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个体理性和社会理性的统一,是学术理性和行政理性的统一。《大学制度价值论》置身于社会转型和高等教育后大众化的时代背景,以大学制度的价值问题为研究对象,着重讨论了大学制度的规制与自价值及其矛盾冲突,并深入揭示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价值逻辑。
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现代大学,今天的人类会是什么样子?200多年来,在消解社会蒙昧文化、启迪科学理性、造就现代文明、推进社会现代化等方面,现代大学的作用无可匹敌。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走向大众化和普及化,其不仅指引了人类文化科学技术进步的方向,使现代文化科技的百花园璀璨夺目,而且将科学理性的曙光播撒到人类各阶层民众的心田,使人的心灵得到洗礼和升华。如果说现代大学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航标灯,那么,现代大学制度就是那高高矗立的灯塔,牢牢地支撑和捍卫着现代大学功能的发挥。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高歌和颂扬现代大学犹如古希腊智慧女神帕拉斯·雅典娜的同时,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尊崇也几乎到了顶礼膜拜的地步。我国发展现代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历史晚于欧美诸国,探索之路也坎坎坷坷。峰回路转到了21世纪,现代大学制度又为时代所需,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程再次启动,标示着我国现代大学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
一、现代大学的形成及其制度化
现代大学是什么时候产生的?但凡对高等教育发展史有一定了解的人都会肯定地回答,19世纪是现代大学及其制度化的时代,1810年德国柏林大学的创办标志着人类历史上第一所现代大学的出现。在柏林大学创办之前,欧洲大学几乎是一个模式。正如卢梭所说:“没有什么法国、德国、西班牙或者甚至英国模式,只有欧洲模式。它们有着同样的品位,同样的感情,同样的道德,它们没有一所学校是从其自身出发形成了一种国家模式。”①但这并不意味着创办柏林大学是空穴来风,也不能说是威廉·冯堡的神来之笔成就了柏林大学。
柏林大学的新制度保证了早期现代大学功能的全面实现。柏林大学是根据章程办学的典范,1817年,施莱尔马赫主要负责起草的《大学章程》奠定了现代大学的基本框架。尽管柏林大学最初也沿袭了古典大学四个学院办学的基本模式,包括神学、法学、医学和哲学四个学院,但与古典大学由神学主导不同,柏林大学的各学院拥有平等的地位。柏林大学保留了传统的由正教授、副教授和助教所构成的三级结构模式,但实行教师等级制,全体正教授组成教授会,大学的所有事务皆由教授会决定,比如,遴选校长、选聘教授等。柏林大学的教学实行讲座制,按学科和专业设置若干讲座,由正教授主持各讲座。讲座教授享有很大的特权。这样,柏林大学的基本制度就形成了,即大学由学院构成,学院由若干讲座构成,正教授全权负责讲座内的一切事务。在与政府的关系上,柏林大学建立了利益商谈制,即讲座教授与政府部门之间通过“讨价还价”,即利益交涉确定讲座教授的待遇。每位正教授需要直接与州政府而不是与大学交涉,定期就财政和物质方面的条件、待遇进行协商,由此形成了一种不同于古典大学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政府聘用正教授并提供办学经费,正教授组成教授会,负责决定大学办学;正教授学科领域的办学事务由各讲座教授全权负责。②所以,有人认为:“柏林大学的建立不只是增加了一所大学而己,而是创造了一种体现大学教育的新概念。”③
19世纪是现代大学及其制度的概念在世界得到普及的时代。柏林大学的成功不但撬动了德国大学的现代化转型,成就了19世纪光辉灿烂的德意志文明,④而且引发了世界范围的大学现代化运动,为古典教育与现代教育之争提供了最具说服力的实践范例。
唐世纲,教育学博士,副教授。现任玉林师范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兼任教师教育能力发展中心主任。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管理、高校课程与教学研究。在《教育研究》《清华大学教育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现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省级教学科研课题9项。获广西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2项,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选题缘起
第二节 研究意义
第三节 文献综述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第五节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大学制度及其价值属性
第一节 大学制度解析
第二节 大学制度价值审思
小结
第三章 大学制度的规制价值
第一节 大学制度规制的发生意义
第二节 大学制度规制的价值合理性及其实现
小结
第四章 大学制度的自由价值
