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名作家夏果果出道十年,记录写作生涯的一次重要里程碑。残酷青春来袭,谁也无法逃脱。2、《湛蓝》带有明显的时代性格,能反映出时代特性和青春感。身为“80后”的代表,夏果果有着属于这个时代特有的忧伤、叛逆和求索,这些情感反映在文字中,就变成了一个群体能产生共鸣的情感,是青年人没有办法逃避的选择。 3、故事情节安排新颖巧妙,两代人的感情相互交织,细节和情感无不渗透着作者的良苦用心,她是真正读懂了青春时期的压抑、痛苦、求索和蜕变。在作者的笔下,可以非常明确地看到恣肆的性情抒写,离散聚合。 4、爱情里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我爱你,你也爱我。爱情里最伤人的事,莫过于我爱你,你不爱我。爱情里最残酷的事,莫过于,我们彼此相爱,却彼此伤害。谨以此书献给那些仿若昨日又遥不可及的青春期。5、随书附赠精美明信片一款。
第一章 湛蓝
你说什么,我不明白。
你说我50岁的时候再回首自己,一定是个腐烂到骨髓的女人。
你什么也不知道,我是个清白的,清白到每条神经线上都滴着露珠的女孩子,是的,我的第一次是一个赌注,我的爱给了一个可以做我父亲的男人,我的身体被无数次地撕开又合拢。那又怎么样,难道你不知道玻璃之所以会破碎是因为玻璃是透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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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湛蓝,今天是我22岁的生日,早上起床,习惯性下楼买早点。经过报摊的时候看到老太太在寒风中哆嗦,忍不住买了一份报纸,回到家才发现买的竟然是昨天的晚报,冲着窗口我大骂,死老太婆,长着一张榆树皮的脸却做这种无耻的把戏。当然,骂归骂,也不过是发泄而已,因为我的房间是背阳的,窗户外是一片发霉的苔藓,小的时候听人说过,那是可以吃的,但我还是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理去尝试。
三点,我去了监狱,昨天收到颜晓的信,他说,尽管没有未来,他依然会努力,我能想象得出在黑暗的高墙里,他是如何微笑的。他是如此,一直如此,就连转身的最后一眼都是那么自然,他说,湛蓝,爱,是我所追逐的,我不后悔。即便沉沦如此,我仍然不后悔,因为我爱你。
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放弃我,而且没有任何理由的人只有颜晓。而事实上这个现象和我的心理很不成正比,因为我爱的人不是他,而是安。
但我还是决定去看看颜晓,毕竟他是爱我的,唯一一个不要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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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我身旁经过,微微弯下身子,把一张纯净而沧桑的脸凑近我,说了那句让我至今不能忘怀的话。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他说,湛蓝,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孩。
一句多么俗套的话,可是我没有抗拒,因为贪恋他身上的味道,像父亲一样的气息。在我13岁之前,我没有真正接触过男人,一直是两个女人的世界,我和云姨,也就是我的母亲,当然这个是我以后才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坏女孩,只是比同龄的女孩提早知道一些秘密。
他是看守所唯一的一个中年男人,从小我就知道我的眼神对于比我年龄大的男人有一种致命的杀伤力,正如成熟的男人对我也有着无可抵挡的魅力。我是有着深深恋父情结的女孩,这件事情在我没遇到安的时候我就知道,在安悄悄离开时,我终于明白,很多东西是注定的,不能改变的。如同今天我同样遇到这个男人,尽管他也许会是我的敌人,但我还是迷恋。
当我随着老男人走到那个有隔音玻璃横在中间的屋子时,我看到了等候在那里的颜晓。且容许我称他为老男人,因为长期面对着一群犯人,我想他也的确老了,至少在面对我的诱惑时,他那么轻易地就容许了我可以和颜晓有半个小时的会面。我的泪水还是忍不住往下流,颜晓明显瘦了,唯一没变的是他眼里那痴迷的神情。我轻轻拿起电话,话筒里安静得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急促的。
就这样静静地等了五分钟,谁也没说话,然后站在门口的老男人突发善意地说,我先出去,你们有什么话就说吧,好容易来一趟,别把时间都浪费了。我感激地冲他一笑,发现我即便用纯净二字在他身上也并不为过,他不过是有点儿色而已,心地还不错。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了,他没有问我任何一句话,只是我在那里不停地诉说着,以前的,现在的,以后的,终于到了没话可说。因为提起了他的父亲,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他居然抬头笑了,湛蓝,我妈妈要靠你多照顾了。
直到离开的时候,我也没有告诉他,他家里发生太多的变故,他的妈妈现在在一家精神病院,只认识一个人,那就是我,只会说一句话,那就是狐狸精。也许他已经知道,但是我还是没说。
出门的时候,再次听到老男人的话,湛蓝,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留给我吗?
