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全译本)》精选血字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惊险刺激,情节跌宕起伏,探案各有风格,或神秘,或诡谲,或恐怖,或蹊跷,在充满异域风情的英伦背景下,带领读者拨开迷雾,直面真相。
柯南·道尔(1895—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代表作为“福尔摩斯”系列,其塑造的福尔摩斯角色在世界上已经家喻户晓。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给侦探题材的小说树立了范本,柯南·道尔的作品堪称侦探小说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他将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血字的研究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二 演绎法
三 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四 关于警察兰斯的讲述
五 一则广告引来的不速之客
六 托比亚斯·格莱森的杰出调查
七 柳暗花明
八 沙漠中的旅行人
九 犹他州的鲜花
十 约翰·费里厄和先知的谈话
十一 夺路而逃
十二 复仇天使
十三 关于华生回忆录的记载
十四 尾声
四签名
一 演绎的科学
二 案情的描述
三 寻求解答
四 秃头人的故事
五 樱沼小筑的惨案
六 福尔摩斯作出证明
七 木桶的插曲
八 贝克街的小小侦查队
九 线索中断
十 凶手的末日
十一 绝妙的阿格拉宝物
十二 乔纳森·斯莫尔的离奇怪事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二 巴斯克维尔的灾祸
三 疑案
四 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
五 三条断了的线索
六 巴斯克维尔庄园
七 梅里皮特宅邸的主人斯台普吞
八 华生医生的第一份报告
九 华生医生的第二份报告
十 华生医华诞记摘录
十一 岩岗上的男子
十二 沼地的惨剧
十三 布网
十四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十五 回顾
《福尔摩斯探案集(全译本)》:
1878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学位,随后到内特黎去参加军队外科医师训练。我在那里修读完全部的必修课后,就马上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做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境内。
我还没抵达这支军队的驻地,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那个时候我刚刚在孟买登岸,发现诺桑伯兰第五火枪团已经离开了英国,而且已经深入敌国内地。我和很多军官一起寻找这支队伍。终于,我们顺利地在阿富汗境内的坎大哈找到这个军团,所以就报到上任,投入到战争中。这场战争给很多人带来升官的机遇,或者无上的荣誉,却给我带来了灾难。我被调到巴克州旅,随后就和这个旅的其他兵士一起参加了发生在迈旺德的那场生死战争。在激烈的战争中,我的肩膀被一颗捷则尔枪弹打中,肩骨被打碎了,并且伤到了锁骨下的一条动脉。假设不是摩瑞——我的那位英勇而忠诚的勤务兵——救了我并安全地带我返回英国阵地,恐怕我早就落入那帮凶残可怕的嘎吉人的魔掌里了。
剧烈的伤痛令我元气大伤,翻山越岭以及风尘仆仆更是把我折磨得脆弱不堪。但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还是和一大批伤病员一起,被运送到了坐落于巴基斯坦境内的白沙瓦前方医院。我在医院里可以较好地调理,逐渐地可以下床在病房里来回走动,甚至已经可以走到回廊里去晒太阳了。可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在印度属地留下的那个病根——伤寒又一次地让我病倒了,一连好几个月卧床不起,我的生命已经危如累卵了。但是我从死神的魔掌中到底还是挣脱出来了,我的病情初步逐渐好转。因为我的身体仍然极度衰弱,医师经过会诊后便选择将我遣送回国,一刻也不能耽误。
所以,我搭乘“奥龙特斯”号运输舰回到祖国,于一个月后在朴茨茅斯码头登陆。我的身体情况实在是糟透了,承蒙当局恩准,我才获得了九个月的假期,这样可以有充分的时间来康复身体。我一个人在伦敦,无亲无故,安闲得像空气一样;应当说像一个天天有十一先令以及六便士固定收入的人一样逍遥安闲。这样的生活状态,让我非常自然地陷进了伦敦这个大染缸,全部大英帝国的流民和懒汉都聚集在这儿。
我住在伦敦河滨马路的一个公寓里,过着这种既温馨又无聊的生活,拿到的钱很快就花完了,而且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所以,我的经济情况让我不安起来。不久后我想明白了,我必须离开这个大城市,搬到乡间去住,不然我的生活方式将会完全改变。我挑选了后者,选择搬离这个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华,花费又低的住应。
就在我作出选择的当天,我站在克莱蒂利安酒吧门口时,忽然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小斯坦弗。伦敦城人海茫茫,竟然能碰到熟人,这对非常寂寞的我来说是件非常令人高兴的事。斯坦弗与我原本并不亲近,但那天我也热情地跟他寒暄起来。见到我,他好像也非常高兴。
我当即邀请他到侯本餐厅共进午餐,并和他搭乘同一辆车。我们的车子驶过伦敦喧嚣的大街的时候,他非常惊奇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在做什么?怎么看起来面黄肌瘦的,只剩一把骨头了?”我把我的惊险遭遇简略地跟他讲了一遍。故事还没讲完,我们就抵达了目的地。
听完了我的意外遭遇后,他很痛惜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计划吗?” “我想先找个便宜的住处,租几间价格不高但是比较舒服的房子,不知道这样的房子好不好找?”我说。
他说:“真是有意思,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 “第一个人是谁?”我问道。
他说:“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上班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在连连叹气,说他找了几间不错的房子,但却因为房钱太贵,他一个人住不起,而实在又找不到人合租。” 我说:“那正好,假如他真要找人合租的话,我倒可以跟他一起住。我觉得有个伴儿比一个人住要好多了。” 小斯坦弗透过酒杯很惊奇地望着我,说:“你还不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吧?要不然你或许不会愿意和他成为朋友,住在一起。” “为什么?莫非他有什么地方让人不喜欢吗?”我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