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市场法律制度》内容共分为十二章,分别是:艺术市场法概述、艺术品著作权、艺术品拍卖、艺术品经营管理、文物保护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全面系统地梳理了艺术品市场法律体系的构成,并分类探讨了艺术市场非常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笔者在学校学过的所有法律知识几乎与艺术无关。博士毕业已近二十年,即便是现如今,国内也很少有法学院校开设艺术法的课程。2002年到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工作以后,因为机缘巧合才进入艺术法律领域的。一次偶然的机会应邀给中国拍卖行业拍卖师资格考试讲授拍卖法课程,由此开始关注拍卖这个行业,并于2006年在中央财经大学设立拍卖研究中心,相对集中地研究与拍卖有关的法律问题。先后编写过几本拍卖法律教材,整理出版过《拍卖法原理》《中国拍卖制度研究》和《拍卖法律案例研究》等相关研究的心得。在研究拍卖的同时,笔者注意到艺术品拍卖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领域,尤其是北京的艺术品市场,一直占据全国艺术品市场的半壁江山。但是艺术品市场的很多法律问题法学界却很少有人关注和研究,笔者就顺其自然地将研究范围扩展到了整个艺术品市场的法律领域。
在法律教学的业余时间,笔者也曾在较长一个时期从事律师实务工作。由于经常参加艺术市场中各种活动的原因,结识了不少艺术界的朋友,也经常应邀为他们做些法律咨询或处理一些涉讼案件。由此接触到大量艺术品交易、收藏或投资类的法律案件。越发感觉到艺术市场法律的独特和有趣。艺术市场源自古老的艺术品收藏活动,在历史悠久的艺术品收藏中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行业惯例或行规,比如“打眼”“捡漏”等,至今仍对艺术市场中人们的交易行为发挥着无形的影响。从今天的法律规定来看,有些“打眼”事件完全可以归入现代民法中的民事欺诈,有些“捡漏”案例同样也可以归入现代合同法中的重大误解。但是在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仍然严格遵守传统习惯,按照不成文的行规行事,而不理会现行民法或合同法中的条文规范。再如,艺术品拍卖中的“声明不保真”问题,《拍卖法》中的这一规定屡遭诟病,甚至被媒体称为“霸王条款”,但是真正懂艺术品拍卖的人很少认为“声明不保真”条款有什么不妥。随着艺术品市场投资功能的显现,这些传统的行规惯例与市场中新人们的现代法律意识之间的冲突也在不断加剧,艺术市场上的法律纠纷也越累越多,亟待从法律理论上给予研究和解答。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快速繁荣。以公开的艺术品拍卖市场为例,我国内地的艺术品拍卖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初从北京开始起步,但是在2005年之前,我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在国际艺术品拍卖市场上几乎被忽略不计,虽然我国香港地区是国际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国际艺术市场研究者很少提及我国内地的艺术品拍卖。2006年,我国内地艺术品拍卖市场占到国际市场份额约5%时,引起了国际艺术市场的关注。就在西方艺术品拍卖市场受到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而放缓脚步时,我国内地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后来者居上,先后超过了法国和英国,并于2010年超过美国位居世界艺术品拍卖市场第一。随着艺术市场的快速繁荣,我国艺术市场的弊端也开始显现出来,其中一个短板就是艺术品市场的经营和管理人才奇缺。我国传统的美术院校教育历来是培养艺术创作人才的,其他综合类高等院校也几乎不培养专门的艺术品市场管理和经营人才。有需求就会有市场,自2008年以来,北京和上海各大高等院校开始举办各种艺术管理和经营人才培训班,原文化部和行业协会也紧随其后,西方不少培养艺术管理人才的商学院或艺术院校也纷纷来我国或与高校合作办班或独自经营民间教育机构,一时间各种艺术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得益于这些年对艺术市场法律的学习和研究,笔者忝列艺术法律的“专家”行列,频繁往来穿梭于各种培训班为大家讲授“艺术市场法律”。为了不误人子弟,笔者更加勤奋地专研和学习艺术市场方面的法律,现炒现卖,慢慢地倒也积累了不少典型案例和研究素材。
与艺术品市场相关的法律其实是非常庞杂的。首先,无法按照传统法学研究思路将其归入传统的某一个法律部门,而是涉及诸多法律部门的知识和原理,与艺术品市场法律联系紧密的法律部门至少包括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除了国内法律规范外,很多法律问题还涉及国际法或外国法律。其次,艺术品是一个范畴无法准确界定的概念,作为法律规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规范的艺术品与作为艺术品市场交易对象的艺术品,两者范围并不一致。此外,艺术品与文物、艺术品与收藏品、艺术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也都是交叉重叠的关系。由此引发的法律关系也不一致,有些涉及文物保护、有些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有些活动属于收藏、有些活动属于投资,还有些活动可能属于消费。无形之中增加了艺术市场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再次,艺术品的交易方式也在不断丰富变化。传统的交易方式主要有拍卖、画廊、博览会等,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艺术品电商开始兴起,不但增加了新的交易方式,传统的交易方式也开始“触网”,出现网络拍卖、线上画廊等新模式。同时,艺术品投资和融资的功能越来越显现,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催生出艺术品基金、艺术品保险、艺术品信托、艺术品租赁等一系列新兴业态,也滋生出许多新的法律问题。最后,艺术品市场还存在进境出境、税收、仓储、物流、保管、衍生等诸多问题需要法律的规范。尤其是还存在一些法律无能为力的问题,比如,艺术品鉴定、评估问题。这些环节恰恰是引发纠纷最多和最集中的领域。总之,艺术市场的法律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新领域。
在多年的教学、研究和律师实务中,最大的遗憾是艺术市场法律书籍的匮乏。尤其是从法学理论角度系统研究的成果目前较少。笔者由此萌生了将自己手里积累的材料整理出版的念头。经过初步梳理,计划分为两部分出版:本书《艺术市场法律制度》以现有的著作权法、拍卖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电子商务法、博物馆条例、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为支撑,偏重于对艺术市场法律规范的梳理和艺术品市场基础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在理论探讨的基础上,尽可能融入操作指南的功能;另一本书《艺术品市场法律风险与防范》侧重从典型案例的角度分析艺术品市场上常见的法律风险,并从律师实务角度尽可能给出应对措施。
由于水平有限,时间仓促,书中观点仅是一家之言,难免偏颇,问题肯定也不少。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教授、法学博士、执业律师、国家注册拍卖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市场监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北京市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委员。
第一章 艺术市场法概述
第一节 艺术市场中的艺术品
第二节 艺术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章 艺术品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与著作权法
第二节 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艺术品著作权热点问题
第三章 艺术品拍卖
第一节 拍卖基础知识
第二节 拍卖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艺术品拍卖业务流程
第四节 保真拍卖与\"假拍
第四章 艺术品经营管理
第一节 艺术品经营对象
第二节 艺术品经营活动主体
第三节 艺术品经营行为规范
第四节 艺术品经营管理制度
第五节 艺术品经营中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文物保护与经营
第一节 文物的含义与标准
第二节 文物的分类与定级
第三节 文物所有权归属
第四节 文物收藏与经营
第五节 文物出境与进境
第六节 涉案文物鉴定与评估
第七节 文物经营中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一节 非物质文物遗产的界定
第二节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第四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
第五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六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
第七节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艺术品馆藏与文化创意
第一节 博物馆的含义与范围
第二节 《博物馆条例》
第三节 美术馆
第四节 文化创意与艺术品衍生
……
第八章 艺术品税收
第九章 艺术品金融
第十章 文化产权交易
第十一章 艺术品电子商务
第十二章 艺术品市场行政执法