回头,原本想捉弄他的念头却在他略带真诚的眼里融化,我告诉了他。是的,号码没有错,但是我却从来只把那个号码存在包里,从来不用,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专用,那个号码属于安。那个我最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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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一直喜欢那种看起来单纯的、有着浓浓艺术气质的女孩,云姨很久以前是,所以她牢牢地霸占了安的心,尽管N年后的她已是讲笑人生。而我不是,我是个眼里满是沧桑、心底暗自颓靡、自闭又叛逆的女孩。我说我爱他,要嫁给他。他说,这是个意外,爱情来的时候是不按照程序来的。
我没有说话,瓜子壳被我吐得满房间都是,耳边听到的只是瓜子碎开的声音。安看不出来,我的思绪早已跳跃到一种反向的思维。这的确是个意外,因为这不是爱,程序突然出错,将两个不爱的人牵在一起,他在等待,等着他最爱的女人。
他们说我是个朋克女孩,其实我只是文身,只是绝望,朋克那彻底的暴力和虚无却不是我能做到的。我像朋克一样反叛,却有朋克没有的善良和理想主义。我渴望有个男子深爱着我,我相信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感情,我爱上了安。
可是,给予我温暖的人一直都是颜晓。
爱,一个爱字,前后颠覆十年有余,冷清,寂静,空气中向往的思念也只是身体里那点微温的灵魂,湛蓝,幻如十一米深的海底。只是城市,脏而乱,西安的天气一直很干燥,风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对着古老的城墙我喊,我想你。
我在想谁,我也不知道。
沉沦,平静。
我向往的三种花,一朵玫瑰,一瓣蔷薇,一枝向日葵。
花似人,情似醉,这个十三代帝王的古都,延续着我十三年的往事,成长,平凡又简单的心痛。久远的爱情只是一朵血玫瑰,残破的友情像野蔷薇上的刺扎伤着肉体,而那金灿灿的葵花也不过是一只拔掉刺的刺猬,血淋淋抢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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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冬天,还是这样的天气,我穿着大红的睡衣躺在床上,眼神若有若无地飘荡着,隔壁房间有浅浅的打闹声。我对安说,头好疼。声音很小,他不能听到,那个时候,他正拿着云姨的照片发呆。
从我们房间到楼下,需要两分三十秒,我想,我需要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安总是说我太任性,像个孩子,他的眉毛一跳一跳的,好像两条毛毛虫。讨厌,我噘起嘴,好脏的东西,想起那蠕动的条形虫子,我很快翻身,有呕吐的倾向。安及时过来扶住我的身体,柔软地拍我的后背,我轻轻对他笑。
离开已经多年,古老的西安还是西安,只是人不再是往日的样子,我能做的就是祭奠,祷告。
我奋不顾身地向前奔跑,安总若隐若现地在前方向我挥手,我就这样,追着。
颜晓不紧不慢地尾随着我,他说:无论何时何地,你转身,都能看见我。
在颜晓眼里,我需要用很多很多爱呵护才能挣脱假装叛逆的面具,他一边微笑着看着我,一边怒吼那些伤害我的人。像我生命里的定心丸,我知道,他一直都会在。
我是湛蓝,现在在疯狂地写字,安静地生活。曾经我给自己许下了十年誓约,然后在死亡和生存之间挣扎着,血腥味在空气里弥漫着冷酷,我看到小南门城墙上站着模糊的人,她是谁?我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城市,还是脏而乱,包括我的心里,找不到纯净的地方,到处都是尘埃。我的足迹,昨日的,依稀回头,原来错乱,却还清晰。
只是西北风过,忽然明了,原来一切,即使错过,也并非抛弃。一路走来,十年如一日,一只刺猬爱过的玫瑰,一朵安静绽放的玫瑰,于我,于同样的女子,爱,终究是湛蓝海底那一叶璀璨的珊瑚,十一米深那一方,绝不放弃。
第二章 精神病的自白
我是个精神病,你不知道吗?一般人只会看到我发疯的样子,却看不到我眼里兽样的痛,当然你也不例外,你看不到也触不到我心底玻璃渗透的疼。
