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教材共10种,以民法学理论为指导,坚持民商合一的观点,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对商法的地位与沿革以及具体单行商事法律作出系统地阐述。具体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信托法、期货交易法、买卖法等。《票据法》本书系统阐述了票据和票据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并分章对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票据的瑕疵、票据抗辩、票据时效与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空白票据、票据之丧失与补救、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等票据法中的基本概念作了法理上的阐述。本书对汇票、本票、支票三种票据分别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本书先对公司和公司法的基本概念、产生与发展、概况作了全面的介绍,然后分章对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及有关规定作了系统的阐述,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等作了阐述。全书对公司法的原理与实务作了系统研究后,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及公司集团的设立、组织机构及内部交易的法律调整等近几年中我国出现的公司新内容作了阐述。
朱炎生,1970年生,安徽舒城人,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硕士生导师。199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8月~2004年8月为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专著有《公司法》、《国际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原则研究》,与他人合著的作品主要有《民法总论》、《商法》、《民法》、《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税法学》等。在《国际经济法论丛》、《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国际金融研究》、《政治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2006年入选“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第一章 公司概述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公司的分类
第三节 公司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 公司法概述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公司法的立法体例和地位
第三节 公司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一)
第一节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二节 公司章程
第三节 公司的能力
第四节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第四章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二)
第一节 公司资本
第二节 公司债券
第三节 公司财务与会计
第五章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三)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
第二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和组织变更
第三节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六章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
第五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
第八章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第一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概述
第二节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
第九章 公司集团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司集团的设立
第三节 公司集团的组织结构
第四节 公司集团内部交易的法律调整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第五版)》: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一、股份的概念
(一)股份的含义
关于“股份”一词,《公司法》上并不存在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公司资本的最小构成单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每一股代表一定的金额且该金额相等。二是表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多少享有对公司的权利,并按照其所认购的股份数额负缴纳股款的义务,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是股票的实质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股份实为股票的内在价值。股票的转让即为股份的转让。
在《公司法》上,股份具有如下的特征:首先,股份具有不可分性。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最小构成单位,股份不得再行分割。①其次,股份具有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一股份代表一定金额,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发行无面额的股份。再次,股份具有平等性。股份有限公司的每一股份代表相等金额,其所表彰的股东权利和义务也一律相等。股东行使其权利、承担义务均以其持有的股份多少决定。最后,股份具有证券性和可转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