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学概要(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
定 价:29 元
- 作者:谢川豫
- 出版时间:2016/3/1
- ISBN:9787300209111
- 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D631.4
- 页码:184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28开
一是从内容上,本教材体现了治安管理学理论研究的最新发展,如关于治安管理的原则、任务、治安管理基本措施的相关内容,都将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经讨论后吸收入本教材;再如,本教材将参与人数众多、需要专门进行治安维护的大型活动、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统称为群体活动而划归一章。二是从篇幅上,本教材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压缩,舍弃了以往教材中课堂授课不能完成的章节,最后成稿的九章既是治安学专业各主干课程的浓缩,也是治安管理实践部门各主干业务的浓缩。在具体章节如第四章特种行业管理、第五章公共复杂场所管理中,也对涉及到相同或类似管理方法的具体业务进行了整合,避免了重复。三是从体例上,采用了新颖的编写形式,每章均由案例导入主体内容,在主体内容之后对导入的案例进行评析,并增加了延展阅读、每章小结、关键术语、推荐阅读与学习资源等环节,增加了教材的可读性和延伸性。四是为适应和推进治安学对外学术交流的需要,方便学生查阅外文文献,本教材新增了治安管理学术语的英文翻译,力求所有的翻译“让英语国家相关业内人士看得懂”,避免出现“中式英语”或者不符合英美警务和司法实际的翻译。例如,我国业内对逮捕的“权威”翻译为arrest,但实际上,英美国家arrest与我国逮捕所对应的法律程序有实质性差别,这样的翻译使英语国家的人并不能理解我国逮捕的真实内涵;又如,业内普遍将特种行业翻译为special industry或special trade,但这种字译既不能表达特种行业的内涵,又对查阅外文文献和对外学术交流毫无帮助。经主编反复审定后,最终将教材中出现的一百四十余个术语进行贴合实际的翻译,附在书后。
谢川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发表学术论文44篇。其中,1篇发表于国际权威期刊,2篇发表于国内权威期刊,12篇发表于国内核心期刊,5篇论文获得公安部、北京市刑侦研究会奖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参编教材20余部,著述150余万字。主编、参编的教材获国家级奖项1项,获部级奖项2项。
第一章 治安管理学导论
第一节 治安管理学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治安管理的任务
第三节 治安管理机构与社会治安防范组织
第四节 治安管理的原则
第五节 治安管理的法律依据
第二章 治安管理的基本措施
第一节 治安防控
第二节 治安强制
第三节 治安处罚
第三章 公安人口管理
第一节 常住人口管理
第二节 流动人口治安管理
第三节 特殊人员管理
第四节 境外人员管理
第四章 特种行业管理
第一节 特种行业的概念和范围
第二节 特种行业管理的基本方法
第三节 特种行业管理的特殊制度
第五章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第一节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公共场所重点治安问题防治
第六章 群体行为与活动治安管理
第一节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第二节 集会流行示威的治安管理
第三节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第七章 治安案件查处
第一节 治安案件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第二节 治安案件的证据和调查
第三节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第四节 治安调解
危险物品,是指具有杀伤、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和销毁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而需要特别防护或管制的物品。目前列入治安管理范围的危险物品主要有: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易燃化学物品。
公安机关在危险物品管理中的职责有:登记、备案、审批发证,监督检查,日常指导,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人员,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危险物品,查处事故,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枪支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务用枪,民用枪支,非制式枪支。枪支管理内容有:公务用枪的配备和民用枪支的配置管理,枪支的制造和配售管理,枪支的运输管理以及枪支的日常管理等方面。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设定的管制器具包括管制刀具和弩两类。公安机关进行管制器具管理时应遵循严格管控原则和利于生产、方便群众两项原则。
爆炸物品,是指炸药和含有炸药的可爆炸的制品,分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炸和军用爆炸物品三大类。公安机关主要是对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实施安全管理。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中,公安机关职责是: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环节实施许可管理,对爆破作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管理中的职责是: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公安机关在剧毒化学品管理中的职责主要是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放射性物品,是指某些元素和它们的化合物结构不稳定,衰变时能从原子核中射出肉眼看不见的、具有穿透性的射线,具有这种特性的元素及它们的化合物,称为放射性物品。公安机关在放射性物品管理中的职责主要是:对涉源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对放射源丢失和被盗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性事故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