第一节 自由与大学的关联
第二节 自由及其宏观制度保障
第三节 学术自由及其微观制度保障
小结
第五章 大学制度的价值矛盾
第一节 大学制度的价值冲突及其必然性
第二节 欧美国家大学制度的价值冲突与抉择
第三节 我国大学制度的价值矛盾及其影响
小结
第六章 案例研究:大学制度价值矛盾的消解
第一节 大学制度价值矛盾的消解及其意义
第二节 德国大学讲座制度的价值矛盾及其消解
第三节 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价值矛盾及其消解
小结
第七章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健康法则
第一节 大学制度建设的逻辑与范式
第二节 我国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大学制度价值论》:
第一节 选题缘起
任何研究对象的选择和确定都不是纯粹主观或完全客观的行为,而是主观与客观行为相统一的产物。也就是说,只有在主客观条件都基本具备的情况下,研究对象才能真正成为研究者的一项课题。大学制度价值研究亦不例外。具体来说,笔者之所以选择大学制度价值研究作为研究选题,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基于大学教师生涯的体验
在攻读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之前,笔者曾在一所普通本科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教师生涯中,笔者的突出感受是,现有的大学制度对教师和学生规制过多,他们少有自主和自由的空间。例如,一项教学管理制度从酝酿到制定,再到正式出台,教师和学生很难参与其中,此其一。其二,就制度执行来看,教务部门和教务管理人员是执行主体,拥有无可置疑的执行权力;教师和学生则是被动的服从者,是被规制的“大众”,他们对教学管理制度并没有产生较高的认同感。其三,就制度的评价来看,教师和学生的合理意见很难得到教务部门和教务管理人员的认可和接纳,而后者对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拥有最终的发言权、解释权和评价权。其四,就教学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来看,刚性有余,柔性不足。
大学的科研奖励制度也基本如此。首先,从制度的制定来看,大学的科研奖励制度是由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的,很少征求教师的意见。其次,从制度的执行来看,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人员通过一定的管理通道从上至下“发号施令”,处在管理层级底端的普通教师则必须按照科研奖励制度所规定的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再次,从制度的评价来看,一项科研奖励制度合理与否不是由教师说了算,而完全是由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管理人员裁决的。最后,从制度的内容来看,大学科研奖励制度的具体规定过于强调形式方面的要求,而忽视其精神和理念。
起初,笔者以为上述现象可能只存在于个别高校中,其他高校未必如此。后来,笔者跟其他高校的有关教师、学生就此交换意见时,发现类似情况在其他学校也大量存在。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现实的境况引发笔者思考大学制度的价值问题。
二、基于西方大学制度变革的检视
大学是历史进入中世纪前后人类创造的一种社会机构。一经诞生,它便逐步产生了相应的制度形式。无论是教师型大学还是学生型大学,都仿照当时城市手工业行会的建制模式,建章立规,维护学术共同体利益。在今天看来,早期大学制度似乎显得较为简单和粗糙,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确实在很大程度上维护和保障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有利于大学和学者传播与创造知识。而这种组织形式可能也是中世纪大学能够在教会势力和王权势力的权力夹缝中幸存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时代在不断变迁,但西方现代大学仍然坚守传统大学的办学理念,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与此相应的制度形式。例如,美国现代大学并没有一味死守英国大学学院制模式,也从未完全照搬德国大学的制度,而是根据本国的文化传统、现实的社会需求以及大学的组织特性,创造性地发展出了一套独特的基层学术组织制度和研究生院制度,这使美国现代大学获得了迅速崛起的制度性条件。纵览20世纪诺贝尔奖获得者名单,可以发现,美国大学教授的名字比比皆是,超过英、德、法、瑞典四国获奖人数的总和,占总数的37.57%;①在众多世界一流大学排行榜上,美国大学的数量遥遥领先,往往占据了前面的大部分席位。这些数字和现象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其背后不仅是古典大学办学理念的创造性继承,也是美国大学制度与时俱进地高度契合了社会现实需求和学术组织内在逻辑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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