你说将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能看得到未来,那你看得到自己的未来吗?白痴,一个人的欲望不是那么简单就能遏制,难道你不知道,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留。更何谈一个原本肉食动物,给条鱼还想要个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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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我,是个叛逆与绝望集中在一起的女子,身体与心灵的碰撞总是在深夜让我无助。很多年以后,我仍然失眠,却固执地通宵不眠,不愿让自己靠着药物催眠。我怕,当我再次看见那种白色的小药片时,会想起很多事情,比如童年,比如少年,比如安第一次为我焦虑的片段。
安,是我一直爱的那个男子,也是一直以来我放在心底最深处却又远离的男子。那时,我常常不克制自己对爱的饥渴,严重缺乏安全感是我很大的障碍,意识性的依赖,促使我常会对一些人、一些事有不理智的冲动,就像对安。
华灯初上的时候,我裸着身体在房间里徘徊,喜欢,也是习惯。似乎有人说过,裸体不单纯是自恋,或者更是一种美好。情怀是若如此,爱当然首先要爱自己。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我没有找到能让自己宣泄的方式。现在,我要给安打电话,有了序幕当然便要展开,为了让故事有个完美的进展。我平静地用垂死一般的声音开始并结束对话。安,我快要死了。
整个过程我用了不到一分钟,迅速而微弱。事实上不是我的伪装,而是确实没有说话的力气。累,有的时候不是指的身体,更多时候是讲心灵。我知道安会很快打来电话,于是我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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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很冷,寂样的冷。我将身体蜷缩起来窝在墙角,感觉身体里不断膨胀的欲望,骨骼像拧紧的发条铮铮作响,随时会发出爆裂的炸响。
到处都是白纸,写满字的白纸。我想伸手抓住一张,终究无力。满纸的都是安,我清楚这样的结果是,我永远只能是一个失败的写字女子,或者说,我注定失败,写字只是一种宣泄的方式,不是目的。
写字的时候,总是无意识的,然后,满纸赫然全是安的名字。
都说24岁的女子何其如我,时而静若处子,时而动若脱兔。动不动就会因很小的事情而烦得无法入眠,或者为了一句简单的对白而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每次到这个时候,安总是不吭声地轻笑,笑我孩童般的拗,然后揽我入怀。我更习惯在他怀里蹿来蹿去,像泥鳅一样地抗议,安,十年忧郁难为水。到现在,我爱了安已经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个时间。
你总是说两个人之间是要靠缘分的,可是你根本没看到,是自己亲手放弃了缘分。我说我是一个堕落到连堕落都厌倦的女子,可是至少我争取过,可你,却永远宁可在深夜里独自开放,做那朵枯萎的罂粟。
我说,我要看电影,一抬头,是梁GG和张JJ的《花样年华》。
我说,我要听音乐,你固执地刺激着我。你说,黎明与黑夜的取暖对象都不一样,却能爱一个人十年,湛蓝啊,真的是一个花心痴情种。
我一遍一遍地听陈奕迅的《十年》,旁若无人地泪流满面。房间里很安静,在音乐里我的失落俨然自成一番天地。我被他的旋律折磨得忧伤而失落。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前的男子。一个有着与生俱来的忧郁面孔的男子。从来没有人提醒过我,最后是要离开他。一如最初的平静,仿佛他不曾出现的生命。淡淡的,若有所失的寂寞。我对着镜子大口地喝下啤酒,香烟夹在指间。烟雾在房间上空渐渐形成暗灰色的云朵,美丽至极,我为之眩惑。眼里有大滴的泪水落下来,落于冰冷坚硬的地板,颗颗破碎。泪是可以看见的破碎。是否还有,无数种看不到的破碎?深刻而更为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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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已经落幕,我却日夜沉醉其中,不肯走出。