者,是节目与听众、观众之间感情和信息交流的桥梁纽带,也是节目的代言人。主持人是节目的代表者。”(任远《论节目主持人》)
“节目主持人是在广播电视中,以个体行为出现,代表着群体观念,用有声语言、形态来操作和把握节目进程,直接、平等地进行大众传播活动的人。”(俞虹《节目主持人通论》)
以上几种定义,尽管给出定义的时间跨度很大,作者所在的地域分布很广,各人的背景不太一致,但在认识上有几点是共通的:
其一,节目主持人是传播者。在我国,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节目主持人更是直接面对听众和观众,代表媒体与受众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由于他直接与受众见面,相对于幕后工作的编辑、记者而言,他的地位更重要,是新闻媒体的形象和代言人。
其二,节目主持人是与受众平等的传播者。与播音员在节目中播念新闻稿不同,节目主持人不是居高临下的转述者,不是事不关己的旁观者。他往往“设身处地”地直接面对受众,平等地与受众交谈,通过自己的专业技巧和人文关怀,拉近与受众的距离,赢得受众的喜爱。
其三,节目主持人是用有声语言、形体动作来操作和把握节目进程的。节目主持人在整个节目中起着主导和调控作用,对节目主旨、内容的体现有重要的影响,是节目效果能否实现的关键。在节目演进过程中,节目主持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用有声语言或形体动作指挥调动现场情绪,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与转换,使节目表现得起伏有章法,转换不生硬,过程自然,结构完美。
其四,节目主持人是与一个固定的节目联系在一起的。从字面上看,节目主持人是节目的主持人,我们提到节目主持人时,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个具体的节目和一个具体的主持人。比如我们会把敬一丹、张泉灵等与《焦点访谈》联系在一起,把窦文涛与《锵锵三人行》联系在一起,把孟非与《非诚勿扰》联系在一起,等等。这说明,节目主持人与节目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节目主持人是与这个节目的群体紧密相连的,是这个集体的代表;另一方面,节目主持人是在节目的土壤里成长的,节目造就了主持人,主持人为节目增光添彩。
概念相对于主持人的实际本体来说只起一个描述性质、限定范围的作用,其意义是微小的。在定义上纠缠没有必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自己将要讨论的对象是什么。所以,我们认为采用一种既有的定义对这一现象进行描述是可行的,而上列的第一种定义既简洁又明了,尽管不是很准确,但精义全在,且方便记忆,这就是:在广播或电视中,出场为听众或观众主持各种节目的人,叫节目主持人。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节目主持人与播音员的区别。
实际上,节目主持人与播音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具体的不同特征。要区别节目主持人与播音员,以什么为标准呢?明确的分界线是不存在的,特别是有些“说新闻”节目更是界线模糊,不过,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具体传播活动中找出其特征。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第一,节目主持人与播音员的工作范围不同。播音员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播音这个程序,播音员不需要采访、编辑,不需要对节目进行策划协调,他的工作是从自编辑手上接过播音稿件开始的,他的任务是对稿件充分理解,从而准确、鲜明、生动地传达出稿件的内容。
节目主持人在节目中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他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串联一次节目的各个部分,直接向受众传播信息、解答问题、介绍知识、提供娱乐,他是集采、编、播于一身的节目负责人。由此看来,主持人的活动空间和领域比播音员的要宽广得多,相比较而言,以有声语言的形式与受众交流只是节目主持人工作中的一个环节。
第二,节目主持人与播音员所负的责任不同。播音员从编辑那里接过播音稿后,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对稿件进行再创造,通过对字句的推敲,达到对意义和情感的准确表达,只要传达正确,播报遗漏,就算完成了任务。
节目主持人要对整个节目的形象负责,对于节目的基调是什么,主旨是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传播效果,主持人都必须认真思考。在节目播出的过程中,主持人所讲的话,只要发音清晰准确、语义表述清楚、感情基调正确就可以了,他的创作重心着眼于对节目的整体把握。
第三,节目主持人与播音员同受众的交流方式不同。播音员通过有声语言来实现同受众的交流,要求使用标准纯正的语音,讲究字正腔圆,语气相对庄重严肃,在风格上往往比较严谨规范,让人感觉和受众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节目主持人与受众的交流就随意、灵活得多。如果把播音员相对客观冷静的播报方式看成一种“播读式”,那么节目主持人的传播方式就可看成具有强烈主观态度和感情色彩的“交谈式”、“互动式”。而且这种交流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通过有声语言直接与受众交流,也可用一种音响、一段音乐、一支歌曲或一幅绘画与受众交流,还可以由一个板块节目主持人引出一个栏目主持人与受众交流。由于节目内容是由主持人安排的,节目中的每一项内容都不同程度地表达了他个人的情感和思想,都体现出自己与受众的交流意向,同时他还可以以个人身份站出来对事物进行评判,而这种交流播音员是办不到的。
第四,节目主持人与播音员个性特征的体现方式不同。播音员所要播出的内容是事先一字一句写在播音稿上的。播音员的个性特征集中体现在他的音色、表达习惯和对句段的不同处理方式上,换句话说,是一种对文字稿的个性化的处理技巧。
节目主持人的个性特征的体现与此有很大差异。比如说,我们常要求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要善于提问,反应机敏,见解深刻,幽默风趣,要做到敦厚可信或老辣犀利。这些都是对主持人个性特征的概括或描述。主持人在体现出这些特征的有声语言的表达中,实际上呈现的是一种语言内容与语言技巧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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