究竟,是怎样的一场相遇。让我们在离开之后,仍然流离失所于爱情,惶惶不安。注定了属于离别的人,根本没有喊痛的理由。这是自己要的结果,纵然爱他,仍然爱他,却再也无法回头。只是在面对一堆破碎的凌乱中挣扎,为什么他不是可以陪伴我一路同行看尽风景的人?我穿着血红色的睡衣,惨淡地对着空气说话,声音微弱得连自己也听不清楚,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习惯的了。安总是说我长不大,当我实在问不出原因,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时,我对安说,安,我要死掉了。
安站在窗外,依然那么瘦削,尽管隔着玻璃窗,还是可以看到他焦急的神色,他不停地拍打着窗户,从他的口形我判断出,他在呼唤我的名字。他还是在乎我的,我扯动嘴角企图向他微笑。可是我开始感觉到累,昏沉沉的,眼皮不听话地用力打架。身边躺着空药瓶,很正规的那种圆柱体。
二十四小时前,我想,我也许失眠太久了,然后,我说,我需要睡觉,像短暂的死亡那种。于是我跑遍大街小巷,对着药店老板露骨地媚笑,反复回答他们的质疑。可能某段时间年轻女孩自杀的太多,让他们不能正视一个女孩子去买十片安眠药的现象。不过我的形象尚不像那种濒临绝望的女孩,所以我看到他们最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尽管拿出来的不是安眠药,却也凑齐了那足够让我永久睡眠的安定片。小小的,白色的那种,片状的,当时我想应该不是很难下咽的。可惜,原来看起来简单的东西竟是如此复杂,难喝得不得了,喝到一半时就卡在喉咙,不上不下的。
这时,我还在看王家卫的片子,我说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可能会选择不喝这种药,如果给我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后来我就真的吐了。但是,残留的药在胃里折腾,我还是想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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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
再次开机,我,给安打电话,还是垂死一样的口气,但却有些暧昧。安,我想你,你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叫你安哥哥吗?
此时是凌晨一点,安的声音有些许浑浊,我还是听清楚了:湛蓝,很晚了,别再闹了,明天再说,听话。
有些许甜蜜的冲动,又有些许悲哀的涌动。安总是这样长者的语气,可是我不需要这样的回答。
我笑着,声音仍是垂死的冷,安,我快要死了。然后我没有给他继续的机会,飞快地关机,很潇洒的那种姿势。
关机的刹那我给电话对面的他飞吻,他看不到的热吻。
安总是那样像哄孩子一样宠我,他不知道,我已经长大。隐约中我看到很多人在我面前晃荡,熟悉的,陌生的。所有的往事都在被撕碎的空气里急速后退。我说,陪我说会儿话,我不要睡着了。他们却很冷漠,甚至吝啬看我一眼,冷漠得让我绝望。我像一个悬崖边的孩子,抓不到救命的绳索。于是,只有坠落,蝴蝶一样地,无意识地坠落。
玻璃窗外的安看起来很疲惫,我想他应该是一边穿衣一边飞速跑下楼,然后打的过来,可怜的的士司机,耳朵应该是被安给吼聋了。
于是无意识地在心里微笑,我开始感到累,很累,几乎已经进入沉睡状态。在梦里,我回到童年,那么忧郁的童年,那么孤独的我,平淡,盲目。我一个人游荡着,仿佛在寻觅什么,也许在梦里的渴求正证实我确实存在的恐惧,孤独的恐惧。童年的我,是活得很孤独,绝不属于尼采说的那三种孤独。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是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是因为它桀骜不驯,而哲学家是因为他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驯。
有时候我想,我应该是属于张爱玲式的孤独,可张爱玲又是怎样的孤独,我却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